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红线内的房屋能否建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6:31:31 194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二是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拆迁人群中占很大比例,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了他们必须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在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价将原居民的房屋拆除,而对被拆迁人的补偿费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而没有相关的补偿金,这样的纠纷到法院也不少。对于补偿纠纷的解决,在审理中,拆迁合同有约定的,应当按照拆迁合同的约定办理;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价格补偿,新的安置补偿金额应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相结合,并在补偿中充分考虑地段差异。不同类型的房屋应该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如何确定房屋在拆迁中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应当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性质予以认定。对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租赁期未满的,承租人有权使用被拆迁房屋,承租人有权要求拆迁人和产权人返还已支付的租金并赔偿损失。房屋所有权发生交换的,应当维持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过渡期内,承租人自行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补助和临时安置补助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的,拆迁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2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一些房屋应该在红线内拆除吗
    一些房屋应该在红线内拆除吗?这些房子属于一个整体。如果只有一部分房屋在征收范围内,我们不仅可以拆除征收范围内的部分,而且可以拆除整栋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拆迁人员接到征地批文后,应先到派出所、房管所复印征地范围内的常住居民以及所有房地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核对大量资料把它们放在家里。2。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挨家挨户走访所有被拆迁人,进行全面
    2023-05-02
    342人看过
  • 划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子可不可以卖
    划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子不能卖。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方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拆迁红线内的房屋不能进行出售或者更名等行为,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一、上海拆迁流程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2、区、县人民政府通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通知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通知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通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3、拆迁人持有关
    2023-06-24
    178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红线范围能否抵押,签拆迁协议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红线范围能否抵押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方案公告后,征收部门会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在一年的期限内,房屋是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签拆迁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
    2023-04-19
    260人看过
  • 红线外房屋能否被政府强拆?
    红线外的房子不能强拆。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申请强制拆迁前,应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的,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申请。强拆是什么意思,房子被强拆如何维权强拆,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根据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强拆的,也一律由法院强制执行。司法强拆的条是:(一)申请人主体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二)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条例》规
    2023-07-06
    227人看过
  • 红线图内房屋是否被认定为违建?
    土地证上红线图内的有可能属于违章建筑,因为土地的红线,是借用建筑方面红线的含义,标明需要保护,使用途径不能改变的土地范围和可以商业等开发利用的土地范围。现在主要用于保护有限的种植粮食的耕地不被用于商业、工业、建路等开发利用。红线图房子被征收怎么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023-07-03
    102人看过
  • 农村建筑在拆迁红线内可否要求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一部分在征收范围内,一部分在外,房屋全部征收,被征收人全部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农村建筑违法建筑怎么处理?对于农村违法的建筑,乡、镇人民政府应命令其停止施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逾期还是不改正的,拆除处理。处罚:拆除新建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的房子等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来的状况;没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建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罚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2023-08-08
    222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以征地红线为范围内吗
    一、房屋拆迁是以征地红线为范围内吗对于拆迁范围的界限那是由负责城市规划的相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画出的规划用地红线来定的呢!要是因为特殊情况,必须要跨越这个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话,那么这部分范围就得由负责房屋拆迁管理的部门和城市规划的相关部门商量着决定了哦。在确定好拆迁范围之后嘛,这里面的单位和个人可千万别再做这些事情啦:(1)就是不能再盖新房子、扩大或者改造现有的房子;(2)也不能随便改变房子和土地的使用性质;(3)更不能把房子租出去。关于房屋拆迁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要有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然后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接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接下来就要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还要开个专门用来支付拆迁费用的账户,最后才能申请到拆迁许可证,并开始发布拆迁公告、实施拆迁冻结、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发放、领取补偿款,最后才是拆掉房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
    2024-07-24
    246人看过
  • 房屋一部分在拆迁红线内,怎么补偿
    一、房屋一部分在拆迁红线内,怎么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一部分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由于房屋是一个整体,所以应该整栋房屋进行征收,而不只是征收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
    2024-04-04
    143人看过
  • 建筑红线都是拆迁的吗?
    是的。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条例的规定,房屋的一部分在征收范围内,一部分在外,房屋全部征收,对被征收的人进行全部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地区、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征收人应合作。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建筑红线外什么意思搬迁红线外的房屋意思是:红线外的房屋建筑不能强制拆迁。搬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方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搬迁红线内的房屋不能进行出售或更名等行为,搬迁红线外的房屋不能进行强制拆迁或强制搬迁等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
    2023-08-05
    311人看过
  • 城市规划红线内房屋可以拆除重建吗
    一、城市规划红线内房屋可以拆除重建吗主管建筑及公路管理的相关机构。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域的设定方面,其规范范围应以从公路用地的边缘向外界逐步扩展的方式进行测量和划定。其中,对于高速公路而言,其空间范围不少于30米便是最基本的要求之一。然而,在控制区内以及红线外侧的建筑物是否需要进行拆除并非必然之事;但如果这些建筑物存在对行车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或者直接影响到周边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的情况时,相关业主便可与负责建筑和公路管理的相关机构进行深入商讨,寻求适当的赔偿方案或是实施搬迁措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
    2024-07-05
    368人看过
  • 房屋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可不可以抵押
    一、房屋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可不可以抵押房屋在拆迁红线范围内不能抵押。房屋拆迁方案公告后产生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出于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不得设定抵押,同时不能进行出售、更名等行为。《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二、未办房产证的房屋可不可以抵押未办房产证的房屋可以抵押的。抵押贷款是银行使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贷款人提供一定数额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确保贷款到期还贷。抵押品一般是指容易保管、不易磨损、易出售的物品,如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农村的房屋属于可以抵押的房地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
    2024-01-17
    295人看过
  • 不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屋被损坏谁来赔偿
    一、不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屋被损坏谁来赔偿1.拆迁单位负责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样不能损害群众的利益。2.一般的房屋都是整体设计建造的,其中的承重、耐久都是以整体为基础,一旦对建筑本身造成较大规模的破坏,那么很难保证剩余建筑部分的安全。3.依照拆迁范围实施拆迁确实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法律的作用不是损害公民的利益,法律有实事求是和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如果真的按照红线范围实施拆迁,那么必然会造成房屋质量的损害,很可能成为危房。4.因此在实务中,当红线只纳入一部分房屋时,应当对房屋整体进行拆迁,这不光是对于法律原则的正确理解,也是对于公民利益的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
    2024-01-21
    208人看过
  • 部分建筑在拆迁红线内。如果完全拆除
    如果一部分建筑在拆迁红线内,是否应该全部拆除?如果房屋只有一个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则所有房屋都应被征收。这所房子属于整个,而不仅仅是房子的一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评估的一般程序流程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一般如下: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单位的委托,
    2023-05-31
    468人看过
  • 房屋在红线内是不是一定要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被划入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什么时候会拆迁是没有具体规定的,通常签订拆迁补偿方案后,要在一年内实施拆迁。一、拆迁补偿是怎么分类的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1、土地性质分类: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2、使用用途分类: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二、电力投资至红线是什么电力投资至红线是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的标志线。而规划红线则是宏观规划用地范围的标志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
    2023-02-09
    316人看过
  • 一些房屋应该在红线内拆除吗
    一些房屋应该在红线内拆除吗?这些房子属于一个整体。如果只有一部分房屋在征收范围内,我们不仅可以拆除征收范围内的部分,而且可以拆除整栋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拆迁人员接到征地批文后,应先到派出所、房管所复印征地范围内的常住居民以及所有房地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核对大量资料把它们放在家里。2。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挨家挨户走访所有被拆迁人,进行全面
    2023-05-02
    342人看过
  • 划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子可不可以卖
    划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子不能卖。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方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拆迁红线内的房屋不能进行出售或者更名等行为,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一、上海拆迁流程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2、区、县人民政府通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通知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通知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通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3、拆迁人持有关
    2023-06-24
    178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红线范围能否抵押,签拆迁协议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红线范围能否抵押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方案公告后,征收部门会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在一年的期限内,房屋是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签拆迁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
    2023-04-19
    260人看过
  • 红线外房屋能否被政府强拆?
    红线外的房子不能强拆。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申请强制拆迁前,应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的,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申请。强拆是什么意思,房子被强拆如何维权强拆,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根据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强拆的,也一律由法院强制执行。司法强拆的条是:(一)申请人主体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二)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条例》规
    2023-07-06
    227人看过
  • 红线图内房屋是否被认定为违建?
    土地证上红线图内的有可能属于违章建筑,因为土地的红线,是借用建筑方面红线的含义,标明需要保护,使用途径不能改变的土地范围和可以商业等开发利用的土地范围。现在主要用于保护有限的种植粮食的耕地不被用于商业、工业、建路等开发利用。红线图房子被征收怎么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023-07-03
    102人看过
  • 农村建筑在拆迁红线内可否要求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一部分在征收范围内,一部分在外,房屋全部征收,被征收人全部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农村建筑违法建筑怎么处理?对于农村违法的建筑,乡、镇人民政府应命令其停止施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逾期还是不改正的,拆除处理。处罚:拆除新建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的房子等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来的状况;没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建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罚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2023-08-08
    222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拆迁是否有法律对我的房屋建设红线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6
      一、拆迁红线穿过我的房屋,只拆一部分这合法吗 房屋只拆迁一半是不合理的,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要整体拆迁,拆迁一半房屋会造成房屋无法居住。 农村的房屋只有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的,应该对整栋房屋进行征收,房屋是属于不动产,不能只征收一部分的,应该整体征收。这不光是对于法律原则的正确理解,也是对于公民利益的保护。 二、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
    • 已经在拆迁红线内的违建房屋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如何争取拆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可以的。 违章建筑也应当给与合理补偿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搬迁房屋红线怎么在红线内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6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政府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而征收土地的时候,就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 红线是规划部门划定的项目用地单位,红线内拆迁,红线外不能强制要求你拆迁。
    • 房屋被拆迁房屋的红线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7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其次,无论是过去的拆迁,还是现在的征收,都有一个划定红线的时间,也就是确认征收范围,范围确定后有很多事情就不能再进行了,否则法律不予认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
    • 拆迁红线有哪些房屋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9
      你的问题要以你当地发布的拆迁公告为准。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一切房屋,附着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受到限制。你的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内,要以拆迁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