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期限到期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02:46:37 451 人看过

律师解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合伙期限到期后,有两种结果,一个是合伙企业解散,一个是继续经营。

合伙人不再继续经营,应当解散该合伙企业,若涉及继续经营,则合伙人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如合伙企业解散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八十九条、九十条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企业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的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拘留一般是多久的期限,有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拘留最长为三十七天。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024-05-15
    386人看过
  • 没签合同试用期成立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没签合同试用期成立吗,有没有法律依据没签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
    2024-01-13
    473人看过
  •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保证期间,有没有法律依据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
    2024-05-12
    56人看过
  • 租赁合同到期续签是自动的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租赁合同到期续签是自动的吗,有没有法律依据租赁合同到期续签不是自动的,当事人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二、没有签字的合同是否是有效的合同没签字的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认定:1.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了,如果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为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论接受方是否履行了其应负的义务;2
    2024-02-04
    333人看过
  • 合伙合同没有写期限
    一、合伙合同没有写期限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合伙期限,如果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二、合伙合同的特征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劳务或技艺而不提供资金,但资金、劳务或技艺三者必有其一。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著区别之一。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财产的性质基本上属于共同共有的性质。合伙财产包括出资和经营期间取得的财产。三、合伙合同的范本姓名___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姓名___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
    2023-06-09
    496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有限合伙人怎么办
    一、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有限合伙人怎么办有限的合作伙伴并不参与或负责合作业务,也并不在外部扮演代表组织的角色。他们仅遵循了在合作契约中所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享受到利润分红权。此等伙伴应按照其出资的额度为限,负担起对整个合作机构所产生的债务负有清偿之责。这与普遍合作伙伴需承担的无限且联合的责任有所不同。他们扮演的是企业最主要的投资者角色,不得以劳动服务或个人信用作为出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转赠股权要交税吗有限合伙
    2024-07-25
    250人看过
  • 试岗期有工资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试岗期有工资吗有没有法律依据试工期间没有钱拿,这肯定肯定就是违法了嘛!大家想啊,咱们做员工的在试用期的那段时间里,工作单位得按照不能比他们同个岗位的最低工资最低,或者是我们签的那个劳动合同上约定好给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来支付我们的工资呢。只要不给咱们发钱的,那就不行啦,都属于违法行为哦。不过别急,我们有办法拿回来的喔:首先,你可以直接跑到当地的劳动局去投诉;这个方法简单明了,但有点儿小问题哈,就是各个地方的执法力度大小可能各有不同;然后呢,你也可以直接找当地的劳动局(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让他们给咱把工资要回来。当然啦,如果当时没给你签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再讨要点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还有,如果你们因为欠工资的事情闹翻了,你还可以多要点经济补偿金呢。实在还是解决不了,你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
    2024-03-06
    374人看过
  • 工伤合同到期未到期怎么办,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合同到期,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温馨提示】以上的解答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
    2024-05-10
    477人看过
  • 荒地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有没有法律依据
    1、荒地承包期限的规定根据土地的用途而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024-04-28
    470人看过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有没有法律依据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债权人与担保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
    2024-05-10
    407人看过
  • 保证合同的期限法律依据
    一、保证合同的期限法律依据保证合同的期限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保证合同的主债权种类保证合同的主债权种类既可以是种类之债也可以是特定之债,可以是专属性的债务也可以是非专属性的债务,如果被保证的债务是非金钱债务,可以由保证人代替履行,如果不能代替履行,则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自然债务也可以作为保证的对象,保证人对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未
    2023-06-27
    116人看过
  • 合伙人可以转让股权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合伙人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但如果合伙人是对外转让自己股份的,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且合伙人对外转让股份的时候,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2024-05-17
    473人看过
  •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具体的处理方式,可以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续期。根据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4-05-08
    475人看过
  • 遗产包括期权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遗产并不包括期权。期权一种选择权,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和不确定性,所以一般不能作为遗产处理,但如果因为继承人行使期权可以获得收益的可以作为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4-08-15
    1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限合伙人有哪些权利有没有法律依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8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 1、有限合伙人知情权,即有限合伙人获取合伙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权利; 2、有限合伙人的监督权,即不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普通合伙人经营合伙事务的情况。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
    • 行政复议期限到期有什么法律依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5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如果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已过,但没超过三个月(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
    • 取保候审期满没有到怎么办有法律依据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5
      取保候审到期了的处理办法是: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将保证金退还给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到期之前检察院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 合伙的时候没有签合伙协议,要退出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依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7
      可以直接与合伙的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出一个退伙的方案,只要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就不会产生纠纷,如果因退伙而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失,那么在退伙时就需要承担起该有的责任。
    • 合同到期的自动辞职有没有法律依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6
      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算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也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