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1:35:47 490 人看过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保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依据本规定而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第三条公司的名称应当标明“股份有限”字样。第四条公司以其全部资本为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六条公司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公司作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有限责任股东时,持有其他经济组织的股份额,不得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经国家批准的以投资为专项业务的公司,可不受此限。第七条公司的财产和生产、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八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九条在本市范围内,各行业可依据本规定设立公司,但国家规定不得设立公司的行业除外。第二章设立第一节设立方式第十条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自行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而设立公司。设立有外商投资的公司,一般应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应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第十一条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的,在公司设立一年后需要增资的,经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招募股份。第十二条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的,公司职工可以认购股份,但所认购股份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向社会公开招募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第二节发起人资格第十三条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是法人,但另经许可的除外。第十四条设立公司应有三个以上发起人,其中至少应有一个为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法人。经特别许可,公司的发起人可仅为一个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法人。第十五条企业法人作为唯一的发起人发起设立公司时,应投入其全部资产,并有连续三年盈利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资信。前款发起人为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合营各方应就公司设立后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第三节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收的股金总额。股金总额为公司每一股份金额与股份总数的乘积。第十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但有外商投资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第四节设立程序第十八条发起人设立公司应先达成协议,共同推举一个注册地在本市的发起人申请设立公司;发起人为一人的,发起人即为申请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所有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一、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股份制公司法律规定主要表现在: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2023-03-07
    157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
    总股本4亿股以下发行股数不低于25%,4亿股以上不低于10%。总股本是指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后总股本。假设公司上市前的总股本为1亿股,按照发行股数25%,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33亿股,可发行股数为3333万股。股本(CaitalStockShareCaital)指股东在公司中所占的权益,多用于指股票。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比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将上市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是很重要的指标。股份总数为股本,股本应等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所以,股本也是很重要的指标。为了直观地反映这一指标,在会计核算上股份公司应设置amqot股本amqot科目。一、上市与不上市的区别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公司产权流动性的不同。相比于非上市的公司,上市公司的产权(股票)流动性是非常高的。如果没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是没有什么
    2023-02-26
    274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票上市规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股票上市后,股份公司的一举一动都和千百万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密切相连。股份公司的清算股份公司的清算,是指股份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为了终结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和了结公司债务,而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和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规定,除因合并、破产而解散外,其他各种方式的解散都必须进行。这是
    2023-07-11
    135人看过
  • 天津市非上市股份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天津市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发起设立的、原计划募集资金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经信委)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特受理公司设立申请。申请设立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2公司名称和住所;三。公司的设立方式、股份总数、每股面值和注册资本;4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额;5资本投资(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发起人协议及发起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4)公司成立可行性报告(5)公司章程草案(6)财务审计报告(7)资产评估报告(8)评估确认
    2023-05-07
    121人看过
  • 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该法条现已失效。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转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国资产权〔2007〕50号)各市管企业、各区(市)国资管理部门、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各有关单位: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7]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有关程序问题规定如下:一、各国有单位按照《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受让股份未达到规定限额的,由国有单位按照内部管理程序决定,并在每年1月31日前按权属关系通过市管企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国资管理部门报市国资委备案;达到或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市管企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国资管理部门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审核并出具备案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二、国有单位通过协议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后具有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在转让协议签订后由市管企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国资管理部门报
    2023-04-29
    58人看过
  •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编号:临2009-040债券代码:122032债券简称:09隧道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近日,我公司联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书》,公司中标虹桥综合交通枢纽迎宾三路隧道新建工程,框架协议金额为人民币玖亿陆仟万元整(¥960,000,000元)。上海市虹桥枢纽相关规划提出了十三横九纵干路网系统,与枢纽核心区地面干路及5主6次出入口有效衔接,承担枢纽周边地区进出枢纽的交通需求。迎宾三路隧道新建工程为十三横九纵地面干路网之一,同时规划迎宾三路与仙霞西路、SN10路构成了枢纽内部环路系统。作为沟通东西航站楼两侧最直接、便捷的通道之一,迎宾三路
    2023-06-07
    383人看过
  • 在上海怎样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商号(字号)查询->名称预先核准->准备设立登记须提交的文件材料->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驳回通知书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三、须提交的文件材料: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发起人或者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证明注①;3、公司章程;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注③;5、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①②;6、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⑦,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的决议,董事会聘任经理的决议注⑤;7、《企业名称预
    2023-06-05
    200人看过
  • 关于到香港上市的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补充规定
    发布部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适应在境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到香港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需要,国家体改委制定了《关于到香港上市的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本补充规定,认真细致、积极稳妥地做好经国务院有关授权部门批准,直接到香港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试点工作。第一条为适应在境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到香港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需要,特对《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作补充规定。第二条直接到香港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必须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和本补充规定,按照《规范意见》、本补充规定及《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制定或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行为的准则,是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2023-04-27
    195人看过
  • 公司股份收购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
    :1、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允许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2、公司在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进行合并之后,允许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3、公司若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允许收回本公司股份。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若公司因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首先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且还要在收购之日起10日之内进行注销。上市公司收购后原股份如何计算?上市的公司按照总资产,根据评估机构的相关证明和路演的结果实行定价和发行相应的股份数,再在二级市场上融资.然后根据现有的股份数额,计算原来的股份。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程中预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后者如公司购买本公司股票后尚未注销的部分。我国现行
    2023-07-05
    422人看过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增资扩股
    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在采用增资扩股融资这一方式筹集资金时,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吸收直接投资、扩大资金来源的过程。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厂房、机器设备、材料物资、无形资产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投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出资方式。1、现金投资。现金投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一种最重要的投资方式。企业有了现金,就可以购置各种物质资料,支付各种费用,比较灵活方便。2、实物投资。实物投资是指以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材料、燃料、商品等流动资产所进行的投资。一般来说,企业吸收的实物投资应符合如下条件:①确为企业生产、经营所需;②技术性能比较好;③作价公平合理。投资实物的具体作价,可由双方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也可以聘请各方同意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定。3、工业产权投资。即以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一般而言,企业吸收的工业产权应符合以下条件:①能帮助企业研究和开发出新的高科技产品;②能帮助企业生
    2023-03-16
    429人看过
  • 某风机(上海)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市分公司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46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依*安派特风机(上海)有限公司(原名依*安电动机和风机(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华京路418(B)号。法定代表人印-明,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良,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原名中国**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700号。负责人孙*祥,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杰,上海市中*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依*安派特风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安公司)、上诉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海分公司)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3)黄民二(商)初字第3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200
    2023-06-12
    275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境外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五条,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可以向境外特定的、非特定的投资人募集股份,其股票可以在境外上市。本规定所称境外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股票,在境外公开的证券交易场所流通转让。第三条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以下简称境外上市外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境外上市外资股在境外上市,可以采取境外存股证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第四条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或者其监督管理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与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达成谅解、协议,对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募集股份并在境外上市及相关活动进行合作监督管理。第五条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募集股份并在境外上市,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
    2023-06-09
    456人看过
  • 上市公司是否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直接上市,必须经过股份制改造,并且成功在交易所挂牌才可以成为上市公司。也就是说,有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也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董事会吗?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具体步骤如下:1、先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2、确定选举方法;3、由股东会选举董事4、经选举的董事召开会议,再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5、董事
    2023-07-06
    418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转让股份,有何特别规定?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23-06-09
    7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上市交易?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5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上市交易股权。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于注册资本金的多少,还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按出资额衡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按所持公司股份多少。(简单说,发起股份按一元一股,扩股股份有可能溢价发行,现行我国股票交易市场基本上就是扩股溢价发行)
    • 有限公司持股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持股有限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7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
    • 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十三条报送申请文件时,应当同时报送下列文件:(一)会议通知以及对通知情况的说明;(二)公司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 股份有限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暂停上市、暂停其股票上市或者收购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是需要具备法定条件的,如果在上市后这些条件不再具备,或者公司发生了不利于继续上市和不宜再在公开的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情况,则需要采取暂停其股票上市、终止其股票上市的措施。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
    • 上市银行股东人数,股份公司股东人数有没有限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根据新公司法第四章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