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级别执行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5:10:24 402 人看过

1、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2、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一、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

1、依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2、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

裁决书做出即生效《仲裁法》第57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关于其中加粗部分的理解,各地的仲裁委不一样,但是不论是仲裁员手写签名还是盖的签名章还是印的名字,只要加盖仲裁委的印章,就是有效的,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法院因为这个问题而认定仲裁委违反法定程序,继而撤销裁决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管辖相关文章
  • 仲裁可以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
    一、仲裁可以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二、定仲裁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1、不要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如有的合同中约定: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这样的约定,往往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会就申请何地仲裁机构仲裁发生分歧,此时根据新仲裁法解释第五条之规定:仲裁协议
    2023-06-06
    283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等规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之下是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
    2023-06-04
    219人看过
  • 仲裁执行的规定
    仲裁执行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签订书面形式的和解协议,可以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如果需要对和解协议进行更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后的协议。申请执行后执行和解执行后和解1、强制执行中的和解,是指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2、强制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双方可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强制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相关见解1、
    2023-08-15
    141人看过
  •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哪个部门管辖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仲裁裁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四大类,现分述如下: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就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言,执行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与案件审判管辖有密切联系,审判管辖级别确定得越高,执行管辖的级别也相应确定的高;就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而言,解决或处理的机构级别确定得高,执行法院的级别也相应地确定得高。2、普通管辖,是指根据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法
    2023-07-21
    261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管辖异议可以上诉吗
    一、仲裁裁决执行管辖异议可以上诉吗?仲裁裁决执行管辖异议可以上诉,对执行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救济:1、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2、执行管辖权异议及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
    2023-04-16
    111人看过
  • 仲裁执行案件管辖的种类
    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和移送管辖五大类,现分述如下: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就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言,执行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与案件审判管辖有密切联系,审判管辖级别确定得越高,执行管辖的级别也相应确定的高;就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而言,解决或处理的机构级别确定得高,执行法院的级别也相应地确定得高。2、普通管辖,是指根据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标的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3、特别管辖,是指对船舶执行时,以船舶所在港或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法院。4、共同管辖,是指同一执行案件有两个以上的法院享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活动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但是在两个或二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如何解决管辖冲突最终确定管
    2023-04-01
    370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裁决执行难的原因1.社会劳动保障救济体系不健全。企业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实现时,如果社会劳动保障体系健全与完善,就不会存在劳动报酬仲裁执行不能全额到位的情况。2.关于仲裁的法律不够完善,容易让一些被申请人钻法律的空子,造成资源浪费。由于民诉法规定了不予执行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括分类,并不是非常具体,这使得持消极心态的被申请人有机可乘,想方设法找出法院不予执行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各类证据,即使最后未能达到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的目的,但至少起到了阻碍和拖延法院执行工作的作用。3.目前国内的大多数仲裁机构的仲裁人员素质不够高,在仲裁过程中,制作的仲裁文书不规范、粗糙,更给寻找提出异议证据的被申请人提供了素材,使得仲裁裁决的效力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4.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仲裁程序不到位,造成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行使司法监督,依法作出不予执行案件比例较高。仲裁裁决执行难的对策1.要建立起完善和健全
    2023-06-11
    157人看过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国内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级别管辖的通知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京高法发[2000]65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根据全市各级法院的历史状况,我院曾将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规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近年来,申请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案件逐年增多,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保证这类案件尽快得以执行,现对国内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的级别管辖作如下规定:一、当事人申请执行国内仲裁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二、当事人申请执行国内仲裁机关作出涉外、涉港澳和涉台的生效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我院以往所作的其他有关国内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的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均停止使用。特此通知。二○○○年三月十日
    2023-06-06
    157人看过
  •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怎么走程序,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仲裁裁决申请执行怎么走程序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程序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由申请人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书,裁决书等材料,由法院作出是否申请的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管辖法院是哪里?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2年之内申请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
    2023-06-06
    216人看过
  • 仲裁调解书强制执行的管辖
    仲裁调解书有强制执行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从上述可以看出仲裁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二审合同纠纷还可以上诉吗?判决生效后二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再审。双方应履行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履行期满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被执行人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当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主管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二、劳动仲裁法院执行期限多长时间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被执行人不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
    2023-03-11
    493人看过
  • 仲裁机构对案件怎样规定管辖权的
    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由仲裁协议决定,如果仲裁协议没有约定管辖权的,应该补充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第十九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2023-04-27
    244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
    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包括: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不可要
    2023-06-06
    466人看过
  • 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有那些特别规定
    当事人申请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应注意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有关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一般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当事人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发[1995]18号),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若有关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予执行的情形,在裁定不予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
    2023-04-27
    57人看过
  • 仲裁裁决法中仲裁裁决怎么执行?
    一、仲裁裁决法中仲裁裁决怎么执行?仲裁裁决执行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已送达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自动履行。按照中国法律,国内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或被执行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应采取什么措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2023-06-03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管辖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执行级别管辖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 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
    • 仲裁裁决执行管辖法院的相关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7
      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
    • 仲裁裁决书的执行与执行分别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6
      1、仲裁裁决书包括两种,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劳动仲裁。无论哪种仲裁裁决书,选择执行法院时,第一要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二,选择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2、执行,又叫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
    • 如何执行仲裁裁决呢?仲裁裁决是怎样的过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5
      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仲裁裁决的执行法院与受理仲裁裁决的法定受理机关分别是怎么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1
      一、申请执行的法院。 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 1、被执行人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