实习期及勤工俭学争议属仲裁管辖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5:50:35 476 人看过

由于在校大学生没有毕业,还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具有就业资格的劳动者,因此他们在实习或打工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去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λ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一)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指同级仲裁委员会之间,对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职权划分。同级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原则上依行政区域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Χ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写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二)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仲裁委员会之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其实质是由哪一家仲裁委员会审理什?样的劳动争议案件。划分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案件的性质、重大与复杂程度,在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还依据企业的类型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习期相关文章
  • 勤工助学所发生的争议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时下,大学生勤工助学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实践中也经常发生雇主不支付报酬的情况,那么,学生可否通过劳动仲裁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表明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
    2023-04-22
    458人看过
  • 勤工俭学收入免营业税吗
    12366咨询员向他解释:按照规定,对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是免征营业税的。但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则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咨询员进一步解释,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劳务报酬适用20%的比例税率。所以阿-聪取得报酬按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00-800)×20%=60(元)。广州市地税局提醒,今年暑假刚刚结束,大学生在假期开展勤工俭学所取得的收入,应由支付报酬的单位按照规定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23-05-05
    413人看过
  • 有关人事争议仲裁的管辖
    指定管辖,一般是指上级机构按照某种规则指定某一下级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中的指定管辖属于裁定管辖的范畴,即上级法院是采用民事裁定的方式来实现指定管辖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上级与下级的划分,自然也就不存在能作出指定行为的主体,因此人事争议仲裁之管辖中不应当存在指定管辖。人事争议仲裁管辖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行使。依法行使管辖权包括依法与符合人事争议仲裁规则以及仲裁委、仲裁庭和仲裁员职责的前提下行使。依法行使管辖权还包括着在管辖权范围内,正确行使管辖权限,不减少也不扩张管辖范围;符合管辖范围的不推诿、不扯皮、不得拖延;不符合管辖范围的不隐瞒,诚恳地向申请人解释清楚,有效地切实做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各方面工作,减少当事人的申请之累。设在级别高人事主管部门内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得提审或者以“重大影响的人事争议”、“省内跨市(州)的人事争议”、“其他应该由省
    2023-04-17
    481人看过
  • “勤工俭学”为免纠纷也应签协议
    求职中如遇到职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扣押身份证等证件,收取押金,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介活动,如何维权呢?您可直接向该机构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遇诈骗金额较大或限制人身自由可拨打110报警。在此我们还教大家一些识别黑中介的办法。社会上存在一些所谓中介,一张租售信息的黑板,店堂里摆的只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无营业执照,随时都可以开溜。遇到这些中介,即便吃了亏也找不到老板。为了防止市民求职时被黑职介设圈套骗钱,人社部门来教教您识别方法。要注意职介行为是否合法。合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规职介机构如提供虚假信息、扣押身份证等证件、收取押金等,是违法违规行为。职介机构应将收费价目表贴在显著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服务不收费,其他职介机构介绍不成功不收费。据介绍,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有人社部门职业介绍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原件挂在显眼处。目前,合肥公共职介机构有合肥市人社局职
    2023-06-10
    138人看过
  • 建设工程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
    1、施工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管辖?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是劳动争议。施工争议涉及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工程问题引起的,不适用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发生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基本途径。和解是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沟通和理解来解决争端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首先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的
    2023-05-31
    408人看过
  • 勤工俭学该要不要缴税
    日前,税务部门发出“大学生暑期打工别忘缴税”的提醒引来了不少争议。赞成者、反对者众说纷纭,到底该不该缴?南京地区征缴情况如何?赞成者认为既然有《个人所得税法》,那么就应该征税。这一部分收入应*同为劳务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反对者认为学生的惟一劳动收入就是勤工俭学的收入,其所得也主要用于补贴学习、生活等费用。而税收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对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不征税,因此对学生的勤工俭学收入按照劳务报酬的税率征税显然是不合理的。南京地税部门指出,大学生打工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征收规定,大部分税款应由支付报酬的企业代扣代缴,但是目前南京的征收却存在着一个“硬伤”:大学生和老板之间的现金交易很难被监管。而靠大学生自觉缴纳,操作起来税款可能几乎为零。相关人士同时指出以过低的起征点甚至全额计税的方式来征收个税已经“侵占”到了学生的必要生活费,如果能调整起征点和税率,同时给予勤工俭学的大学
    2023-05-05
    464人看过
  • 大学生勤工俭学工资扣税标准
    属于劳务报酬,按照税法是收入800元以上交20%的税。一、学生勤工俭学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学生勤工俭学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交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关于在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兼职工资税收标准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劳务报酬所得是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应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三、应纳税所得额是要上交的钱吗就是应当纳税的部分,如果已交就不用再交了。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纳税人所
    2023-02-19
    70人看过
  • 仲裁管辖属于什么管辖
    国际商事仲裁
    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处理好,没有管辖权,即使做出了裁决书,也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劳动仲裁调解书有什么效力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3、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既然调解书须经
    2023-03-07
    161人看过
  • 人事争议处理理论与实务研究--人事争议仲裁的管辖
    人事争议处理理论与实务研究(3)--人事争议仲裁的管辖指定管辖,一般是指上级机构按照某种规则指定某一下级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中的指定管辖属于裁定管辖的范畴,即上级法院是采用民事裁定的方式来实现指定管辖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上级与下级的划分,自然也就不存在能作出指定行为的主体,因此人事争议仲裁之管辖中不应当存在指定管辖。5、依法尽责行使管辖权。人事争议仲裁管辖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行使。依法行使管辖权包括依法与符合人事争议仲裁规则以及仲裁委、仲裁庭和仲裁员职责的前提下行使。依法行使管辖权还包括着在管辖权范围内,正确行使管辖权限,不减少也不扩张管辖范围;符合管辖范围的不推诿、不扯皮、不得拖延;不符合管辖范围的不隐瞒,诚恳地向申请人解释清楚,有效地切实做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各方面工作,减少当事人的申请之累。设在级别高人事主管部门内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得
    2023-04-22
    181人看过
  • 关于撤销贸仲仲裁裁决管辖法院的争议
    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彩礼的给付发生在双方登记结婚,领取到结婚证之前。由此可见,男女在结婚之前,由男方家给付给女方家的彩礼,并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女方父母或者女方个人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
    2023-07-03
    247人看过
  • 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管辖权
    当事人对除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重复申请劳动争议应否受理不受理,劳动争议不可以重复仲裁。按实际情况,对已经作为裁决的劳动争议,不能重复提起仲裁解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
    2023-03-09
    424人看过
  • 确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步骤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认:1、劳动争议仲裁管辖不得约定,约定无效;2、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能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仲裁一般要经历案件受理阶段、调查取证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这五个阶段。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委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
    2023-07-06
    7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管辖和诉讼管辖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同时,在仲裁阶段和诉讼阶段的管辖又存在一定的区别。现简单比较如下,供大家参考:一、劳动仲裁阶段的管辖根据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如果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据此,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如果职工和企业都在同一个辖区,那就由所在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企业和职工分别属于不同的辖区,则以职工的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即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为管辖地。但是上述规定,往往出现不方便职工的情形发生。比如北京某公司在上海设立了一办事处,以北京公司的名义在上海招聘了职工,工资由北京公司发放。如果发生争议,按照上述规定,就得由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上海的职工提起申诉是极其不方便的。所以,劳动部
    2023-06-07
    66人看过
  •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异议
    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存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在答辩期满前提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同时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通知。若异议不成立,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驳回。当事人应当注意管辖异议提出的时间限制,在答辩期满后再提出对程序的进行没有影响。一、针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提起上诉的都包含哪些因素?1、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2、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
    2023-03-06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习期
    词条

    实习期,其并非法律上的概念,它们强调的是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虽然从本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但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而且试用期主要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而见习期专门... 更多>

    #实习期
    相关咨询
    • 劳动局实习期或勤工俭学仲裁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0
      实习期及勤工俭学争议是不属于仲裁的,实习期和勤工俭学与用人单位是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
    • 劳动仲裁实习期勤工俭学过程属于侵权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实习期及勤工俭学争议是不属于仲裁的,实习期和勤工俭学与用人单位是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
    • 大学期间实习是不是要认真实地勤工俭学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准确说不属于实习经历,但也可以写上去,起码用人单位看到后觉得你是个做事的人,会增强对你的好感和信任程度。
    • 实习期间劳动争议不属于仲裁范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由于在校大学生没有毕业,还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具有就业资格的劳动者,因此他们在实习或打工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去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勤工俭学是不是属于招用童工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24
      勤工俭学属不属于招用童工要根据劳动者的年龄来看,十六周岁以下的,为童工。关于勤工俭学是不是属于招用童工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