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审核办理时限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1 08:22:48 205 人看过

一、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龙门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发现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即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系统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关于XX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申请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项目的批复/复函》;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发现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关于XX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申请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项目的批复/复函》;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遂宁广播电视台广告审查制度
    一、本台所有的广告发布,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61号令)。二、明确广告审查员职责和广告审查的相关程序,广告审查员必须严格按照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查需要在我台播出的广告内容。三、广告客户需提供相应广告证明文件供广告审查员审查,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提供相关依据和保证。四、医疗广告须提供由四川省卫生厅审批的医疗广告证明,药品广告须提供厂家所在地省级药监局审批的药品广告批文。医疗药品广告不得出现治疗恶性肿瘤、乙肝、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等涉性内容,不得含有包皮包茎、阳痿早泄、阴道炎、宫颈炎、宫颈糜烂等词句,不得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内容。五、企业招工须出具由劳动局审批的证明文件,学校招生须出具由教育局审批的证明文件,并出示有效证件,否则不予播出。六、严格审查广告的制作质量
    2023-04-28
    171人看过
  • 广播电台可以制作电视节目吗
    广播电台、电视台是否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如果未发表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如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4-04-23
    349人看过
  •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的特殊规定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四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第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四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外国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第四十五条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
    2023-06-08
    364人看过
  • 广播电台以及电视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他人作品
    1、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可以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2、支付报酬可以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3、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可以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4、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可以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第四十六条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023-06-13
    389人看过
  • 电台电视台播放音乐需向著作权人付费
    电台电视台播放音乐的免费时代即将结束。为了既保障著作权人依法行使权利,又方便广播电台、电视台依法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国务院今天公布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付酬办法》),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将有3种付费方式供选择,作为约定或者协商支付报酬的基础。3种付费方式为:按照广播电台、电视台与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约定每年向著作权人支付固定数额的报酬;按广播电台、电视台广告收入的一定比例计酬;按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的时间多少计酬。根据《付酬办法》,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于每年度第一季度将其上年度应当支付的报酬交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转付给著作权人,同时提供其播放作品的名称、著作权人姓名或者名称、播放时间等情况。《付酬办法》规定了两种付酬标准:如果按广告收入的一定比例计酬,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播放录音制品的时间占播放节目总时间
    2023-06-08
    211人看过
  •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哪些行为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哪些行为1、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二、如何确定权利人的具体的损害额按照一般的侵权损害规定,因侵权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实际损失和预期
    2023-06-19
    235人看过
  • 电视台小窗口播放其它电视台或网络节目侵权吗
    电视台小窗口播放其他电视台或网络节目是否侵权一般不算侵权!网络侵权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网络侵权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基本概念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侵权界定网络案件具有不同于其他类型案件的一些显著特征,如网络空间的全球化、虚拟化、非中心化等特点,这些
    2023-06-13
    379人看过
  • 英德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的设立审核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英德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设立申请书》上加具初审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
    2023-05-28
    260人看过
  • 广播电台以及电视台在使用他人作品时需要支付费用吗
    广播电台以及电视台在使用他人作品时需要支付费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但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1、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约定的报酬。二、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1、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规定的报酬。三、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1、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规定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应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四、广播电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1、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2、支付报酬;3、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五、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侵权行为。1、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2、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
    2023-04-13
    303人看过
  • 贵阳权限内对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境外其他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审查批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加国产优秀节目数量,禁止制作、播放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一)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四)泄露国家秘密的;(五)诽谤、侮辱他人的;(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审批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的广播电视建设规划和技术发展规划。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申请书及《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申请表》[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红头文号申请书,申请表按申请表项填报。原件3份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申请表》(
    2023-12-11
    209人看过
  • 电视剧网络首播时代开启与电视台抢资源
    如同2010年微博改变交友方式一样,2011年,视频网站的竞争升级很可能会改变观众的观影模式。今年,各大视频网站纷纷都叫出耗资上亿购买大剧的口号,加强正版影视内容的填充,可以想象,如果说一个家庭的有线电视掌控在中老年观众手中的话,视频网站无异于家中年轻人的“第二部电视机”。以往,大多数人对上土豆、优酷等视频网站看电视电影印象流于“只为回顾经典剧集”,毕竟论抢发、时效性,任何一家也比不上BT下载。随着多家BT网站叫停,土豆、优酷、酷6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各大网站一方面删除无版权影视;一方面火速购买美剧、国内电视剧版权以填充内容留住观众。这些电视剧可不再像以往是过时老片,不少网站的剧集都能做到与国内地面频道、美国同步播放,比如去年某门户网站购买了《生活大爆炸》第四季版权,而奇艺网去年新《红楼梦》、今年新《水浒传》与地面频道同步播出,让上星卫视大为恼火,看来网络跟电视抢观众的时代来了。重金抢独家
    2023-06-08
    230人看过
  • 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合同
    乙方(代理方):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节目制作播出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二、频道及栏目选择:甲方乙方广告客户广告内容广告段位预播时间年月广告长度秒广告费(播出费)年月至年月,合计:元其中节假日加价%,合计:元共计:元(小写),大写:付款日期付款方式备注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广告播出所需证明文件、广告词、播出带交给乙方,以保证按约定播出。对于不符合广告法的广告内容,甲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修改。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动。四、甲方应按约定的日期交付费用,否则乙方将停播甲方的节目、中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如遇**电视台调整栏目价格或栏目时间,按调整后的价格和时间执行,若因国家或**电视台有关政策出台造成停播和调整播出时间的行为属不可抗力。五、甲方应确保节目内容真实可靠,不得侵害他方权益,播出后若出现与节目内
    2023-06-12
    452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办理时间多久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办理机构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办理地点连南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2楼四、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全文详见附件--(表格)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第十七条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对全国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实行统一规划,并实行分级建设和开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组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包括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公用通信等各种网络资源,应当确保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质量和畅通。本条例所称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由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下同)、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构成。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第二
    2023-05-28
    182人看过
  • 电视台“播黄”涉嫌过失传播淫秽物品罪
    近日,媒体披露河北平山县电视台公然播放色情片,长达2小时之久,以致有中学生不过瘾而租之,当地百姓尤其为人父母者痛愤不已,近乎丧心病狂,骇人听闻。对此,该电视台轻描淡写,归咎于审查不严,有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之势,不能不令人深忧也。窃以为,电视台身为新闻舆论的重要阵地,堪称社会道德与民风之源,而播黄无异于宣淫,该县观众无分男女老幼皆深受其毒,斥之伤风败俗绝不为过,隐秘性的制黄贩则不过是小巫而已,此而不惩,未免有避重就轻、践踏法律之嫌。如此恶劣、显见不争的播黄劣迹,难道值得辩驳吗?遵循正常程序,电视台播黄根本不可能出现,肇事者非故意、过失,必渎职,岂有无罪之歪理哉?无论有无播黄的主观故意,只要事实明了,即责无旁贷,不容推卸。若过失、渎职论均无从自圆其说,则故意,因为收视率、眼球经济、广告费正是现代人的普世经济观,正义、道德、社会等古老观念已然过失矣。电视台播黄,不啻新洋人的试金石,它暴露出全社会
    2023-04-25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我国法律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换言之,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以下权利。 1)播放权广播电台、电视台有将自己编排制作的节目播放出去的权利。 2)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权广播电台、电视台可授权他人将自己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录制下来并转播。 3)许可他人复制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7
      广播电台、电视台是否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如果未发表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如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 电视台的著作权人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将电视台的广播、电视台播放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一)、电视台的行为可以不经她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2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的规定,她的作品已发表,所以电视台的播放行为可以不经其许可。(二)因为她的作品已发表,所以此时可以适用法定许可制度。法定许可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直接规定,以一定方式使用公开发表的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按照规定向著作
    •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保护期怎么计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1)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2)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如何对电视台电视视频禁止播放视频或广播电视视频使用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第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