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优先购买权在强制拍卖程序中可否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0:24:19 228 人看过

1、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定民事权利,是一种由法律直接创设而能够对抗第三人的民事权利,如果要在拍卖程序中否定股东优先购买权,则必须有另一种法律规定较之更优越的优先权的出现,而拍卖究其本质来说是一种特殊的买卖方式,并非更优越的的优先权,其本身并不能决定优先购买权可否行使。

2、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期待权,随基础关系的产生而产生,随基础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因此,股东优先购买权始于公司成立之时,而非股权转让之际,至于股权转让,它只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一个行使条件而已。所以,拍卖不能无端否定或剥夺早巳存在的股东优先购买权。

3、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兼人合的特点,有一定的封闭性。法律赋予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一定意义上就是为了保持股东之间的亲密关系,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以解决资源利用与安全利益维护之间的矛盾。因此,为了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发展,也不宜在拍卖程序中否定股东优先购买权。

4、针对前述否定说,笔者认为在拍卖之前,应向竞买人告知其他股东保留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再由愿意竞买的人参加竞拍,这样既保护了其他股东的法定优先购买权又未侵犯其他竞买人的利益,且还能保障拍卖的竞争性,此与拍卖是将标的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是一致的。

一、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拍卖相关文章
  • 法院拍卖时强制优先购买权包括拍卖合同吗
    优先购买权作为民法赋予当事人的一种法定权利,无论在当事人的自主交易活动还是法院的强制拍卖程序中,都应当予以保护,不能随意剥夺。一、同等条件一次性性取得的优先续租权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房屋承租人主张优先租赁权可分为两种情况:其一,租赁合同对优先租赁权有特别约定,出租人基于合同约定主张优先租赁权;其二,租赁合同对优先租赁权未作约定,出租人基于民法原理主张优先租赁权。对于前述两种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就第一种情况而言,虽然当前法律并没有赋予承租人优先租赁权,但也没有禁止当事人约定优先租赁权,因此,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合同中关于优先租赁权的约定合法有效,房屋承租人的优先租赁权受法律保护。认定的难点在于第二种情况,当事人没有约定优先租赁权的情形下,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租赁权?对此,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持肯定意见,认为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符合市场交易习惯,有利于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持现有经济
    2023-03-14
    437人看过
  •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
    一、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公司法》有关规定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股份公司运作的实务中,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仅广大中小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保护普遍处于无序状态,而且国家股东的有关权利也被漠视。以至于公司每发行一次新股(无论是“增发”还是“配股”),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就被人为地稀释一次,原有股东的合法权益也就不断地受到侵蚀。对原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侵害一般表现为公司发行新股时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损害了原股东依法或按照公司章程所应当享有的优先认购新发行股份的权利,这其实是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出于各种目的,利用资本多数决定原则,通过股东大会损害了其他股东的权益。因此,法律形式上的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侵害与被侵害的关系往往在实质上体现为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侵害与被侵害关系。1、请求公司股东大会重新作出关于公司发行新股的决议,确认原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如果公司章程已经规定了
    2023-05-02
    267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可就该拍卖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承租人是否可就该拍卖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1、承租人可以就该拍卖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卖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法院拍卖程序中保护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租赁的房屋被拍卖怎么要求赔偿1、出租在前抵押在后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抵押在前拍卖
    2023-06-11
    416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股权时哪些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是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只有在采取拍卖、变卖和其它方式后方可确定转让价格等同等条件,其他股东此时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法院在执行股权时,应当告知股权存在优先购买权的状况,由欲买受股权的人自行决定是否仍进行竞买或购买。同时,法院应通知其他股东出席拍卖现场,在拍卖落槌后,其他股东即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便及时确定股权受让人,提高效率和减少成本。法院强制执行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法院强制执行股东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第72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023-07-27
    274人看过
  • 执行程序对股东优先购买权有何保护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新《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权益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股权转让是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之一。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和债权人的申请,在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通过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清偿债务,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债权人权益,允许股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股东出资1998年11月11日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扣押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并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强制被执行人转让,也可以直接拍卖、变卖,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
    2023-05-07
    50人看过
  • 特殊买卖中承租人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特殊买买中承租人是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拍卖。拍卖方式具有较强的公示性;拍卖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无“同等条件”可言;拍卖中虽排除优先购买权,但只要出卖人通知承租人参加竞买,承租人仍可与他人共同竞买,其购买的机会等同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自身并未受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怎样的优先购买权并非绝对,其发生须具备“同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26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该权利的行使须受“同等条件”的限制,关于同等条件,要综合房屋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来确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
    2023-07-25
    231人看过
  • 强制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
    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隐名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隐股权是指,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享有的股东权利,包括:股份收益请求权、公司经营权、公司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分为:法定权益与章程约定权益;或,财产收益权益与公司事务决定权益。是区分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的独立财产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8-01
    119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能否行使
    案情]原告(反诉被告)郭丽被告(反诉原告)李伟被告(反诉)张强河口办事处居民张强曾于1998年8月2日,将自己位于河滨路的6间房屋租给李伟使用,每月租金600元,租期5年。1999年3月,张强因妻子生病住院,花去人民币6万元,在妻子住院期间,张强曾向其好友郭丽借款3万元。1999年10月,张强因妻子又要住院,自己无力支付医药费,遂决定将租给李伟使用的6间房屋卖给郭丽,双方在协商中张强提出因其经常得到郭丽的帮助,特别是在妻子住院时凑齐3万元借给他,未要求利息,因此决定将房屋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卖给郭丽,后双方经过协商以6万元的价格转让此6间房屋。同年11月18日,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同年12月中旬,郭丽找到李伟,要求李伟腾出所租房屋,李伟不同意,并提出自已愿意以6万元价格购买该房屋。双方发生争执,郭丽遂于2000年3月2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李伟腾出房屋。李伟提出反诉认为张强和郭丽侵
    2023-06-08
    71人看过
  • 拍卖和以房抵债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2009年9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该条并未提及承租人能否在拍卖过程中针对其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行使优先购买权。笔者认为,对此不宜类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的规定,因为这种做法过于偏重保护优先购买权人,有损于拍卖行为的公信力,对其他的竞买人也不公平。在实践中,可考虑根据《拍卖法》确立的拍卖规则,将参加竞买的承租人作为一般竞买人对待。此外根据《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出租人
    2023-06-08
    247人看过
  • 股东行使股份转让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的程序如何确定
    由于《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份,仅原则规定,要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对股东转让股份采取什么形式告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方式行使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行使权利的期限、条件及未及时行使权利的后果等均未作出详细规定,导致股权转让由此引起的纠纷不断增多。建议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完善的股权转让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稿”第四部分关于股权转让已规定得比较完善。特别是第24条、第25条规定,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请求在确定的期限内答复。答复期限不少于30日,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议结束之日或者请求答复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异议股东购买拟
    2023-02-22
    302人看过
  • 怎么样才能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下列情况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1.股东转让公司股份。2.夫妻财产分割。3.法院强制执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1、有限责任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一般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
    2023-07-20
    455人看过
  • 法院房产拍卖流程是什么,强制拍卖中保护优先购买权的两种方法?
    一、法院房产拍卖流程是什么法院房产拍卖流程是:1.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2.拍卖的鉴定与估价;3.确定拍卖房产底价;4.确定拍卖日期;5.发布拍卖公告;6.审查竞买人资格;7.竞买人缴付保证金;8.组织拍卖会实施;9.拍卖品的权属移交。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二、强制拍卖中保护优先购买权的两种方法对于强制拍卖中保护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有两种方法:一是跟价法,二是询价法,优先购买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要素:一是购买条件相同;二是基于同样的购买条件作出了愿意购买的表示。跟价法是指由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直接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和竞买人一起竞价,实行价高者得。这种做法将优先购买权人视同一般的竞买人。询价法是指由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到拍卖现场,但不直接参与竞价,待经过竞价产生最高应价者后,由拍
    2023-06-08
    146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的执行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这一规定承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由于规定的程序不够明确,造成实践中产生了一个矛盾。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但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又可能与现行的拍卖程序相冲突。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形式。我国《拍卖法》规定:“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竞买人。”当竞买人的最高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定后,股东又如何行使优
    2023-06-15
    405人看过
  • 强制拍卖的属性以及优先购买的方法
    资产拍卖是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实行强制拍卖,需要明确一个基本问题:哪些标可以强制拍卖,哪些标的不能强制拍卖?强制拍卖的标的,是指依法被国家执法机关用来委托拍卖企业进行强制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强制拍卖标的的属性,表现为被执行人所有的、已被国家执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或财产权利,执法机关将上财产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变现。其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一)强制拍卖的标的为被执行人所有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二)该标的系已被国家执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三)由国家执法机关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优先购买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要素:一是购买条件相同;二是基于同样的购买条件作出了愿意购买的表示。在法院拍卖程序中,理论和实践中对于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有两种方法:一是跟价法,二是询价法。跟
    2023-06-08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拍卖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是指对被执行财产的拍卖是由法院根据国家赋予的执行权而强制进行的,体现国家意志对当事人意志的干预和强制。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强制拍卖的不是法院的自有财产,而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因此,法院强制拍卖具有“标的的非自有性... 更多>

    #强制拍卖
    相关咨询
    •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可以在法院强制执行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10
      有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 司法拍卖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的优先权如何获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6
      1、司法拍卖过程中,债权人对拍卖标的有意向购买的,应在处置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要求,将对该标的物行使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民商法上较为重要的一项制度。3、优先购买权的公平价值法律制度的内在理念之一是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物权转让中,较之于第三人,先买权人更易受
    • 股权强制执行过程中怎么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0
      股东认购优先权是可以限制的,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东认购的优先权以及认购的数量进行限制。如果股东认购的优先权已经进行了认定,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对股东大会的决议宣告无效。
    • 股权转让时 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1
      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公司实践中,有的股东出于控股或者无力购买全部转让股权等方面的原因,仅主张行使部分的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而转让方和受让方则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部分行使,要求优先购买权人要么放弃部分 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 公司实践中,有的股东出于控股或者无力购买全部转让股权等方面的原因,仅主张行使部分的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