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规范仲裁条款的重要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55:55 456 人看过

【案例介绍】

出租人与承租人于1997年4月1日签订租船协议,将南京轮出租给承租人。由于承租人未备妥货物,使得船舶无法靠泊码头装货,造成出租人在港的滞留损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出索赔。经协商无果,出租人根据租船协议中的仲裁条款于1997年6月26日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该仲裁条款是这样规定的:如有争议,在北京提起仲裁,适用中国法律(ARBITRATIONIFANYINBEIJINGANDCHINESELAWSTOBEAPPLIED)。1997年9月25日承租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承租人认为,中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条款生效应具有以下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该租船协议的仲裁条款虽有仲裁的意思表示,但仲裁事项不明确,虽然选定的仲裁地点在北京,但仲裁委员会不明确。据此,承租人认为该租船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因缺乏仲裁条款成立的有效要件而无效。出租人认为,北京的海事仲裁机构仅有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一个,因此租船协议中已默示选定的海事仲裁委员会就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故其提交的仲裁申请有效。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于1998年1月19日作出本案管辖权的决定。仲裁委员会认为:

1、双方当事人对通过在北京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的仲裁意愿并无异议;

2、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如有争议,应认为是履行租船协议过程中产生的或与租船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被申请人所称仲裁事项不明确没有根据;

3、双方当事人签约时北京已存在两个仲裁机构,应该认为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定租船协议时已经约定既可以选择在地处北京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也可以选择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只要选择其中一个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应该认为这种选择符合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船协议时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仲裁愿望。

本案申请人选择了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实现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其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的仲裁意愿,这种选择表明仲裁条款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明确的,是可以执行的。承租人以仲裁机构不明确为由否定仲裁条款的效力,从而否定以仲裁方式实现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仲裁意愿和规避在北京仲裁的主张,不能成立。据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有管辖权。仲裁程序继续进行。本案争议标的不足20万元人民币,适用简易程序。1997年9月18日已由独任仲裁员组庭开始审理。由于被申请人一再对管辖权问题进行抗辩,影响了仲裁庭及时开庭审理。后仲裁庭于1998年4月13日在武汉开庭审理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出庭,承租人当庭与出租人签订明确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对其争议进行仲裁的仲裁协议。1998年5月28日仲裁庭作出裁决,并于2000年6月得到了强制执行。

【法律知识】

中国仲裁法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实践中,由于仲裁法施行时间还比较短,当事人仲裁法律意识还不够强,仲裁协议不够规范的情况比较普遍。对这样一些仲裁协议,当事人发生经济纠纷后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比例极小,一律视为不明确,又不利于经济纠纷的解决,对要求仲裁的一方当事人也不公平。对此,国务院法制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商量的初步意见是:如果仲裁机构的名称虽然不够规范,但在逻辑上不会发生歧异的,仲裁协议应当认为是有效的。仲裁条款虽然只约定在北京提起仲裁,而未进一步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但在北京,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受理包括航次租船合同在内的海事争议案件的唯一专业性仲裁机构。

在海运实践中,由于长期受到英、美等国影响,再加上航运业务人员对我国有关法律认识不足等因素,我国租船合同订约时在仲裁条款中通常也参照世界航运普遍采用的在租船合同中只约定仲裁地点的做法,约定在北京仲裁,但双方订约的本意是在北京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争议。南京轮租船合同的仲裁协议虽然不够规范,但在逻辑上并不会发生歧异,应当认为是有效的仲裁条款。

从另一个角度,在同时选择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2日在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答复中,也认为: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仲裁条款约定合同争议应提交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员仲裁,该仲裁条款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明确的,亦是可以执行的。当事人只要选择约定的仲裁机构之一即可进行仲裁。承租人在出租人提出索赔请求后,以仲裁机构不明确为由否定仲裁条款的效力,从而否定以仲裁方式实现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仲裁意愿和规避仲裁的主张不能成立。

为了避免类似南京轮案拖延仲裁审理的情况,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航运界推荐以下的规范性仲裁条款: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AnydisptesarisinginconnectionwiththiscontractshallbesbmittedtoChinaMaritimeArbitrationCommission(CMAC)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条款相关文章
  • 申请仲裁的条件以及仲裁协议的订立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选择仲裁或是诉讼,由当事人自主商定,但是两者之间只能取其一。法律上的要求就是,当事人只有签订了仲裁协议并且仲裁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定要求,才能仲裁,而不能通过法院诉讼;如果没有签订仲裁协议或者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则只能进行诉讼,而不能仲裁。仲裁协议一般包括两种形式:(1)在争议发生前于主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2)在争议发生后另行订立的独立于主合同的仲裁协议书。实践中,绝大多数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出现,事后再达成仲裁协议书则较难做到。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必须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不具备上述内容或者其内容不符法定要求的,都将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从而可能使当事人提交仲裁的良好愿望落空。因此,订立正确有效的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就显得尤为重要。
    2023-06-06
    277人看过
  • 房产等部门要规范合同的仲裁条款
    晚报记者辛晓青本报讯我市将在2009年进一步推进仲裁工作,市工商、建设、国土资源、房产、金融、经贸等部门要把推进仲裁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宣传仲裁法律制度、规范合同文本、明确仲裁条款上来。这是昨日记者从全市仲裁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明年各部门联合推进仲裁工作昨日会议上,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仲裁工作开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仲裁机构建设上,2009年将继续加强仲裁办事机构建设,扩大仲裁覆盖面,郑州仲裁机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县(市)设立仲裁派出机构,各级政府要为仲裁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也要加强对仲裁经费的使用管理。市政府法制办将在2009年上半年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仲裁法》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规范标准(格式)合同和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情况,进行一次执法监督检查。市工商、建设、国土资源、房产、金融、经贸等部门要把推进仲裁工作的着力
    2023-06-08
    264人看过
  • 签订合同仲裁条款要明确
    青岛甲公司与北京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合同书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写明: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青岛甲公司遂向青岛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却被告知:除非双方当事人达成补充仲裁协议,否则仲裁委不能受理此案。甲公司十分不解,这份合同明明写着出现纠纷提请仲裁,为什么却不予受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所以该合同中虽然选择了仲裁,但约定是或仲裁或诉讼,属于不明确的仲裁条款,欠缺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一重要要件,故该仲裁协议无效。本案中青岛甲公司如果不能与北京乙公司达成补充仲裁协议,就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明确的仲裁条
    2023-06-05
    294人看过
  • 制订仲裁条款要注意什么
    一、仲裁协议效力需确认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二、合同中制订仲裁条款需要注意什么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
    2023-03-19
    278人看过
  • 仲裁原则及其重要性
    仲裁的特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行政仲裁的特征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联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明确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这一特征包括:(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争议当事人中的一方;(2)作为行政裁决主体的行政机关只有经法律明确授权后,才拥有对某种民事纠纷的行政裁决权。行政裁决权并不是行政机关当然职权,而要取决于有无法律明确授权。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这一特征包括:(1)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民事纠纷;(2)行
    2023-07-06
    431人看过
  • 仲裁的规定和条款
    进行劳动仲裁,需要进行以下几步: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仲裁应当依照规定期限履行。仲裁申请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前提。仲裁的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将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书面提交给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请求对争议进行仲裁。仲裁和医事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事行或事后达成协议,把他们之间的一定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该机构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所谓医事仲裁,指是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发生争议时,由仲裁机关做出的裁决、判断和处理,它与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的方式解决纠纷,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均有所不同。其主要特点是:第一
    2023-07-06
    264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如何规定的
    一、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如何规定的仲裁协议的独立性的规定就是合同未成立、或者成立以后未生效或者被撤销的,不应当影响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的有效性。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的有效解释原则,是以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为其理论基础的。仲裁协议的独立性理论或者仲裁条款自治理论,在于将一个包括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的合同,视为由两个相对独立的合同构成的整体,其中一个为实体性质的合同,即约定当事人双方民事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等,与此相对应的是合同实体法;另一个为程序性质的合同,即形式上表现为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与此相对应的是合同程序法。二、协议仲裁有效的条件1.订立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具备缔约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4.必须为书面形式。根据《仲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
    2023-04-25
    29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庭前调解的重要性
    1、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2、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3、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4、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6、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7、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仲裁庭前调解技巧劳动仲裁开庭时,单位答辩要将自身的观点,列出并且出示相关联的证据以
    2023-07-08
    474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定义及其重要性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劳动仲裁的步骤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如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为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和问题发生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是中央和直辖市的合营企业、中国与外国的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所属的职工,发生劳动争议的,应该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
    2023-07-13
    114人看过
  • 了解仲裁基本原则的重要性
    仲裁的基本原则是:1、是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仲裁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基石;2、是仲裁独立原则,仲裁独立,是指从仲裁机构的设置到仲裁纠纷解决的整个过程,具有法律独立性;3、根据事实、法律规定、公平合理的纠纷解决原则、事实、法律规定、公平合理的纠纷解决原则,是公平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基本保障,是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基本原则。人事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一律平等,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事仲裁的当事人,一方为个人,一方为用人单位,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但是,一旦进入仲裁,双方当事人则依法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当事人在仲裁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仲裁活动中的具体体现。这一原则要求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对双方当事人在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必须一律平等,平等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准绳。这一原
    2023-07-04
    380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申请条件及劳务合同重要性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务合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只是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以下这些: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7、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商场没有劳务合同能投诉吗商场没有劳务合同没有权利罚款,但提供劳务一方造成商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
    2023-07-11
    165人看过
  • 了解仲裁员条件的必要性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兼职仲裁员所谓兼职劳动仲裁员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从劳动行政部门非专职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人员、政府和其他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和律师中聘任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工作人员。参阅文件:《关于印发重庆市兼职劳动仲裁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劳仲发[1999]5号,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2023-07-03
    405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必备事项及仲裁的独立性、终局性
    1998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双方约定共同进行技术开发,研制一种新型薄板切割机。合同规定了争议解决条款: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应由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1999年8月,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申请仲裁。乙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后拒绝答辩。甲乙公司又重新进行协商,在合同附则中增加了一条仲裁条款,双方商定将此合同之下的争议交由甲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此后乙公司在他人的怂恿之下反悔,认为在甲公司所在地申请仲裁会遭遇地方保护主义,于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其未说明存在仲裁协议的情况。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本案时发现了双方订立的合同附则中存在的仲裁条款。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并向甲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经审理,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于是提起上诉,理
    2023-06-14
    472人看过
  • 涵盖商事仲裁的范围及条款
    一、涵盖商事仲裁的范围及条款商事仲裁受理范围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通常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3.在管辖方式方面,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诉讼或者仲裁,也可自主选定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当事人之间
    2023-08-18
    30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协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条款是合同中约定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它明确规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程序等事项,为双方解决争议提供了合法有效的途径。仲裁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履行的保障。... 更多>

    #仲裁条款
    相关咨询
    • 合同条款怎么订立仲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4
      合同条款对仲裁有约定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约定仲裁的事项是属于仲裁的范围; 2、条款中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 3、条款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4、不能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只能二选一。根据《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
    • 如何订立涉外仲裁、裁定协议、适用仲裁条款和仲裁裁定的形式和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
      一、要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明。二、仲裁事项。事项有必要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并且只能是合同胶葛或其他产业权益胶葛。婚姻、收养、监护、抚育、承继等民事胶葛不能请求裁定。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有必要写明详细的裁定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简称贸仲)。仅有裁定地址(如北京)而没有裁定组织的,裁定协议无效。以下是贸仲的演示裁定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
    • 仲裁条款的订立会产生哪些结果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仲裁条款的订立会产生这样两个结果: 1、由于仲裁条款被看作是与主合同或基础合同完全不同的两个单独的协议,具有独立的性质,在主合同或基础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仲裁条款可以独立于主合同或基础合同而单独存在。甚至在主合同或基础合同不存在的情况下,仲裁条款依然可以存在。 2、既然仲裁条款独立于主合同或基础合同而独立存在,那么仲裁条款与主合同或基础合同可能会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尤其在国际仲裁活动中。 仲裁协
    •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原则是什么意思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是指仲裁条款作为主合同的一个条款,尽管其依附于主合同,但其仍然可以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分离,独立于它所依附的主合同而存在。即,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撤销而无效,也不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受到影响。当主合同发生无效、终止、变更等情形时,合同的当事人依然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对他们之间的争议做出裁决。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原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拖延纠纷解决程序
    • 符合规范签订合同有何重要性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可以规避未来的各种风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