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1:42:10 151 人看过

一、举证期限的确立及限制

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当事人主义而确立的举证期限;另一种是依法院职权而确定的举证期限。

(一)举证期限的确定

由于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当事人约定不违反泛绿法规和公序良俗的情况,法律均优先适用当事人的约定。《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此,我们知道如果举证期限材当事人主义则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愿的结果并由人民法院认可,未经认可举证期限无效。

(二)法院依职权的举证期限

《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其计算。对此,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的举证期限不以当事人是否就举证期限达成协商一致为前提,无论当事人是否自行协商举证期限,不影响法院依职权进行指定。

所以据此,在劳动仲裁法的举证期限的指定上我们可以参照《证据规定》的做法。由于劳动法律关系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特殊性只是体现在劳动过程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上。所以在举证期限的商量上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的认可或者可以直接由仲裁庭指定举证期限。

二、举证期限的长短

关于举证期限确立的长短问题。由于劳动仲裁争议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目前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实践中,各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做法不一致。有的仲裁委规定可以在开庭前提交证据材料,有的规定最晚在开庭前一天提交。有的开庭之后提交仲裁委员会也收。

如何确立举证期限的届满时间问题是关系到仲裁庭是否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根据《证据规定》的有关精神,在劳动仲裁争议方面,我们可以这样认定:

1、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届满之日。

3、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经仲裁庭准许的,如果仲裁庭不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的,以仲裁庭准许延期的届满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如果仲裁庭组织庭前交换证据,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之日。

三、举证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

(1)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或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材料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并经冲裁庭同意的外仲裁庭将不组织质证.根据《证据规定》第47条的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就是说对于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仲裁庭不能作为案件事实的依据。

(2)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仲裁庭将不予准许。当然当事人可以在以后的仲裁中另行提出。举证期届满后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的,仲裁庭也将不予允许。

由于新仲裁法将仲裁庭的审理案件时间缩短,很多地方的规定也纷纷缩短了劳动争议举证期限。对于此举证期限的缩短,虽然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是从保护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是为了能使劳动者的权利能够更好更快地得到实现。但在一定程度上举证期限的过短又造成了双方当事人没有充分的时间全面的提交证据而使自身权利受到侵害,造成了权利保护的不周到性和不公正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举证人能否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1、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一、劳动争议如何举证1、举证责任分配。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举证不能的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举证期限。当事人举证应当在案件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在此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
    2023-02-11
    35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方式有讲究
    事件——当事人举不出证据案件卡壳前不久,姚女士因身怀六甲在家保胎,却接到了工作单位的无情通知:因为没有请假,你被解雇了。气愤的姚女士立即前往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讨说法。三堂会审时,官司却因为姚女士不能举出到底有没有请假的证据而卡了壳。记者昨日从浙江省劳动仲裁院了解到,今后,像姚女士这样的情况,举证责任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因为我省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结合劳动仲裁的特点,出台的《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有相关规定。该规定将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主要原则还是谁主张,谁举证作为民事诉讼举证的重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也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举证的原则。根据新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事实依据,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员工被单位解除了合同,员工对此不服时,必须拿出合同仍然成
    2023-06-09
    100人看过
  • 延期举证期限的法定事由
    一、延期举证期限的法定事由延期举证的法定理由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依据《证据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延期举证申请时效一般为多久延期举证申请时效一般在举证期限内有效,如果当事人延长举证后仍提交证据困难,亦可以再次申请延期,至于延期举证能够延期多久,就要看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了。三、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当事人主义而确立的举证期限;另一种是依法院职权而确定的举证期限。(一)举证期限的确定由于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023-06-06
    118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类型举证责任仲裁时效仲裁法教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度解读2009-10-15一、明确界定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实践中,由于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存有争议,以及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难以界定用工主体和责任等情形,都面临确认劳动关系的实际问题,本次立法首次明确确认之诉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是立法的一大亮点。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适用《劳动合同法》全过程当中发生的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范围。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除名
    2023-06-09
    466人看过
  • 根据劳动仲裁举证规定
    劳作裁定举证规则:1、事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供给依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依据属于用人单位把握办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供给;不供给的,应承当不利结果;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辞退、免除劳作合同、减少劳作报酬、计算劳作者作业年限等决议而发生的劳作争议,单位负举证责任;3、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无法确认举证责任承当时,裁定庭或是法院应依据公平缓诚实信用原则,综合事主举证能力等因素确认举证责任的承当;4、事主供给的依据经查验属实的,裁定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劳作者无法供给由用人单位把握办理的与裁定恳求有关的依据,裁定庭或许法院能够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供给,期限内不供给的,应当承当结果。一、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
    2023-03-12
    51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举证期限的规定细则有哪些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
    2023-06-14
    93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举证期限10天怎么算
    申请劳动仲裁中的证人、证言资料可以在立案之后,也就是接到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之后的十日内提交,举证期是10天。一、离婚收到法院传票后多久开庭开庭时间在立案起6个月内,并无具体时间规定。法院会在收到诉状之后7日内下达受理通知书,然后会在5日内把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要求被告收到诉状副本之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最后在开庭前三天通知诉讼双方当事人。二、立案多久会有通知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法院立案之后多久会通知被告根据案件类型时间略有不同:民事和行政一样,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刑事,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三、上诉答辩期是多少天一般情况下,答辩期是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答辩期限是指被告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这个法定期限就叫做答
    2023-03-28
    31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的证据包括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企业开除员工的通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的工资收入情况等证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一、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证据包括: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3.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4.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5.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6.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7.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8.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9.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
    2023-06-04
    281人看过
  • 劳动者需要仲裁时举证期限有几天
    举证期限在民事诉讼中是指负有举证义务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法院指定或当事人双方商定的期间内就其诉讼中所指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逾期举证则失去提供证据的权利或负担某种不利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制度。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该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将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具体到仲裁法中,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已于2008年5月1号施行。相比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仲裁争议处理条例》而言,该法作出了很多的修改和调整,但仔细研读该法,我们可以发现该法在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期限问题上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因此,本人在此主要参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3-06-14
    321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举证期限是多长时间,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举证期限是多长时间关于举证期限确立的长短问题。由于劳动仲裁争议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目前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实践中,各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做法不一致。有的仲裁委规定可以在开庭前提交证据材料,有的规定最晚在开庭前一天提交。有的开庭之后提交仲裁委员会也收。如何确立举证期限的届满时间问题是关系到仲裁庭是否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根据《证据规定》的有关精神,在劳动仲裁争议方面,我们可以这样认定:1、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届满之日。3、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经仲裁庭准许的,如果仲裁庭不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的,以仲裁庭准许延期的届满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如果仲裁庭组织庭前交换证据,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之日。《劳动人事争
    2023-04-18
    341人看过
  • 延期举证的最长期限
    一、延期举证的最长期限延期举证最长多少天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相应的期限。二、延期举证申请的时间由谁决定延期举证申请的时间是由法院决定。依据《证据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三、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当事人主义而确立的举证期限;另一种是依法院职权而确定的举证期限。(一)举证期限的确定由于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当事人约定不违反泛绿法规和公序良俗的情况,法律均优先适用当事人的约定。《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举证期限可以由
    2023-06-06
    314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举证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的,应当就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
    2023-04-21
    166人看过
  •  诉讼中劳动争议的举证策略
    劳动争议诉讼中证据提供技巧包括:向法庭说明证据来源、种类及证明的事实;若证据为书证,应提供原件;若证据为视听资料,则需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保留与原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标题、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等;说明证据来源可靠性,并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说明证据是否经过剪辑、加工或修改;说明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相关;说明证据是否具有可信性,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诉讼中证据的提供技巧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在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时,需要向法庭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以及欲证明的事实;其次,如果证据材料为书证,应当提供原件;第三,如果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则需要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第四,需要保留与原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原件标题、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等;第五,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是否可靠,并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第六,需要说明证据材料是否经过剪辑、加工或者修改;第七,需要说明证据材
    2023-08-25
    472人看过
  • 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原则的含义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诉讼中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由谁负责举证证明案件事实,也即举证责任的承担,又称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二是指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时应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也称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一般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由于行政诉讼主体的特定性表明我国行政诉讼程序中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如何确定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原则,这是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必须加以明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
    2023-06-14
    11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期限及举证期限是什么?举证期限民事诉讼中的举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于2008年5月1日施行,相比此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而言,该法作了很多修改和调整。但仔细研读该法后,本发现该法在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期限及反诉的问题上仍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本在此就该问题做一个粗浅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举证期限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时间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
    •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延期劳动争议举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3
      1、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2、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询问。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庭许可。证人在仲裁庭
    • 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仲裁延期举证申请书的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2、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劳动仲裁中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分配的劳动争议仲裁中员工如何举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6
      劳动争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用人单位提供由单位掌握的证据。当然,劳动者应当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等基本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四十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
    • 劳动仲裁如何举证,劳动仲裁举证逾期自告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8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拒绝采纳证据,或者采纳证据但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