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可口可乐公司与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汇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联合公布的信息披露,可口可乐公司是一家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而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则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
根据这两个公司的协议,将由荷银融资亚洲有限公司代表可口可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ATLANTICINDUSTRIES(也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有条件现金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股本中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及注销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全部未行使购股权。
汇源公司被收购一案,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其中,依据我国反垄断法,本案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法律问题。
其一,我国反垄断法对于该项并购具有管辖权。尽管汇源公司不是我们原来想象的中国公司,而是一家外国公司,尽管这项并购发生在两个外国公司之间,尽管这项并购发生在我国境外,但是,因为汇源公司主要在我国从事果蔬汁生产业务,因此,该项并购必然会影响到我国境内相关市场的竞争。而且,我国反垄断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域外适用的效力,因此,反垄断法可以适用于该项并购事宜。当事企业是否负有向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的义务,则取决于该项并购是否达到了申报的门槛条件。
其二,该项并购应当经过反垄断审查。根据前述信息,可口可乐通过取得股权等方式取得对汇源公司的完全控制权,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条、《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的情形。同时,有关数据表明,可口可乐和汇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两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符合《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的情形,因此,可口可乐和汇源公司负有申报义务。如果拒不申报,可口可乐和汇源公司应当承担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给予的处罚。
其三,市场份额不是决定能否通过反垄断审查的惟一因素。目前,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流传着一个错误的说法,即一旦经营者集中完成后,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如果超过了50%,经营者集中将不会得到批准。这是对我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片面解读。在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时,应当依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考虑诸多因素。从该条规定内容看,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固然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而言,在进行反垄断审查时,同样需要全面考虑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六个因素。因此,对于本起收购案,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时,不会因为并购后可口可乐在中国相关市场份额的增加而拒绝批准。我们相信,无论反垄断执法机构批准或者不予批准该项并购,都是在综合考虑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之后作出的决定。
其四,相关市场的界定是该项并购反垄断审查的难点之一。各国反垄断法对于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由于经营者集中导致的相关市场过度集中,从而限制或排除相关市场的竞争。因此,进行反垄断审查必须界定相关市场的范围,相关市场的边界直接影响到了当事企业的市场份额。影响相关市场边界的最为主要的因素则是相关产品的范围。相关产品的种类越多,相关市场的范围边界越大,当事企业的市场份额则越低;反之亦然。就本案而言,则涉及到了可口可乐经营的产品与汇源公司经营的产品之间有无替代性,若有替代性,即有竞争关系,属于同一相关产品,同属一个相关市场。
其五,本案应否及如何启动国家安全审查程序有待讨论。关于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可见,本条规定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主要适用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这一情形。就本并购案件而言,参与并购的各方在法律意义上均为外资企业,并不具备本条规定的启动国家安全审查程序的前提条件。对此,我们有值得反思的地方,例如,外资间的并购有无可能影响我国的国家安全?在汇源公司并不是一家中国企业的背景下,把汇源商标与国家安全链接起来的媒介为何?汇源到底是否是一个民族品牌?如何界定和保护民族品牌?尽管汇源公司不是一家中国公司,但是一家在中国成长起来的公司,国人应当寄予什么样的情感和理性?
在获悉了更多的事实真相之后,我们应当轻装上阵,理性面对,把这件收购案回归到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从反垄断法的角度讲,就是严格把握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标准,即经营者集中是否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以此最大程度地实现反垄断审查的目标: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
-
法律解读“可口可乐/汇源”并购案
356人看过
-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例再引争论
463人看过
-
可口可乐欲并购汇源外资并购引发反垄断争议
243人看过
-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件回放
112人看过
-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已送审结果有望年底前出台
158人看过
-
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并非迎合民众情绪
237人看过
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或者一个或多个个人或企业对其他企业全部或部分获得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 如果经营者结合后对竞争的秩序产生效果,如经济力量的过度集中,损害竞争的垄断结构出现,就应受到反垄断法... 更多>
-
纠纷案例与解析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负债字据请核对签名A开了一间砖厂。2007年,张启某在XX做工程时,向A要了一批红砖,总价款是123610元,后来张启某陆陆续续支付了111500元,尚欠12110元。张启某于2007年12月31日出具了一张结算单,落款的签名人为“张啓某”。A拿着这张结算单,多次找张启某要钱,张启某都推脱不给。张启某辩称,结算单上的字迹潦草,签名不是他的名字,也不是他所签,因为他名字中间的那个字是“启”而非“啓”
-
可以帮我了解法定继承纠纷标的案例的解析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5法律有明文规定,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
解析并案处理的案件管辖是怎样确定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0案件管辖由各机关之间的职权划分决定,可以突破级别和地域的限制。所谓并案处理,是指并案管辖,即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几个案件合并为同一机关管辖。合并管辖本质上是管辖权的合并,是法定管辖制度的灵活性和突破性。
-
资产并购与并购的定义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0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资产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如何分辨资产并购与股权并购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在标的、主体、法律地位、风险及程序上都存在着本质区别。第一,标的不同法。商股权并购的交易标
-
购买外汇并结汇,赚取差价是否违法?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09如果你想炒外汇,律师建议你只能去那些获得国家批准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进行交易,因为个人买卖外汇是违法的。这是因为,在我国,如果你想开设一家外汇商店或者进行外汇收取或支付业务,必须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当然,在进行外汇交易时,必须前往政府规定的地方进行交易。在中国资本市场上,目前并没有正式开放的官方外汇衍生品交易平台。因此,如果你在国内或国外的外汇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只要你的资金进出金额不超过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