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20:00:20 157 人看过

一、理解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二、保险合同的效力

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按照保险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

1.合同主体必须具有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都必须具备法律所规定的主体资格,否则会引起保险合同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2.主体合意:签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要合意,而且合意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基础上的合意,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基础上的合意。

3.客体合法:投保人对于投保的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能够在法律上有所主张,为法律所保护,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4.合同内容合法。

三、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什么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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