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公司司法解散程序的比较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5:42:19 330 人看过

域外国家公司司法解散的程序一般区分为公法意义上的解散程序和私法意义上的解散程序。前者是指为了保护公共利益需要而提请法院解散公司的程序,后者是指为了保护特定的私人利益而提请法院解散公司的程序[6].国外的公法意义上的司法解散类似于我国的行政强制解散程序[7];私法意义上的公司解散类似于我国的公司司法解散程序。限于手中材料有限,很难对域外各国公司司法解散的具体程序设计展开比较研究。笔者选取英国、美国、韩国三国公司司法解散程序之类型设计比较分析之:

1、尽管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滥觞于英国,但英国并未明确区分公法意义上的司法解散程序和私法意义上的司法解散程序,立法上仅根据保护法益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请求解散主体和解散事由。英国《一六九七年公司法》和《一九四八年公司法》规定贸易部和检察长或按该法被授权的人,可就公司的解散向法院提出申请。这类似于公法意义上的司法解散程序。此外,《英国一九八六年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一百二十四条条规定,任何少数股东,甚至是单个股东均有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但原则上他应当持有公司股份连续六个月以上。如果法院认为解散公司是公正和衡平的,便可颁发公正合理清盘令。可见,英国公司法上私法意义上解散程序(类似我国的公司司法解散)对提请司法解散的主体未作严格的限制;且未设置任何的前置程序预防股东滥用诉权情形的发生。笔者认为斯等规则设计,盖因有私法自治的考量,实则完备的陪审团制度使然。司法裁量权乃内置事实认定权与法律适用权的统一体。在英国,事实认定权为陪审团成员左右,陪审团成员乃来自社会各领域的专家。由此保证了公司僵局认定的准确性与严格性,进而避免了股东滥用诉权情形的发生。

2、美国《统一公司法(修订本)》和部分州法规定:如果能证实公司对其要遵照执行的组织章程是通过虚假手段取得的,或者公司己在继续超越或滥用法律授予的权限,检察长可以以公诉人的身份起诉,要求法庭勒令公司解散并将公司的执照吊销。这是一种类似于公法意义上的司法解散。此外,该法第十四章第三分章确认了法院可以解散一家公司,如果公司的股东向法院提起了解散公司的请求,并且证明以下事实中的任一项:(一)董事在经营公司事务时陷于僵局,股东没有能力打破这一僵局,并且不可补救的损害正威胁着公司或公司正遭受着这一损害,或者正因为这一僵局,公司的业务或事务不能再像通常那样为股东有利的经营,类似于国内学界舶来的公司僵局。(二)董事们或者那些支配着公司的人们的行为方式曾经是、正在是抑或将会是非法的、压制性的或)公司的资产正在被不当的滥用或浪费;类似于国内学界的公司资本困境[8].这些都属于美国公司法上比较典型的私法意义上司法解散。与我国当下的司法解散的制度相比,美国公司法规定的司法解散的情形更具体,更易于操作。

3、韩国公司法根据解散事由以及有权引起解散程序的主体不同,将公司法解散公司的程序分为解散命令和解散判决。第一,解散命令,主要是指基于公益性理由而不能允许公司存续时,法院可以命令其解散的制度。在符合以下三种情形时,法院不仅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还可以根据检察官的请求或法院的职权发布解散命令:(一)公司设立目的非法;(二)公司无正当理由设立后一年之内未开业或歇业一年以上;(三)董事或者执行公司业务的股东违反法令或章程,实施不能允许公司存续的行为。解散命令是一种公法意义上的司法解散,类似于我国的行政强制解散。第二,与解散命令不同,解散判决是指当公司的存续危及股东利益时,股东可依法请求院判决解散公司[9].解散判决是一种私法意义上的司法解散,类似于我国的司法解散制度,为保护股东私益而设。

欺诈的,类似于国内学界的公司压迫;(三)在投票力量上股东们陷入僵局,在至少两次年会的会期内不能选出任期己满的董事的继任者,类似于国内学界泊来的公司僵局;(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比较分析
    公司债券与股票相同:两者都是有价证券;两者都是筹集资金的手段;1、两者的收益率相互影响;2、两者权利不同。债券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人与债券发行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只能按时获得利息并收回本金,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3、股票是所有权凭证,股东是发行股票公司的股东。股东一般有投票权,可以通过选举董事行使对公司经营的决策权和监督权;4、两者的目的不同。发行债券是公司追加资金的需要,属于公司负债,不是资本。发行股票是股份公司为创办企业和增加资本而筹集的资金;5、两者的期限不同。债券一般有规定的还款期限,是一种有期投资。股票通常无法偿还,一旦投资入股,股东就无法从股份公司收回本金,因此,股票是无期投资或永久投资;6、两者收入不同。债券有规定的利率,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股票股息不固定,一般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7、风险不同。股票风险较大,债券风险较小。债券与股票的相同点1、两者都属于有价证
    2023-07-06
    16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程序、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
    2023-07-26
    464人看过
  • 责任与非责任公司的比较分析
    公司加责任与不加责任的区别是以下几点:1.定义不同;2.特点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3.组织结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股东会、董事会、经理、法定代表人、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股东的数量不同;注册的资本不同;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2023-07-06
    113人看过
  •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比较
    解散清算(qingsan)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qingsan)。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表现在:(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二者的区别表现在:(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
    2023-06-09
    98人看过
  • 寻求法院解散的公司案例分析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流程如下:1、法院判决解散公司;2、成立清算组;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4、注销登记;5、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关于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吗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企业提出,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公司法应当针对这种情形,规定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023-07-03
    368人看过
  • 公司解散的法律纷争解析
    解散公司的诉讼事由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其余解散原因;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余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包括哪些?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
    2023-07-05
    94人看过
  • 股东死亡如何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程序
    一、股东死亡如何解散公司股东死亡不是公司解散的情形,所以不能解散公司,股东死亡后,一般由继承人继承股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二、公司解散的程序(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
    2023-06-17
    265人看过
  • 我国公司司法解散的程序困境
    在我国二零零六年公司法修订时,立法者从域外泊来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此泊来品在我国社会环境下生长情况如何,笔者以其遭遇的程序困境为视角析述之:就司法解散之诉的性质而言,诉的传统理论上其无非就是侵权之诉抑或违约之诉。假定其性质为侵权之诉,但在提起司法解散之诉时,原告股东的利益并未受到现实的损害,哪怕是轻微的损害,根据传统诉讼法理论和民事损害赔偿理论,在实际损害尚未产生时提起侵权之诉在侵权法上是得不到支持的。有学者为了调和司法解散之诉与传统理论的矛盾,提出期待权落空理论。笔者认为期待权落空理论只能作为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法理基础,不能对公司司法解散之诉的性质做出完美的解释。因为期待权存在着无法量化的缺陷,尤其是在公司治理这一抽象的法律语境下。如果将司法解散之诉定性为违约之诉,那么可以把公司僵局理解为与公司存续相关的合同束无法正常履行,从而产生对原告股东利益的可能损害。依契约理论,合同的不履行以及不
    2023-06-09
    288人看过
  • 个人犯罪和公司犯罪的比较分析
    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三点:(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单位犯罪所具有的特定程序性,即符合单位决策程序,是它与自然人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2)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行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打着单位的幌子,利用单位名义,为个人谋取利益的不法行为,当然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3)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单位只对其在业务范围内或与业务相关的活动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如果行为与单位业务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应让单位承担刑事责任。非法集资和民间融资有什么不同点非法集资与民间融资界定民间融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2023-07-04
    149人看过
  • 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的比较分析
    公司融资与项目融资区别包括贷款对象不同;筹资渠道不同;追索性质不同;担保结构不同。公司融资指由现有企业筹集资金并且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无论项目建成之前或之后,不会出现新的独立法人。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公司项目融资的特征有哪些第一、有限追索或无追索在其它融资方式中,投资者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尽管是用于项目,但是债务人是投资者而不是项目,整个投资者的资产都可能用于提供担保或偿还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对债务有完全的追索权,即使项目失败也必须由投资者还贷,因而贷款的风险对金融机构来讲相对较小。而在项目融资中,投资者只承担有限的债务责任,贷款银行一般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如项目的建设期)或特定范围可以对投资者实行追索,而一旦项目达到完工标准,贷款将变成无追索。无追索权项目融资是指贷款银行对投资者无任何追索权,只能依靠项目所产生的收益作为偿还
    2023-07-03
    159人看过
  •  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解析与比较
    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包括适用范围、提起方式要求、审理人员组成、审理过程要求和审理期限等方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相对简单,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更加严格。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适用范围不同: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其他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2.提起方式要求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3.审理人员组成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且在合议庭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4.审理过程要求不同: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对于审理前的准备、法庭调查
    2023-10-16
    86人看过
  • 比较分析新旧破产法重整程序
    一、重整原因的宽松性1、新旧法律条文对照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一)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二)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2、法理评析老破产法关于整顿原因、破产清算原因和和解原因的规定是“三位一体”的,达到宣告破产的条件才能申请整顿。新破
    2023-04-29
    185人看过
  • 分析公司解散的几种情形,三种情形可以解散公司
    1、公司章程规定解散;2、公司章程规定解散;3、股东请求法院解散;4、受行政处罚解散;5、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一、公司解散五种情形是哪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公司应当解散;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尽管没有达到营业期限,但股东大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4、因行政处罚解散;5、被法院宣告破产并解散;6、股东要求法院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要求解散公司股东的表决权不超过2/3,解散公司的决议不能通过股东大会形成。在这种情况下,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23-03-19
    431人看过
  • 探析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下)
    三、我国公司司法解散的制度缺陷新公司法第183条对公司司法解散过于原则的规定,引发了诸多争议,在实践中导致了立案难、审理难等现象的产生。归纳起来,该条规定存在的缺陷主要有:(一)前置程序设置不明确。为防止恶意诉讼,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中应设置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前置程序,即必须存在股东在起诉前曾以内部救济方式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纠正错误决议的要求遭到拒绝,或者转让股权受到阻碍的客观事实。新公司法183条中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之规定,显然是作为公司司法解散的前置条件而设定的,但引发的问题是:该规定应作为起诉受理的前置条件还是司法判决的前置条件?且其他途径具体包括哪些具体方式?(二)诉讼主体的地位未明确。新公司法183条明确规定了原告的资格,但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在诉讼中应当分别处于什么地位?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被告如何确定,应该是其他股东还是公司本身?没有明确规定。(三)解散的判断标准不具体。新
    2023-06-09
    24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公司解散纠纷怎么分析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对于公司解散纠纷分析是否需要法律援助,这个要看你们公司的实际情况,法律援助可以理清单位债权债务关系,防范法律风险。
    • 公司解散的程序问题,公司法对公司解散的程序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关于公司解散的程序问题: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
    •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解散公司的程序和程序是怎么样进行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解散程序: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
    • 公司司法解散程序需要多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4
      诉讼解散公司一般在六个月内。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2022年法院公司解散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公司解散程序: 1、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办理注销登记,进行公告。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