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如何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4:22:11 158 人看过

一、双规的对象是谁?

双规适用的范围涵盖两个方面:

1、使用“双规”的机关。根据中纪委作出的相关政策解释,有权使用“双规”的机关只能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部门。

2、“双规”适用的对象。针对这一问题中纪委在不同时期作出过不同内容的数次解释。最初的规定是可以适用所有涉及违纪案件的当事人(包括非党员),但随着纪检部门在反腐败中扮演的角色日趋重要,“双规”的曝光率日益增多等原因。中纪委对“双规”适用范围的要求也日益严格。规定是只能适用党员,同时还特别要求被采取“双规”的党员必须立案。也就是说“双规”只适用于违纪且需要立案查处的党员。

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

二、双规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双规”的一般程序是由承办党员违纪案件的纪委调查组在通过案件初查掌握调查对象的一个或数个足以立案的违纪事实后向纪委常委提出“双规”建议,在经纪委常委同意后才能采取“双规”。但特殊人员须任命机关同意,如直属部门一把手、政府组成局一把手的“双规”必须报请同级党委同意。如果涉及同级党委的组成人员必须报请上级纪检部门,并移送上级纪检部门管辖。中央委员必须报请中央同意。有些地方的纪检部门就“双规”的报批程序还作了更为严格的调整,比如湖南就已经把“双规”的审批权收到了市一级纪检部门。

三、双规如何执行?

“双规”由承办案件的调查组负责执行,一般从办案的纪委机关抽调两名工作人员来“陪护”被“规”人员。名义上是照顾被规人员的饮食起居,实际上是看守被规人员,防止其与外界联系或自残、自杀等行为的发生。“双规”的地点一般选择在城市郊区,交通方便,环境清静的小招待所、小旅店甚至具备上述条件的居民家中。被规人员在被“规”期间的主要任务就是回忆违纪问题,写交代材料。在闲暇时也能看电视,伙食水平与陪护人员一样,除失去自由不能与外界联系外,被“规”人员的待遇与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司法强制措施的人员不可同日而语。另外,被规人员被“两规”后,办案的纪检机关应当告知被“规”人员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并由单位纪检人员通知被“规”人员家属,但“双规”地点与时间理应保密。

由此可见,双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监察机构调查取证的一种手段,双规的对象只限于有违纪行为需要立案的党员。承办案件的调查组具体负责双规的执行,通常会选择地点僻静的地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双规相关文章
  • 仲裁执行期限如何规定
    法律关于仲裁执行期限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二年,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的六个月内及时予以执行。一、申请了强制执行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二、经劳动仲裁后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怎么办劳动仲裁裁决书出来后,在有关工资的劳动裁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如果公司未到法院起诉,此时,该裁决书即为生效,公司仍不发工资,不履行裁决书确定的相关义务,劳动
    2023-02-11
    361人看过
  • 数罪并罚执行如何规定
    数罪并罚执行中的规定:1、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一、拘役期限需要多久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
    2023-03-07
    206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如何执行
    一、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2)清理遗产;(3)管理遗产;(4)诉讼代理;(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6)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7)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8)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二、遗嘱执行人有哪些的权利?遗嘱执行人为执行遗嘱、管理或保护遗产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得报酬,有权请求收益人支付,如果收益人拒不支付,执行人有权变卖遗产,从中得到补偿。三、遗嘱执行一般过程是怎样的?(1)执行人通知有关利益相关的人员,并出示遗嘱及遗嘱内容;(2)执行人公布遗产清单及遗产分配方案;(3)把遗产按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理;(4)将放弃继承或遗赠部分的财产,将其放弃继承遗产份额登记造册,以便转入法定继承。四、遗嘱执行人有哪些的义务?(1)清理登记遗产,编制财产清单,载明全部遗产的名称、数量、价值
    2023-03-01
    329人看过
  • 监外执行新刑法如何规定?
    一、监外执行是怎么执行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
    2023-03-03
    452人看过
  • 如何规定协助执行的依据
    1、协助执行的法律依据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一、人民法院
    2023-03-03
    82人看过
  • 监外执行新刑法如何规定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和条件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上述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3、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4、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1、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2、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三)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1、事前监督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
    2023-02-26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双规
    相关咨询
    • 2022年双户口政策如何执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根据公安的规定,应注销多余的户口,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分类处理: 户口发生多次迁移,且迁入手续都规范完整,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核查对象拒不配合实情调查或无法联系的,在派出所公安认真调查并出具入户调查报告的基础上,保留有婚姻登记和单位或先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口,注销另一方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
    • 工伤与交通事故双赔的规定如何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 双方债务两清如何撤销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4
      双方债务清偿之后,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执行,债务的种类不同,所清偿的方式也不同,对个人债务进行清偿时,可以将优先债权作为第一清偿顺序,将普通债权作为第二清偿顺序,将交付赠与作为第三清偿顺序。
    • 双一个月员工加班时间规定的如何执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违法工时】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第二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每周工作超过四十小时但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且不作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起改正。 【强迫加班处罚】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
    • 双方离婚不按协议执行如何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1
      双方离婚后,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离婚协议上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材料包括:起诉书、原被告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证据材料。 2、法院对材料进行审查,予以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诉讼状副本,确定开庭日期、向原被告寄送传票。 3、开庭审理,法官根据审理情况做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实应当履行而未履行义务,法院会判决被告履行。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