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贪污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1:10:55 431 人看过

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贪污受贿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1000元算贿赂吗

1000元是算贿赂。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二、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有以下量刑幅度: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在拘役或三年以下量刑,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刑三到十年,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副处长受贿贪污被判刑
    贵阳某医院设备处副处长罗某与他人内外勾结,虚增发票,共同套取公款103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财人民币95万元、美元4万元,日前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罗某,男,现年41岁,博士后文化,捕前系贵阳某医院设备处副处长;同案被告人付某、冷某,捕前分别系贵阳某公司、贵阳某科技公司、贵阳某设备合伙人和法定代表人。1999年至2005年5月期间,罗某先后担任贵医附院网络中心主任、设备处副处长,负责贵医附院网络设备的购销业务。付某、冷某为了感谢罗某在设备购买业务中对自己公司的关照,先后多次送给罗某好处费现金人民币、银行储蓄卡等钱物,共计人民币95万元。2004年11月,被告人罗某在担任设备处副处长期间,贵医附院欲通过招标形式购买螺旋CT扫描机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等设备,某成都分公司销售代表刘某
    2023-08-17
    281人看过
  • 什么叫贪污受贿罪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2023-02-18
    334人看过
  • 贪污受贿检举信怎么写?
    贪污受贿检举信的要求(1)、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随意夸大,更不能无中生有。在介绍案情时,不要把自己的主观上的怀疑、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写,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2)、最好在举报信中把您掌握的证据写清楚,说明这些证据是怎么来的。(3)、写举报信最好用钢笔来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检举信的注意事项要详细写明被举报人基本情况,尽量详细写明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便于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如果同时举报多人请逐人写明基本情况;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具体事实,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如有多项犯罪事实建议逐项写清楚;掌握犯罪证据的情况,说明证据种类、证明力及证据来源;证明人和知情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表自己对该案件的看法以及具体要求。写举报信应注意以下事项:举报内容应当真实。要实事求是,不能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不能道听途说
    2023-06-03
    129人看过
  • 云南省商务厅贪污受贿怎么判刑?
    一、云南省商务厅贪污受贿怎么判刑?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是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且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处死刑,并且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是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处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处没收财产。(三)个人的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处于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于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的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之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建议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的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建议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行政处分处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三百
    2023-06-03
    63人看过
  •  贪污受贿1万元,判处几年?
    贪污是一种涉及经济和刑事犯罪的严重行为。它包括贪污、挪用公款、贿赂、诈骗、金融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发票、偷税、抗税和走私等行为。贪污及这些行为都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和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同时,《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三百八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了受贿罪和相关行为。贪污行为被视为一种同时涉及经济和刑事犯罪的严重犯罪行为。贪污及挪用公款、贿赂类(受贿、行贿)、诈骗、金融诈骗类、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发票、偷税、抗税、走私类、非法经营等都习惯称为经济犯罪,但盗窃、抢劫、绑架虽然也有经济内容但一般不称为经济犯罪。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1、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2、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刑法》第三百八十五
    2023-11-11
    438人看过
  • 贪污受贿者被判刑的地方
    地方官员服刑跟其他的犯人没什么区别,有可能和一般犯人关在一起,由监狱决定。有劳动能力的监狱服刑人员都要参加劳动改造。监狱里基本单位为分监区,也称中队。一个中队80到120名服刑人员,6至10名管教民警。贪污受贿是怎么定罪的以《刑法》为依据,对贪污受贿行为应这样定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九条监狱对成年男犯、女犯和未成年犯实行分开关押和管理,对未成年犯和女犯的改造,应当照顾其生理、心理特点。监狱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改造表现等情况,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采取不同方式管理。
    2023-07-07
    324人看过
  • 贪污受贿判刑还给工资吗
    贪污罪会被开除公职,是没有工资的。(1)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其中,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2)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国有)财物;在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国有财产;(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国有或非国有单位财物;(4)勾结、伙同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国有财产。因此,一般来说,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91条规定,公共财物分为两类:其一,当然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
    2023-06-01
    352人看过
  • 贪污受贿判几年,会判处罚金吗
    依据刑法,贪污受贿情节严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并且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和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是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且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处死刑,并且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是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处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处没收财产。(三)个人的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处于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于七年以上十
    2023-05-05
    443人看过
  • 贪污贿赂600万将怎么判?
    介绍贿赂600万构成介绍贿赂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直接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正常管理的工作的秩序。一、即遂介绍贿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行为人构成介绍贿赂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该罪客观上是指行为人故意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行贿罪的概念和构成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用钱财收买国家工
    2023-06-27
    481人看过
  • 被告人贪污受贿怎么处罚?
    如果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受贿罪共犯怎么判刑受贿罪共犯的判刑是: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触犯受贿罪如何量刑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判刑。索贿的从重处罚。(一)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2-17
    344人看过
  • 张绍学贪污受贿案
    引人关注的原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处长张绍学等三人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于2005年2月日作出一审宣判,三被告均被认定有罪。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6月,张绍学在担任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出版《计算机文化基础》教材之机,伙同该处调研员刘启玉和教材中心主任赵兵(另案处理),套取学校财务现金24万元,张绍学、刘启玉各分得1万元。2001年至2003年,张绍学违反学校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伙同刘将应上交学校财务的公款擅自截留。2001年下半年及2003年6月、12月,张三次从刘处取走42.5万余元予以侵吞,并耗用部分赃款。2000年1月至2004年1月,张伙同其妻张锦辉(原该校管理学院副院长),收受该处文印室承包人的现金7.1万元。案发后,张绍学和张锦辉共退出赃款人民币60万元,刘启玉退出赃款人民币15万元。据了解,法院判决书认为,公诉机关对刘启玉贪污教务处公款15万元用于个人炒股的指控证据不
    2023-06-11
    291人看过
  • 贪污和受贿一样吗
    贪污和受贿是两种不同的行为,两者需要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贪污是指侵吞公有财产,而后者是收受他人的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3-06-12
    69人看过
  • 管志诚受贿、贪污案
    被告人管志诚,男,59岁,原系首都钢铁公司北京钢铁公司党委书记,1990年4月29日被逮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被告人管志诚犯受贿罪、贪污罪,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一、被告人管志诚主谋,勾结于惠荣(已判处无期徒刑),于1989年6月至1990年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首都钢铁公司经销部与福建省厦门九州华城联合工贸公司、泉州市区企业供销公司晋江经理部、长乐县金峰金属压延厂,广东省深圳市物资运输工贸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江苏省武进县金属回收公司等单位,联系购销钢材和运输钢材的经营活动中,以“计划外车皮运费”、“材料指标费”、“利润分成”等名目,先后向上列单位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43.24万元,港币2万元(折合人民币9532元)及金项链一条(价值人民币500元)。二、被告人管志诚于1986年8月至1990年4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为铁道部第二工
    2023-06-11
    341人看过
  • 贪污受贿判刑3年能缓刑吗
    答案是可以的。当事人因贪污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是累犯,而审判人员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法院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贪污受贿罪缓刑的条件1、受贿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2、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3、不是累犯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
    2023-04-17
    26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贪污受贿如何量刑,贪污受贿怎样定罪,贪污受贿量刑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2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客户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户是国家职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是,不要狭窄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的东西,要看是否包括财产和其他利益成分。这样的利润可以很快实现,也可以在未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犯罪对象的财产,必须具有物质利益,以客观形态存在的财产。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此外,对于受贿者来说,追求的
    • 什么叫贪污受贿 贪污受贿是否适用缓刑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3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 党员受贿怎么算贪污受贿罪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8
      具备以下要件构成受贿罪: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诚信;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产。但是,不应该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的物品,而应该看它是否含有财产或其它利益。这种利益可以在未来立即实现。2、客观要求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
    • 涉嫌了贪污受贿罪了,贪污受贿罚金刑是怎么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31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贪污、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2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5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何定罪?贪污受贿如何定罪?贪污受贿怎么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2
      关于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根据司法解释第一条至第三条的相关规定,贪污罪、受贿罪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分别为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