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学校责任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33:04 91 人看过

1、学校责任保险基本原则第一条学校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学校)对第三人(在册学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第二条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一般为一学年。我省保险期限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保险期限将延长。第三条保险范围: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参加学校责任保险。幼儿园、高校原则上应办理学校责任保险。

第四条责任范围:因学校责任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的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1;

2。学校的安保、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课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学校明知教师或其他教职工患有不适合教育教学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6。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合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等活动;

7。有特殊体质或特殊疾病的学生不适合参加某些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应该知道,但没有给予必要的重视;

8。学校发现在校学生突发疾病或伤害,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变相处罚,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学生行为危险,但在负责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时,未进行必要的管理、警示或制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最新甘肃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甘肃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第三条生育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本规定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单独统筹管理。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第五条各市州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在正式发布前报
    2023-04-26
    314人看过
  • 广东省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
    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粤劳社[2001]6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的管理行为,维护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共济功能,提高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根据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调剂金是指根据社会保险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从各地征收的社会保险基金中按规定比例上解,补助各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专项资金,包括养老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工伤保险调剂金。第三条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实行全省统筹,统一管理。省级调剂金只对市(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下同)进行调剂。调剂金按险种分设明细帐,自求平衡,不得互相挤占和调剂。第四条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五条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临界线,基金滚存(包括定期存款和各种债券)减少到一定程度时,进入支付临界线。进入支付临界线的地区,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省级社
    2023-04-10
    333人看过
  •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部门: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2003年5月30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7年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的《甘肃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是在国家关于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方面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的,它对加强我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鉴于国务院1999年以来相继制定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管理条例》;公安部先后发布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和我省修正的《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连同1994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安部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已比较全面地对文化、娱乐、体育、旅馆、饭店、交通客(水)运、游艺、游乐、商业、展览等公
    2023-04-24
    319人看过
  • 甘肃省对五类高危场所将试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中广网兰州10月15日消息随着社会的发展,商场、影剧院、饭店等公共场所内的人口及财产密集程度日益增加,大型责任事故发生数量及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呈逐年上升态势。为此,甘肃保监局和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甘肃省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并于日前联合上报省政府请示批转。据消防部门统计,2008年1月份到7月份,该省共发生火灾844起,死亡4人,受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1314832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28.6%和37.5%,从起火场所上看,以城乡居民住宅火灾居首,形势不容乐观。该《办法》中,明确了保险范围,商场、娱乐场所、医院、学校、餐饮等五类高危场所均被列入;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在上述五类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进行试点之后,在全省全面进行推广。而众人最为关注的投保费率,将根据消防安全条件以及保险期间是否
    2023-04-23
    195人看过
  •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发[2000]144号【发布日期】2000-08-04【生效日期】2000-08-0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144号2000年8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人的管理,规范保险兼业代理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保险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第三条保险兼业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保险兼业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第五条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第二章代理资格管理第六条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
    2023-04-23
    441人看过
  • 甘肃省劳动模范待遇暂行规定[失效]
    为了落实劳动模范政策,提高劳模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学先进、赶先进的积极性,特制定《甘肃省劳动模范待遇暂行规定》。一、凡是建国以来,被国务院、省政府或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退休时的待遇,仍执行甘政发〔1981〕375号文件中关于提高退休费标准的有关规定。二、凡是1985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省特等劳动模范者,不论其在职与否,仍保持其先进荣誉的,可奖励晋升两级工资;获得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者,不论其在职与否,仍保持其先进荣誉的,可奖励晋升一级工资。其中,凡从各种渠道已获得奖励工资的(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为一级的,特等劳模为两级的),不再重复奖励晋升工资。今后被表彰的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工资奖励晋升办法,另行规定。已达到本职务、本岗位最高等级工资的省级劳模,可按省劳动局、省人事局等单位甘劳薪
    2023-04-22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暂行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高等学校教学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原国家教委等三部委颁发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内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各类高等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是指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
    • 甘肃省银川市生育保险报销管理办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
      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银人社发〔2012〕231号2013-06-07 17:01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及《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银政发【2010】20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参保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90天,调整为98天。 二、参保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
    • 学校在学校的管理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04
      在学校中我们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校规校纪方面,完成学校安排的合理的学习任务,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不合理的要求可以说不。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
    • 甘肃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事故是在甘肃-兰州发生的吗?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
    •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暂行办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学校应当完善卫生保健设施,加强食堂等校内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舍、消防等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教育,加强消防、防洪、地震等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