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能否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8:54:00
181 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382、383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属村民自治组织,故村干部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村干部在“依照法律从事公务”过程中亦可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该类公务是指: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5)代征、代缴税款。
(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侵吞公款的主播该怎么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打赏主播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能否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337人看过
-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是否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119人看过
-
村干部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能不能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252人看过
-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罪主要有哪些内容
334人看过
-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罪主要有哪些内容
375人看过
-
村干部贪污拆迁款怎么处罚
19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用
最新文章
#土地征用
相关咨询
-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是否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01不能,根据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个人腐败金额在5000元以上;(2)个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但有贪污救灾、应急救援、防洪、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赃款、罚款、贪污手段恶劣、证据毁灭、赃物转移等情节。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村干部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
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犯贪污罪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5根据刑法第383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足5000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属村民自治组织,故村
-
村干部侵吞公款构成贪污罪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规定,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
-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罪主要有哪些内容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0根据《刑法》第382、383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盗窃、欺骗或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村干部没有国家职员身份。但是,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的说明,村干部在依法从事公务的过程中也可以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这种公务是指(1)救灾、危险、防洪、优待、扶贫、移民、救济金的管理。(2)社会捐赠公益事业金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
-
村干部侵吞公款行为构成贪污罪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规定,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