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义法院审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判令被告花圃公司给付原告山叶门窗厂欠款20万余元。
原告山叶门窗厂诉称,2005年6月,我厂与花圃公司达成协议,由我厂为其位于顺义区白各庄村东的工地加工安装门窗。我厂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而花圃公司没有及时结清相关款项,为此出具还款协议。根据还款协议,花圃公司未给付2006年3月底之前应给付的款项20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花圃公司给付上述欠款。
被告花圃公司辩称,山叶门窗厂是与秘书学院达成的订作合同,我公司与山叶门窗厂签订的付款协议属于债务转让协议,该协议没有取得秘书学院的同意,应为无效,山叶门窗厂应当返还我公司的已付款。
法院认为,山叶门窗厂与花圃公司签订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根据双方协议,花圃公司对山叶门窗厂的欠款事实存在,法院予以确认。山叶门窗厂要求花圃公司给付到期欠款的请求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持。
-
合同履行完毕后公司未给付工资怎么办
450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吗
480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未履行的后果
125人看过
-
合同没付款算履行完毕了吗
355人看过
-
承揽合同承揽人未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吗
58人看过
-
承揽合同能否口头确认使用完毕
363人看过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
-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应注意哪些事项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9(1989年8月8日(1989)法经(函)字第22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9)沪高经核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
合同履行完毕公司不承认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3既然是公司的一项制度,当然应当履行兑现。但必须保存好证据,并且能证明邮箱系公司特定而非他人的。在公司不承认的情况下需这些证据以及其他员工的证明。但我个人认为既然你已经成功了一个合同并款项到位,应当主动提出按制度结算一下,出具一些书面的支付承诺或结算单等给你,对方不肯承认的情况下,你再考虑求证或公证等其他形式处理。
-
加工承揽合同签订中如何判断履行地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03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的方法如下: 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以承揽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加工承揽合同合同履行地司法解释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年11月23日,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津高法经(1989)7号“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