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和联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5 03:37:02 453 人看过

一、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和联系

两者的联系是能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动的客观情况,称为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

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是民事法律事实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件,而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件;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而民事事实行为没有要求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是什么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口头形式。即行为人用口头语言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包括当面交谈和电话洽谈等直接对话方式,也包括托人带口信等。凡是法律不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的法律行为,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进行。口头形式简便易行,直接迅速,但又因没有文字根据而缺乏客观记载,不便于调查取证。因此,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数额不大或者可及时清结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宜适用于数额较大,内容复杂,非即时可清结的民事法律行为。

2.书面形式。即行为人用文字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这种形式根据确凿,客观外形明显,易于查证,对于稳定经济关系,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都有积极作用。因此,标的数额较大,不能即时清结的民事法律行为应采用书面形式。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三、民法典民事行为无效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但如果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情形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事件的区别
    1、事件、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民事法律事实的发生是否具有直接的人的意志性而将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与行为。事件,是指其本身不直接包含人的意志性的民事法律事实。行为,是受人的意志支配的活动。是否和人的意志有关,是事件区别于行为的关键。注意:事件与人的意志无关,是指事件本身并不直接含有人的意志性,强调把事件本身与引发事件的原因区别开来,如果事件是由人为原因引起的,人的意志性就与事件发生有间接的联系,但事件本身并不直接含有人的意志性,因而它仍然与行为相区分。例如,甲将乙杀了,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事件是可以区分的。事件包括:自然事件与人为事件。自然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完全无关,纯由自然原因发生的事件。如人的出生和死亡、自然灾害、一定期间的经过、天然孳息的产生、非人为因素而产生的添附。人为事件是指由人的行为引发的事件。如战争、罢工、动乱、人为事故、人为原因引起的死亡、人的失踪。可以看出,事件与行为一对
    2023-08-17
    407人看过
  • 怎么区分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
    一、怎么区分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民事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行为,行为又分为法律行为和违法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事实行为吗1、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2、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3、民事行为是与事实行为相对应的概念。事实行为是指不具有意思表示内容,但按照法律规
    2023-08-10
    287人看过
  • 民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有何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人在社会生活中必然会结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受各种不同的规范调整。其中由民法调整形成的社会关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上的表现。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也就是规定出现某种法律事实即发生某种法律后果,该法律后果即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按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民事法律关系不仅符合国家的意志,更体现着当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设立的。只要当事人依其意思实施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所设立的法律关系就受法律保护。(二)
    2023-04-27
    442人看过
  •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什么区别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较,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体现出以下特点:(1)可撤消的民事行为在撤消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无效的民事行为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2)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消,应由撤销权人为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当时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一)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
    2023-07-24
    287人看过
  • 工伤和民事赔偿的区别与联系
    工伤和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工伤必须由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向用人单位起诉获得民事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区别国家赔偿是从民事赔偿发展而来的,因此两者有许多共通之处。但是,国家赔偿是独立于民事赔偿的自成体系的法律制度,两者的区别可概括为:1.赔偿发生的原因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民法典》规定的公务侵权与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有关,公务侵权的民事责任实际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2.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具体的赔偿义务由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互分离。而民事赔偿的主体通常是具体的民事违法行为人,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一致。3.赔偿的归责原则不同。国家赔偿
    2023-07-02
    150人看过
  •  婚姻在民事法律中的地位:是事实法律关系还是民事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婚姻登记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是法律行为,也是确认式法律事实。要构成法律行为应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它必须是人的行为,包括语言与身体行动,但不包括人的内心活动;其次,它必须是人有意识的行为,无意识的举动,精神病患者的举动不应当视为法律行为;再次,它必须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动,即对他人或社会产生影响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那些由法律所规定、实际发生并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被称为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可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根据事实的存在方式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确认式法律事实和排除式法律事实。婚姻登记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是法律行为。另外,婚姻登记是指有权机关对婚姻关系的一种确认,所以又是确认式法律事实。要构成法律行为应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它必须是人的行为,包括语言与身体行动,但不包括人的内心活动;其次
    2023-11-20
    303人看过
  • 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区别与联系
    民事诉讼是依据民事法规,在所有当事人和律师等工作人员的参与下,双方对各自的权益全力的争取的一种活动。仲裁是诉讼当事人确定放弃争议,双方协商后,由法院作出判定来解决争议。这两种方法都可以解决法律纠纷,但他们有很多不同点。两者区别仲裁与诉讼相比,又有自身的特点:1、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2、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3、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4、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并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
    2023-03-11
    347人看过
  • 可撤销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较,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体现出以下特点:(1)可撤消的民事行为在撤消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无效的民事行为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2)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消,应由撤销权人为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当时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区别是什么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
    2023-07-22
    486人看过
  • 好意施惠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有没有?
    一、好意施惠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有没有?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所保护公民权利的一种法律层面上的关系,好意施惠是没有法律约束,单纯的授予别人好处,使其收益的行为。二者看似相近,实则有很大不同。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尽管在财产关系中其标的常常是物,但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权利和义务,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而不是发生在人与物之间。经民法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好意施惠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二、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按民法规
    2023-04-13
    477人看过
  • 行为的事实和法律的规范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是指是否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状况有四种: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2.有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要件。3.无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不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的规定。4.可撤销或可变更,指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不完全符合法定有效要件的规定。5.效力待定,指民事行为有效与否,取决于他人追认,经追认后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
    2023-07-05
    231人看过
  •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关系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有以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只有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谈得上进一步确认其是否有效。1.民事行为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着眼于民事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素,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2.而民事行为的生效则体现了国家法律对已成立的民事行为是否认可,反映了国家对民事行为的干预。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构成要件如下:1.当事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2.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三、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殊形式。各形式均可以构成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
    2024-01-28
    187人看过
  • 事实职权和法律职权的区别
    法律职权,“法律职责”的对称。又称“权限”、“法定职权”。是指国家机关或通过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时所具有的某种权能。”法律职权不同于公民以个人资格所享有的公民的法律权利:(1)它只代表国家或集体利益,决不意味着行使职权的个人的利益。当然,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并不排除他作为公民应享有的公民权。(2)它是法律规定的,既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否则就是失职或违法。(3)它直接同国家强制力联系在一起,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直接伴随着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一、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哪些?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和监督权利。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如下:1.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两大方面: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
    2023-06-29
    69人看过
  • 成立和生效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区别及其法律效力分析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的区别:(1)着眼点不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着眼于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的构成要素,而在法律上视为一定的客观存在;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则着眼于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定的有效条件而取得法律所认可的效力。(2)判断标准或构成要件不同。(3)发生的时间不同。民事法律行为自具备法定构成要素时即为成立,自具备法定有效要件时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在时间上是一致的,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即有效。(4)效力不同。合同成立生效的区别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导致的法律关系也不一样。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可以这样说,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如果合同不成立就谈不上合同生效的问题,但成立的合同并不当然有效。合同成立时,符合生效条件的同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
    2023-07-06
    298人看过
  • 事实与法律:区分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关键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如下: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2、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事实行为分别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
    2023-07-22
    1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中的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的区别和联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8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一、物权与债权(一)物权物权在本质上是一种支配权,即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二)债权债权是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二、物权与债权的联系在现代社会尽管物权与债权的基本区分仍被肯定,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有些权利尽管从性质上属于债权,但是他们却具有了为普通债权所不具备的物权的效力;也
    • 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5-13
      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区别包括:1、指代不同: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客观事实在时间和空间中存在的事物、现象和过程;2、特征不同:法律事实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客观事实决定主观意识,只有在遵守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发挥意识的作用才能取得实践结果。
    • 民法总则规定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与区别主要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2
      一、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表意行为中除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 (一)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联系: 1、二者都是当事人的表示行为; 2、二者都需要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只有做出表示才具有法律后果。 (二)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民事法律行为在
    • 法律事实和法律事件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4-06
      法律事实和法律事件的区别是:1、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2、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这两种事件对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而言,都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事件。
    • 法律事件和法律事实有什么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7
      法律事件和法律事实区别在于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是法律事实的一种。不依权利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和客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