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保护有什么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2:11:06 227 人看过

一、技术秘密保护的特点

技术秘密保护有以下几个特点:

1.自主性。专利有专门的专利法来保护。而技术秘密有如人的隐私,主要靠权利人主动、自觉采取强有力的保密措施,确保保护对象处于秘密状态。

2.无期限性。技术秘密不存在保护期限,可能是永久性的,也可能随时结束,这完全取决于持有人保密措施的实际效果,法律没有也无法作出规定。

3.无地域性。技术秘密的地域限制是未知的,或者说权利人的使用权不受地域影响,因为其秘密性本身就是对外界而言,其范围可以大至整个世界。

4.相对安全性。技术秘密的保护针对性较强,通常只需考虑那些有机会接触技术秘密的人。

5.内容可变性。技术秘密就不存在任何限制,只要权利人有新的思路,有新的实施办法,随时可以改变一项技术秘密的内容,无须经他人同意。

6.高风险性。技术秘密的保护必须是万无一失的,一旦被公开或被泄露,技术秘密的事实专有权就可能丧失殆尽,并且是无可挽回的。

二、技术秘密有哪些特点

技术秘密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秘密性,技术秘密必须具有实质上的秘密性或秘密因素,也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

2.实用性,可以为技术秘密的拥有者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实用性的技术不能成为技术秘密。

3.价值性,技术秘密现在或将来的使用,可以给技术秘密的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竞争优势。

三、技术秘密保护的措施

技术秘密有以下几种保护措施:

1.预防性保护。

2.保密条款。技术秘密实现其价值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进行技术使用许可。

3.升级式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密条款相关文章
  • 技术合同约定的技术秘密保密期限是多久?
    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是多久一般是两年-三年。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技术保密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约束相关知情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签订保密协议是企业对自己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常用手段之一。一、民法典员工保密协议是否支付违约金民法典对员工保密协议是否要支付违约金没有作出规定,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保密协议后,劳动者违约的,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
    2023-03-15
    337人看过
  • 公司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公司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如下:1、对企业职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2、商业秘密记录管理制度;3、核心人员保密培训考核制度;4、内部人员监控制度;5、安全应急机制;6、其他。技术秘密的特点如下:1、秘密性;2、实用性。技术秘密具有实用性,可以为技术秘密的拥有者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实用性的技术不能成为技术秘密;3、价值性。技术秘密现在或将来的使用,可以给技术秘密的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竞争优势。技术秘密可以是正在被权利人使用的,也可以是由权利人控制尚未使用的;4、保密性。技术秘密的合法控制者必须针对技术秘密本身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技术秘密一旦公诸于世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重要的是单位或组织能否对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这是该技术秘密取得法律保护的前提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12
    495人看过
  • 技术秘密的性质
    商业秘密
    1、是不为公众所知悉;2、具有商业价值(或者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3、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三者缺一不可,换句话说,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法定条件,才能构成法律上的技术秘密,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技术秘密。这些构成要件是区分技术秘密与非技术秘密的法定标准。技术秘密与专利的区别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与实用新型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同时还应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其它条款的规定。
    2023-08-17
    458人看过
  • 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的概念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概念是什么P>1。什么是商业秘密?主要包括:商务工作计划、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库存数量、购销平衡数字、票据防伪措施、财务会计报表;军品的库存、供应、调拨数量和流向;商品进出口意向、计划、报价方案、基价信息、外汇额度、疫情检验数据;特殊商品生产配方、技术诀窍、重点科技项目、秘密获取技术及其来源、通信安全等根据这一定义,商业秘密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或四个基本要素:,不为公众所知。也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保密性,这是认定商业秘密的最基本要素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只能由企业内部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晓,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如果众所周知,就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它可以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价值,这是认定商业秘密的主要要素,也反映了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在原因。商业秘密如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就失去了保护的意义它是实用的。与理论结果不同,商
    2023-05-07
    358人看过
  •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区别有哪些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相对于技术秘密就像是专利或者一些其他技术性的秘密,以专利为例。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二、技术秘密特点1、秘密性(新颖性的最低要求)技术秘密必须具有实质上的秘密性或秘密因素,也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技术秘密的核心只是由技术秘密的权利人或相关具有保密义务的人或组织才能知悉,其他组织或人员要想获得此技术秘密就只能花费相应劳动去探究(
    2023-06-05
    343人看过
  • 技术秘密如何认定
    一、技术秘密如何认定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
    2023-06-08
    169人看过
  • 浙江省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浙江省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01-12生效日期:2001-03-01发布部门:浙江省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2000年9月20日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0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保护拥有技术秘密企业的合法权益,调动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投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保护适用本条例。属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及流程、配方、样品、数据等。第四条本条例所称保密措施是:(一)企业
    2023-06-05
    183人看过
  • 技术合同中技术秘密的范围有上限吗
    技术服务合同里技术保密陪款没有上限技术合同的分类:技术合同分为四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一、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1、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范围较为广泛。对于普通劳动者因其可能有意或无意获悉单位商业秘密,所以均应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主要通过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的形式实现。而对于本单位中处于管理和技术岗位的劳动者,需要专门签定书面的保密协议,以显示保密的重要性。单位可以要求
    2023-02-27
    141人看过
  • 如何处理技术合同中的技术秘密?
    技术秘密,又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公众知悉的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以及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包括各种设计资料、图纸、工艺流程以及材料配方等技术资料,也包括专家、技术人员、工人掌握的不成文的经验知识和技巧。在实践中,对于技术秘密的归属和分享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共有的,共有人应当约定利益分配方法,共有人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均有实施该技术秘密的权利,由此取得利益,归实施使用方。但是一方转让技术必须征得另一方或其他各方的同意,由此获得的收益由各方共享。约定归委托方的,除了应向开发方支付经费报酬的,还应支付一定的技术价款。2、合作开发合同,如果约定研究开放成果归一方所有时,该当事人可约定将由此获得的收益适当补偿其他各方当事人;如果约定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秘密的,须各方协商一致,由此取得的收益由各方合理分享。3、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
    2023-06-23
    431人看过
  • 技术保密与专利保护在保护方式上有什么不同?
    技术保密的保护方式是采取隐蔽的方式,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控制在必要的最小的范围之内。而专利具公开原则,是公开加保护的方式。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时,必须把发明内容、技术情况等向专利部门讲明,专利部门发给专利证书并将其全部技术在《专利公报》上公开。专利权人受到《专利法》的保护,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转让,不能随意使用、仿制。《专利法》规定,允许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样记和专利号,让公众都知道,该专利的技术不得侵权。
    2023-06-08
    403人看过
  • 技术合同是技术秘密归属的问题吗
    1、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共有的,共有人应当约定利益分配方法,共有人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均有实施该技术秘密的权利,由此取得利益,归实施使用方。但是一方转让技术必须征得另一方或其他各方的同意,由此获得的收益由各方共享。约定归委托方的,除了应向开发方支付经费报酬的,还应支付一定的技术价款。2、合作开发合同,如果约定研究开放成果归一方所有时,该当事人可约定将由此获得的收益适当补偿其他各方当事人;如果约定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秘密的,须各方协商一致,由此取得的收益由各方合理分享。3、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各方对技术秘密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不得擅自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必须在向委托方交付该技术秘密后,方有使用权和转让权。如果涉
    2023-03-28
    451人看过
  • 企业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是什么
    企业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是什么?商业秘密是指所有属于企业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不为公众所知的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企业现有、正在开发或构思的产品设计、工装模具、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配方、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信息、数据、图纸、模型和样品产品、源程序、,目标方案;企业现有和正在发展的经营活动方法,如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企业的经营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状况、内部业务流程、供应商、分销商和顾客名单、顾客的特殊需要,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商业活动信息;根据法律和约定,企业有责任向第三方保守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员工保守的与集团有关的其他信息。如何保护商业秘密首先,企业应当事先采取防范措施,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要划定保密区域,加强保密区域的安全措施,确定管理办法。2。对企业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
    2023-05-07
    488人看过
  • 技术侦查措施秘密侦查
    1、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2、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3、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一、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有哪些1、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2、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2023-03-30
    299人看过
  • 技术秘密成果包括哪些
    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的技术信息是指技术秘诀、工艺流程、设计图纸、技术数据、化学配方、制造方法、技术资料、技术情报等技术科学方面的专有知识,也就是技术秘密所保护的对象。民法典的技术秘密成果归属与分享有什么规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据相关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八百六十一条【技术秘密成果归属与分享】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
    2023-08-18
    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密条款就是规定受许可方应对供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证不将这些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供方的权益,保持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 更多>

    #保密条款
    相关咨询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技术秘密是指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任何拥有技术秘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他人订立合同转让其技术秘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
    • 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对技术秘密保护的主要内容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09
      《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以书面形式签定。 竞业限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生产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范围;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三)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侵害他人技术秘密权利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额按当事人之间有关协议的约定计算。 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
    • 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1、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相对于技术秘密就像是专利或者一些其他技术性的秘密,以专利为例。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
    • 如何在合同中保护技术秘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让他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这样有法律的保护
    • 技术秘密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4
      1、涉及的技术范围上,技术秘密是可用书面表达的技术,也有无法用书面表达的实际经验和技巧。专利仅限于用书面表达的技术。 2、公开程度上,技术秘密是不公开的秘密技术,技术秘密一旦丧失秘密性,通常就得不到保护。专利是半公开的。 3、保护期限上,技术秘密的保护期限一般体现在合同中。专利按各国专利法规定,保护期—般为10—20年。 4、法律地位上,技术秘密的法律性质尚不确定。专利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有较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