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暴力)。
一、学生在放学路上受伤学校一般先找谁负责
学生父母作为监护人,平时应当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充分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孩子的各种合法权益。学生放学后本应回家,如果父母连孩子是否回家也采取了放任态度,以致孩子脱离父母监护,实施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高危险活动,最终导致身亡,那么,孩子出意外,责任在无知,过错在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而不是基于民事法律规定和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监护关系。学校只有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或组织校外活动过程中造成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中发生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的意外,才承担教育、管理、保护的民事责任。不能把学校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和父母监护职责混淆在一起。
二、教育双减政策的意义
教育双减政策具有以下意义:
(一)从学生的角度来说,。保障学生们正常的锻炼、休息、娱乐时间,是保护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而无论是过量的作业、繁忙的校外培训,都会侵占学生们的课余时间。但是学生们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课余时间无法得到充足的保障,反过来又会影响他们的校内学习,如此一来反而形成了学习上的“恶性循环”,因此“双减”政策的落地,对于学生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障充足的课余时间以及合理地拓展课外兴趣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从教育的角度来说,对于孩子们未来的发展有着长远的好处。
(二)从学校的角度来说,学习回归校园,学校需要在学生教育上更加用心。“双减”政策的落地,对于学校而言最重要的是如何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以及统筹作业的布置工作。一方面,“题海”战术对于学生而言既是生理上的负担,也是心理上的负担,老师们如何布置作业能够更加科学、更加贴合教育发展的理念,这一点是需要学校站在统筹管理的角度进行规划的;另一方面,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如何积极引导、调动好家长们,让孩子们有着更好的教育环境,这一点上学校需要有更深入的思考;第三,课后服务上如何满足家长、学生的需求,如何引导、激发孩子们的天赋,如何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同样是学校方面需要用心考虑的。
(三)从老师的角度来说,回归校内教育是回归教育本心。过往对于在校老师参与校外有偿授课的行为,各地的惩处标准不一,也导致了这一现象时不时会发生,而“双减”政策不仅明确了老师在教育工作中应该做的事情,也对在校老师校外有偿授课行为进行了明文禁止。未来,在校老师的重心只能够放在校内教育之上,而静下心来投入校内教育工作的老师们,也将对于提升教学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从家长的角度来说,教育成本的降低是显著的。校外培训的火热,和许多培训机构散发的“教育焦虑”是脱不了干系的。而对于校外培训的规范化管理,意味着培训机构从办学资质、教学水平、收费水平等等方面都将规范化。这对于家长们最直观的感受,将会是孩子们校外培训的开销会降低到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校外培训费用也不会再成为家庭教育支出的“大头”了。节约下来的教育成本,对于家庭整体的财务健康、对于保障孩子们的成长环境来说,都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五)从校外培训机构的角度来说,“野蛮发展”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应该是说预料之内的事情。总量较多、质量参差是校外培训机构的主要特征,小到一个门面、大到连锁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数量可谓是遍地开花,但是与此同时,卷款潜逃、教学质量差、广告营销多等等乱象也是层出不穷。广告营销狂轰乱炸,会直接导致整个社会的“教育焦虑”,教育的本身是教书育人,但是在资本的推动下,盈利却成为了培训机构的首要目标;而无照经营、卷款潜逃、教学质量差这些行为,则是直接侵犯了家长们的权益;更有甚者,超前培训、与学校指标挂钩,这些行为是对于教育公平的直接践踏。
三、无偿的辅导违法吗?
开展无偿补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无偿辅导对象:必须为该教师本人实际任教班级的学生,每次辅导学生的人数最多不超过15人,学习有特别困难的学生应优先安排。2、无偿辅导时间:双休日,其他时间尤其是寒暑假和节假日,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3、无偿辅导地点:由主管教育部门指定的公办教育机构无偿提供,此外,不得利用任何校外租用、借用的场所开展辅导活动。4、无偿辅导内容: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5、无偿辅导备案程序:所有利用双休日开展无偿辅导的教师,都必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在得到学校同意并在校内公示后方可进行无偿辅导。校内公示内容包括教师姓名、辅导课程及内容、辅导时间安排、辅导地点、参加学生的班级、姓名及人数等。学校应在每月底前汇总下个月参与无偿辅导师生的基本信息,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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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用是指在培训组织实施过程之中,直接用于培训者与受训者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如培训教师的费用,学员的往来交通、食宿费用,教室设备的租赁费用,教材印发、购置的费用,以及培训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各项花费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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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应属于校园欺凌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10以下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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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怎么判刑,校园欺凌罪的处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欺凌行为 编辑 ·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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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校园欺凌,如何防止校园欺凌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25月9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 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预期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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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和网络欺凌有什么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0园欺凌是指同学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高中中学小学,早在几十年前就有,近些年由于网络发达,媒体比较发达,有不少人喜欢上传社会事情,上传者多了起来,所以大家网上发现的线索就多了起来。校园暴力分为单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