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导致乘客受伤的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8:12:40 68 人看过

若驾驶人员因紧急避险行为导致乘客受伤的,仍然是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的。《民法典》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一、紧急避险是什么

紧急避险,一般指的是行为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对所造成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紧急避险包含的特征有哪些

紧急避险包含的特征有:

1、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和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这是紧急避险的前提;

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刑法建立紧急避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避险人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正在发生的危险造成的社会危害;

3、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是使合法利用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权利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

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方,这是紧急避险的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紧急避险相关文章
  • 公交车紧急刹车,乘客受伤是否负全责
    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损害,受害乘客可以选择以侵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或者违约(客运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请求公交车公司赔偿。一、如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当在侵权诉讼中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为由,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并且证明因交通事故侵权导致受害方精神损害,造成了严重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
    2023-03-24
    432人看过
  •  紧急避险中车辆受损的赔偿责任归属
    在紧急避险过程中,若事故是由于紧急避险行为导致的车辆受损,则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将是因为险情发生的人。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在紧急避险过程中,若事故是由于紧急避险行为导致的车辆受损,那么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将是因为险情发生的人。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责任归属:车辆受损由谁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保险人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参加机动车保险,则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使用人赔偿后,有权向机动车所有人追
    2023-08-28
    172人看过
  • 紧急避险当事人受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了避免本人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务。也就是说消防队员不能借口避免自己烧伤而拒不参加救火;医生不能因怕传染,而把拒绝给传染病人治疗说成是紧急避险;负有职责追捕持枪罪犯的公安人员,不能为了自己免受枪击而逃离现场等等。由于他们职务、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有同特种危险作斗争的法律义务,牺牲个人的利益,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是其工作职责的要求,不容推卸,在危险出现时,他们不能实行紧急避险行为。如果负有这种特定责任的人,遇到危险时,不挺身而出保
    2023-06-11
    471人看过
  • 紧急避险情形下的赔偿义务
    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一、狗咬人,人打狗致死属于正当防卫吗狗咬人,人打狗符合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而不符合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因为正当防卫针对的只能是人,针对的防卫对象却是狗时,紧急避险更适合,因为紧急避险对象包括动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谁更大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该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如果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三、避险过当是否负刑事责任避险过当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应当减轻处罚。根据《
    2023-04-02
    339人看过
  • 紧急避险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赔偿责任谁承担
    一当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的利益小于保全的合法利益时:1.紧急避险行为无违章行为或虽有违章行为,但其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则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全部民事责任。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乘车人的损失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2.当紧急避险的行为人有交通违章行为,与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则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行为人承担次要民事责任。但可减轻或免除对乘车人的赔偿责任。二紧急避险损害的利益等于或大于保全的利益时:乘车人的损失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和紧急避险行为按过错大小划分赔偿责任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仍应减轻或免除。一、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有哪些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
    2023-04-05
    435人看过
  • 车辆紧急避险时如何赔偿
    车辆紧急避险时怎么赔偿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约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车辆紧急避险时该如何做(一)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督促交警部门在事故责任认定中认定引起险情人的事故责任。在因紧急避险引起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应督促交警部门将险
    2023-06-13
    361人看过
  • 乘客受伤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交强险人员受伤赔偿大致可以以有责、无责划分为两类,两类中分别以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分为三档。由于题目是交强险人员受伤赔偿怎么赔,因此文章将着重介绍死亡伤残赔偿及医疗费用赔偿。首先,死亡伤残赔偿。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是指当缴纳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的车主对因该次事故受伤的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一系列关于遇到死亡需要办理后事所需要的各项支出及住宿费、生活费等保障失去劳动能力的伤者基本生活需求的各项费用。而依据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的区别,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有一万一千元到十一万元的差别。其次,医疗费用赔偿。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是指当缴纳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该机动车的所有人对因该次保险事故受伤的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应当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等伤者在医院接受医疗服务而
    2023-02-04
    463人看过
  • 因紧急避险致死事件
    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是有限度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大利益而不得与损害小合法利益的行为。但是人的生命既是同价的又是无价的,任何财产权益都不可能比人的生命更具有价值,如果为了保护财产或自己的性命而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必然是紧急避险过当行为。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
    2023-07-18
    91人看过
  • 公交公司因司机急刹车赔偿受伤乘客
    因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致其受伤,郭某诉至法院,要求公交车所属某客运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客运公司赔偿付某2000余元。2008年12月2日,郭某乘在房山区大董村乘坐38路回良乡,途中该车司机突然急刹车,导致郭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郭某被送至北京市房山区第一医院治疗,并住院留观6天。被告支付了在医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三千余元,但对原告的其他合理经济损失拒绝赔偿。郭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公交车所属的某客运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乘坐某客运公司正在从事客运活动的公交车,双方即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该客运公司有义务将付某安全送到目的地。因车辆驾驶员行驶中采取制动措施不当,致郭某受伤,公交公司没有尽到保证乘客安全的义务,故公交公司应对该事故给郭某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老人免费乘车受伤,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吗【事件经过】2015年3月17日
    2023-07-02
    332人看过
  • 紧急避让受损该不该赔
    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比较短,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保险纠纷和诉讼呈上升趋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虽然1995年10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已逾10年,但司法实践中不少法官离对其正确适用还有很大差距,这也是保险诉讼案件中,对相同事实的保险纠纷案件,不同地区的法院有不同判法;同一地区,不同法院也有各自判法;同一法院不同法官亦有不同判法;甚至于同一法官在不同时间判法亦不相同,局面甚为尴尬!本站律师曾就同一事实的案件收集了六种不同版本的判决书。
    2023-04-23
    433人看过
  • 紧急避险的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避险人不需要赔偿。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成立的要件(一)避险意图避险意图是紧急避险构成的主观条件,指行为人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在于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二)避险起因避险起因是指只有存在着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危险,才能实行紧急避险。不存在一定的危险,也就无所谓避险可言。(三)避险客体紧急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客体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四)避险时间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是迫在眉睫,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已直接构成了威胁。对于尚未到来或已
    2023-07-08
    103人看过
  • 避险过当属于紧急避险吗
    按照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如果丁不撞中巴将会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事件,因此丁属于紧急避险,不属过当。紧急避险过当即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危害),意味着紧急避险行为从有利于社会到有害于社会的转化,因而行为的性质也由合法行为转变为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违法行为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犯罪形态在我国刑法中,紧急避险过当并没有单独的罪名,它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紧急避险过当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从客观方面看,无非是财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及犯罪构成原理,仅有客观方面的损害,无论这个损害有多大,都不能仅仅根据这一点来认定行为
    2023-05-01
    383人看过
  • 车辆紧急避险致损保险公司拒赔
    符天是货车司机,自己买了辆小型货车专门往返县城与农村之间,负责帮人拉货。2014年11月15日14时10分许,符天驾驶货车从广昌县城方向往广昌县头陂镇方向,行至头陂镇锡坊路段时与何亮亮会车过程中违规占道行驶,致使迎面何亮亮驾驶的轿车(搭载刘虎)驶出路外,造成刘虎受伤的交通事故。(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事故发生后,刘虎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用去医疗费5803.25元。本次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符天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何亮亮、刘虎不负此次事故责任。本次事故经交警组织调解,符天当天一次性赔偿刘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共计8800元。事故处理完毕后,符天择日前往自己的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自己已垫付的费用8800元,但却被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以事故车辆未与何亮亮驾驶的车辆直接发生碰撞为由拒绝赔付。□断案法院审理认为,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中发生的事故均为交通
    2023-06-08
    243人看过
  • 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导致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相关知识拓展:1、什么是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2、什么是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二条【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
    2023-06-13
    22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紧急避险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出罪事由。具体来说其构成要件有: 1、避险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不含职业或者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要面对的对其本人的危险); 2、这种危险正在发生; 3、因为不得以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4、紧急避险要有避险意识,也即... 更多>

    #紧急避险
    相关咨询
    • 乘客在紧急避险时受伤,需要赔偿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9-28
      看具体情况定。紧急避险的行为人一般不需要赔偿。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
    • 紧急避险造成乘客受伤需要赔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5
      司机因为紧急避险造成乘客受伤,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对受伤乘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紧急避险必须符合以下要件:必须存在正在发生的并且威胁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利益的危险,即险情是由第三人引发的,若险情是本人不当行为所引起的,则不能构成紧急避险。
    • 乘客遭遇紧急避险造成伤亡应该怎样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5
      1、若驾驶人员因紧急避险行为导致乘客受伤的,仍然是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的。《民法典》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
    • 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了怎么理赔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6
      急刹车乘客受伤由客运公司或者公交公司承担责任。因为客车或者公交车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消费者安全运输至目的地,由于公交司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没有采取安全有效的方式驾驶车辆,致使车辆紧急制动,导致消费者身体受到损伤,故消费者的损伤与司机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 2022年紧急避险导致车辆受损的赔偿主体是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紧急避险导致车辆受损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