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经与会业主的投票权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一、业主能够查看小区物业监控吗
业主不可以随便查看小区物业监控。虽然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其他业主的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没有权利提取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查看,但可通过公安部门来提取调看。
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养护;
2、清洁绿化;
3、安全保卫;
4、消防工作;
5、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
6、征收各类费用、保管使用管理基金。
总之,由于小区物业监控涉及众多业主隐私,业主不可以随意查看小区物业监控,但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提取调看。
二、同一小区能成立不同的业主委员会吗
不可以。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般只有一个业主大会,因此也就应该只选举产生一个业主委员会。
如果出现多个业主委员会,在行使职能时就会产生纷争。同一小区内后建立的楼盘的业主,可以通过增选或者补选的方式加入到业主委员会中。
-
条件:成为业委会委员的排除条款
425人看过
-
业委会主任可以开除委员吗
32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哪些?
383人看过
-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条件
348人看过
-
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
378人看过
-
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69人看过
小区物业是指物业公司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环境、安全等事项,为小区业主或住户提供各种服务。 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物业的维修和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消防、园林绿化、房屋征收等。小区物业的职责包括确保小区内的各种设施正常运... 更多>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委员,分期开发的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委员如何组成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7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由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业主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业主、业主(业主代表)大会监督,业主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委员一般由5人至11人单数组成。分期开发的物业达到首次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条件时,一般选举5名业主作为业主委员会成
-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3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
-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何办理业主委员会变更登记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4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筹备组出具并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业主大会决议;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在备案后7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有关情况
-
业主委员会自行解散的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31.申请召开业主委员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 2.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工作做投票的评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的业主同意,就可解散当前的业主委员会。
-
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终止的条件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3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其资格:(一)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二)无故连续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3次以上的;(三)提出辞职的;(四)不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五)违章搭建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付物业服务费的;(七)不按规定或者《管理规约》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八)业主大会决定需要终止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的其他情形。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的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