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孤儿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一)、办理条件: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地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失去父母,经户口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的儿童。
(二)、申请材料:
1、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
(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法院出具。
(三)、办理程序
: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户口簿复印件→②村委会调查落实→③乡民政办核实并填报审批表→④交分管领导签字审批→⑤报县民政局审批→⑥由县民政局填报孤儿证→⑦转乡民政办审批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孤儿证。
(四)、办理期限: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二、孤儿身份认定需提供的材料
(一)、父母死亡: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销户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法律文书复印件。对死亡时间较早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出具前述部门或机构证明的,可提供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附有2-3名邻里知情人证明材料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失踪判决书;
对暂时无法提供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判决书的,可提供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父母出走未履行抚养义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附有3人以上邻里知情人询问笔录,乡镇(街道)或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确认。
(三)、父母重残:应提供1、2级残疾人证。
(四)、父母服刑:正在监狱服刑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或监狱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刑证明。
(五)、福利机构弃婴和孤儿:弃婴、孤儿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留存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孤儿报案的证明,或者前述孤儿生父母死亡、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证明、福利机构所属民政局出具的孤儿入福利院证明。
综上所述,对于未年满十八周岁的孩子失去父母,经当地户口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可以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孤儿证明,获得作为未成年人无人抚养的情况下得到救助的凭证,程序和要求并复杂,只要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均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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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义务不能放弃。能放弃的通常不是义务,而是权利。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父母所承担的教育、抚养子女的责任,不可以放弃。不履行抚养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子女的,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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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遗弃孤儿犯法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02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犯了错之后而主动的采取救济措施,也会按拘役或管制来处罚。关于孤儿院遗弃孤儿怎么定罪名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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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去孤儿院看孤儿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11、事先应该和孤儿院领导联系。说准了探视孤儿们人数,去探视孤儿人员信息,时间等。给孤儿带的礼品是否适当。说明探视孤儿目的。 2、和孤儿院领导敲定上述事项后,探视者应该遵守时间,第一次去,所有人都应该带自己身份证。一般应该接受孤儿院方必要的审查。 3、你想认养一个孤儿,孤儿还在孤儿院生活不变。应该向孤儿院领导说明你的具体情况,以什么方式定期向孤儿院进行赞助,或者定期赞助多少钱。或者在节假日把孤儿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