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败诉的后果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1:51:36 272 人看过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败诉需履行法院判决结果。

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当事人跑了怎么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人跑了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查封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机关违法拒绝法院判决该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如果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至100元的罚款。(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要进行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4)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即依据刑法第157条规定,视其具体情节,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败诉后是否有再审和上诉的机会?
    行政诉讼败诉是可以上诉的。只要是对一审判决不服,就可以上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利在判决书送达当天开始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当天开始的十日内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已经逾期但是没有上诉的,当地的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在行政诉讼败诉后,逾期不上诉,又拒绝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被处罚人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败诉为什么要追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
    2023-07-01
    354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后能否又提出民事诉讼
    可以的。《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能否是行政诉讼的原告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
    2023-08-17
    40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后上诉方式是什么
    行政败诉后处理的方式是上诉。行政诉讼中的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行政诉讼上诉期多久行政诉讼上诉期相关规定如下:1、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案件):从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3、特殊规定: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三个月还是六个月就遵循前面的一般性规定),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4、最长时效的规定: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
    2023-07-25
    345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败诉会有什么后果
    一、民事诉讼败诉会有什么后果民事诉讼败诉会有以下后果:1.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由原告自己承担,不同于胜诉后由被告偿付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2.诉讼成本也由原告承担。3.在诉讼之前,原、被告之间有过“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等类似约定,也因败诉而由原告自己承担了。4.最为重要的是,愿告超诉的目的,是通过诉讼得以法律保障支持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败诉而得不到法院支持,诉讼目的得不到实现。5.更为不利的是,我国规定,一事不再理原则,原告败诉是经由法院诉讼处理过的案件,原告若再行同样事由和主张超诉,法院是不会再受理的。二、民事诉讼败诉方要承担要承担律师费吗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承担,因为这是一份委托合同,你和律师是合同的双方,只约束你们双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由此看出,委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并非法定的,而是自愿的,是否委托律师
    2023-09-19
    237人看过
  • 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什么?
    行政复议败诉的后果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谁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包括以下这些: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3、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4、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
    2023-06-29
    153人看过
  • 行政复议败诉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行政复议败诉有什么法律后果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败诉的法律后果: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不服该处罚决定,应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其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
    2023-06-21
    44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有哪些判决结果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7、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8、判决变更处罚数额;9、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10、判决给予补偿。一、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在怎样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内,对哪些人和事具有适用的效力,具体包括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对事的效力。(1)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中国行政诉讼法适用中国国家主权所及的一切空间领域,包括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延伸的所有空间,此外在公海中的
    2023-02-19
    229人看过
  • 原告败诉有什么后果?原告败诉有哪些原因
    一、原告败诉有什么后果?败诉,即会承担不利的后果。大致上包括:第一、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由原告自己承担,不同于胜诉后由被告偿付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第二、诉讼成本也由原告承担。第三、在诉讼之前,原、被告之间有过“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等类似约定,也因败诉而由原告自己承担了。第四、最为重要的是,愿告超诉的目的,是通过诉讼得以法律保障支持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败诉而得不到法院支持,诉讼目的得不到实现。第五、更为不利的是,我国规定,“一事不再理”原则,原告败诉是经由法院诉讼处理过的案件,原告若再行同样事由和主张超诉,法院是不会再受理的。二、原告败诉的原因:1、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原告所诉事项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或者应以甲的名义起诉而以乙的名义进行(如应以分公司名义起诉,却由总公司名义出现或者应以总公司名义起诉,却由分公司名义进行)。2、告错了对象。有的案件,涉及了众多对象,各对象的法
    2023-03-31
    23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重新诉讼与重复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中,重新诉讼与重复诉讼的区别有哪些行政诉讼中,重新诉讼与重复诉讼的区别有,在于重新起诉可能会被法院受理,重复诉讼属于违法,不会被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10.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二、行政诉讼管辖原则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是: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
    2023-06-06
    497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后是否会被强制执行?
    行政二审败诉后会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023-07-06
    3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的危害及应对
    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如下:承担或接受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决定的责任。败诉说明起诉方的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后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不上诉,并拒绝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被处罚人强制执行。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诉讼败诉后能否又提出民事诉讼1、可以的。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2、尽管事实相同或者相关联,但由于不同的诉讼程序下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因此诉讼程序完毕后,你依然可以针对同一事实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事实上,如果一个事实能够涉及两个诉讼程序,那么两个案件所指向的法律关系必然不同,或者说侵犯的法益是绝对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23-07-05
    30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败诉方需承担费用要求
    是的。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的费用由当事人预交,在案件审结后,按实际费用确定由何方当事人负担。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4条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这只是原则规定,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费用承担问题并作出具体规定,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司法解释,有关当事人负担诉讼费费的规则主要有:(1)由败诉方承担。这是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分担,如果是共同诉讼人败诉,由人民法院视情况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败诉的行政机关负担。(2)双方当事人分担。对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3)驳回起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起诉人负担。(4)驳回上诉的由上诉人负担上诉讼案件受理费,双方都上诉的,由双方负担。(5)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根据《
    2023-07-02
    221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有何诉讼后果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复议有何诉讼后果行政复议的诉讼后果有: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被申请人未按提出书面答复的,应当提交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
    2023-06-18
    312人看过
  • 诉讼保全败诉后果是什么
    原告败诉,由于保全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原告赔偿。是赔偿因保全对方财产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扣押了被告车辆对方无法使用,可能造成对方营运损失或另租车的损失。诉讼保全的解除的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的解除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诉讼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是: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
    2023-08-17
    3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败诉一般要注意哪些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
      行政机关对于败诉的行政诉讼能再做出处罚,但必须按照判决的内容执行。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
    • 行政诉讼法有哪些规定行政诉讼中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有11条: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一
    • 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诉讼参与人都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3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似的人。它包括当事人和具有类似诉讼地位的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第4章关于参加人的规定,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范围是: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四种。行政诉讼参加人与参与人不同,后者的范围比前者宽。参与人包括参加人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勘验人等。后一类参与人与前一类参加人不同,他们在法律上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当然,他们在诉讼中
    • 行政复议失败行政诉讼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一般提起诉讼期限为三个月。
    • 败诉有哪些法律后果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败诉的法律后果是需要承担诉讼费用。 如果原告败诉,那么就意味着原告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承担的是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的后果。至于被告会不会反诉,就要看的具体情况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