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5:24:13 261 人看过

一、南昌市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

第七条设立公证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批准。

二、南昌市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办理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39号江西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714室

三、南昌市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夏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南昌市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2、有固定的场所;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具备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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