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是哪些人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7:41:03 220 人看过

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是哪些人员

(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笔者认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是一种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情况下,其债务人只以某一合伙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合伙企业债务,法院应向原告释明变更合伙企业为被告,而不能违反补充无限连带责任的原则,直接裁判某一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特殊方式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同时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合伙企业对“人合”性的最低要求,即要求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尽职尽责。同时为避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因高风险所导致的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二、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三、认定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同样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上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在加入和退出合伙企业后,是否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退伙前因原因产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模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以下将详细介绍您:(I)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首先,合伙企业应当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从“人文合作”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责任为基础,即只有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时,合伙人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II)有限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它有助于合伙企业的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产生威慑
    2023-05-07
    80人看过
  • 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外的侵权责任是否连带
    合伙人对外的侵权责任连带。合伙企业的性质不同于公民,也不同于法人,是公民或是法人的组合,是数个民事主体为了某项事业而组合在一起。合伙的特性决定当合伙经营者或者合伙成员在执行合伙事务致人损害时,应被定性为全体合伙人的共同侵权行为,全体合伙人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系全体合伙人的行为,体现了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识和共同利益,行为人的过错,就应该推定为全体合伙人的过错。一人公司股东对外应否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由于公司人格独立,股东原则上并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023-08-01
    388人看过
  • 个人能承担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吗
    合伙企业债务不一定需要个人承担。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负有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一、合伙人退伙怎样清算合伙人退伙的注意事项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二、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合伙企
    2023-04-11
    386人看过
  • 股东承担企业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1、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3、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一、大股东违规减持如何处罚大股东违规减持由证监会处罚: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二、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实践中股东起诉公司一般是由于公司滥用权力,侵害股东的合法利益,股东在无奈的情况下才会起诉公司。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
    2023-03-08
    435人看过
  •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是否应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就是说,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定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也是可以的。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2023-06-06
    477人看过
  • 退伙人对退伙前企业债务是否要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后对其在合伙期间发生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世界各国及有关地区的某些规定大体是相同的。英国、美国等国家的法律规定,合伙人在其退伙后,对退伙前合伙所发生的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定,合伙人退伙后,对于其退伙前合伙所负之债务,仍应负责。为了缩短退伙人对退伙前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期限,一些国家还规定了退伙人连带责任的消灭时效,如德国和日本的法律规定,债权人对退伙人提出债权请求的时效自退伙发生之日起为5年。总结我国合伙企业的经验,借鉴国外做法,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四条)。据此可以肯定地说,退伙人对退伙前企业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做法是否不合情理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第一,退伙人退伙时与合伙企业进行的结算以当时的财产状况为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退伙时如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如正在发生的合伙
    2023-04-24
    186人看过
  • 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后是否承担债务责任
    退出合伙人是否仍需承担债务?合伙人退伙后,无论其是否按照退伙时的约定分担或合理分担合伙企业债务,他仍应对其参与合伙企业期间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法所称约定不分,是指不按照合伙人内部约定的债务比例分,是指合理分“是指不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合理确定合伙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标准进行分享,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是指合伙人的内部关系,这种内部关系对债权人没有影响。因此,除非合伙人和债权人另有约定,合伙人退还货物后,仍应对其参与合伙企业期间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都有责任以其个人财产清偿合伙企业的所有债务。也就是说,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合伙人不仅要以个人财产清偿自己的责任,,但也要清偿其他合伙人应承担的部分或全部责任。可以看出,连带责任是一种加重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有条件的,即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各合伙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合伙法第53条规定:“合伙企业在
    2023-05-07
    362人看过
  • 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条件,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条件有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进行承担。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其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条件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主要有以下条件: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3.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二、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
    2022-09-25
    88人看过
  • 对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一、合伙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1、理清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
    2023-04-03
    300人看过
  • 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这是因为公司是法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能够自行承担责任。运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是公司发展的正常要求,法律是允许的。2、按照这一条规定,公司不仅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也可以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投资。一般来说,公司对外投资只能承担有限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出资人。3、综上而诉,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现在除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外,其他的公司都是可以成为无限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的。一、分公司能否做股权变更不可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度,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股权是投资回人由于向公民合
    2023-03-08
    317人看过
  • 权威法官断案: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提要:2006年春,黄某看到宜黄县棠阴镇的某私营制砖厂(合伙企业)的生意很红火,于是提出要求参与合伙经营,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后,订立了合伙协议。协议约定,黄某对其合伙之前的8万元贷款不承担还款责任,合伙后与其他合伙人享有同样的权利。2006年12月,一场大风把砖窑棚吹倒了,并压塌小轮窑,砸伤了6名工人,经济损失达9万元,原合伙人在信用社的8万元贷款又到了还款期,黄某和其他合伙人在赔偿了6名工人的医疗费用后再也无能力偿还信用社的贷款。信用社多次催付无果后,于2007年3月诉至宜黄县法院,要求黄某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偿还贷款,黄某以与其他合伙人有协议约定为由,不同意承担还款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虽与其他合伙人订立了对合伙之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的协议,但有关企业法规定了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系无效条款,故黄某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点睛]入伙是指
    2023-04-24
    195人看过
  • 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二人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5-05
    469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案情简介】高某自1972年进入徐州某厂工作,1999年某厂法定代表人贾某与贾汪区发改委签订改制协议,某厂资产及债务由原法定代表人贾某买断,该企业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个人独资非法人企业。2007年11月30日,该企业与所有职工达成协议,工龄买断,劳动关系终止,企业按照工作年限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后,高某继续留在某厂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2月,某厂口头通知与高某解除劳动关系。2009年1月29日,该个人独资企业直接申请注销。其后,贾某以企业原有资产出资注册成立徐州某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2月22日,高某以徐州某厂为被诉人,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徐州某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至本案结束期间的生活费等。该企业负责人以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终止,补偿已经完毕,且该厂已经注销,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为由拒绝支付
    2022-04-09
    342人看过
  •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第三十条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是什么?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有哪些?(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
    2023-06-23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如何承担其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3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
    • 合伙企业是不是要对新入伙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4
      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这是一般情况;同时,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就是说,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
    • 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分担,合伙人均对哪些方面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合伙人均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 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
    • 合伙企业中新入伙人是否需要对入伙前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这是一般情况;同时,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就是说,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
    • 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怎样规定的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合伙企业是一种合作经营组织,参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各自的经济实力不同,承担债务的能力也有区别。在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需要各合伙人按一定比例分担所剩债务的情况下,就可能发生有的合伙人因其财力所限,一时难以承担债务偿付份额的情况。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合伙人应按合伙协议规定的比例承担偿还份额;所谓连带是指对同一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