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08:13 54 人看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7〕78号

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

一、为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依法惩罚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防止以罚代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环境犯罪案件,主要是指涉及以下罪名的案件:

(一)走私废物罪(刑法第152条);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刑法第338条);

(三)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一款);

(四)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二款);

(五)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

(六)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

(七)环境监管失职罪(刑法第408条);

(八)其他涉及环境的犯罪。

三、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公私财产损失数额、人身伤亡和危害人体健康的后果、走私废物的数量、造成环境破坏的后果及其他违法情节等,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认为本部门工作人员触犯《刑法》第九章有关条款规定,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发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有关环境保护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的,也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相应的人民检察院。

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应当收集并妥善保存下列有关证据资料:

(一)环境违法行为调查报告;

(二)调查记录或询问笔录;

(三)环境监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四)现场检查时的音像资料;

(五)其他可以保存的实物证据和其他证据资料。

对环境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同时移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资料。

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有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应当立即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部门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收到报告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办理向同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手续;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依法应当给予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提请人民政府给予行政处罚。但是,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案件移送。

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监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七、公安机关应当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其中,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移送案件之日起三日内,依法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决定,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同时退回案卷材料。

公安机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或者逾期不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报告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改正。

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的十日内向公安机关查询立案情况。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有异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的三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被退回的移送案件的有关责任人员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监察部门处理。

十、人民检察院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等有关环境保护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案件或者案件线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决定立案的,应当及时将立案情况通知移送单位;对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写明不予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送达移送案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退还有关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关于经过上级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复议管辖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管辖问题的请示》川环发[2002]27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关于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的责任主体,最高司法机关已有相关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3月8日法释[2000]8号)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我们认为对经上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罚款等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应由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文书上署名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上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并以署名的环保行政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申请人也可
    2023-06-06
    354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案件由哪个部门管辖
    污染环境罪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核燃料前处理(如铀矿开采、水冶、精炼,核燃料制造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核燃料后处理第一循环产生的废液,原子能发电站,应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机构、医院、工厂等排出的废水。放射性废气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气体废弃物。由于在原子能工业的生产中或核设施运行中,随着不同的工艺过程均有不同性质的含有核素的排气产生。诸如铀矿山和铀水冶厂会产生来自矿井的含有氡、钍、锕射气及其子体的气溶胶;核反应堆中产生的气体在后处理厂进行处理时释放的废气中含有氩、氪、氙等放射性核素、射碘蒸汽、氚以及二氧化碳形式存在的碳-14等;此外,还有大量的放射性气溶胶;核企业的各生产车间、设
    2023-04-29
    303人看过
  •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主体的认定条件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定义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虽然都是环境行政主体所作的制裁行为,但两者从根本上说是不同的行政制裁方式,其区别主要表现为:1.制裁的对象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环境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环境行政主体系统内部的公务员。2.采取的形式不同。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重新安装或使用、责令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责令赔偿国家损失等;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3.行为的性质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环境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4.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环境行政处罚依据的是有关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等;环境行政处分则由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法律规范调
    2023-06-11
    198人看过
  • 新《环境保护法》关于排污费和环境保护税有何新规定
    排污费是排污者为其生产和消费活动产生的污染支付的环境成本。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规定缴纳排污费。首先要进行排污申报和核定;其次要确定排污费数额;最后是按照缴费通知单按时缴纳费用。
    2023-04-24
    387人看过
  • 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积极探索和推动环境审计制度建设,环境保护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甘肃省兰州市开展环境审计试点。据了解,此次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根据自愿性原则开展,由环境保护部和甘肃省环保厅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兰州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兰州市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选择重点环境保护领域开展政府环境审计试点。重点环境保护领域应根据全市环境统计和监测数据体现的主要环境问题、公众反响强烈的环境问题及存在的重大环境风险和隐患等因素确定。本次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有:一是开展政府环境履责合规性审计。主要审计兰州市政府落实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环境规划和政策的基本情况。包括是否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相关部门,目标指标是否具体和可考核;
    2023-04-24
    324人看过
  • 三养殖户涉嫌环境违法被移送公安行政拘留
    湖南省长沙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今天透露,这个县三户污染比较严重的养殖户已正式移送公安行政拘留。近年来,长沙县福临镇生猪养殖污水对环境污染严重,长沙县环保局、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多次到该镇进行调查处理,但收效甚微。新环保法实施后,长沙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了对该镇较大型的生猪养殖户的打击力度,并于2015年1月16日至19日连续四天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在此次执法行动中,对该镇开物村开农组刘某、西冲村曹家塘组李某、同心村双丰组彭某三户污染比较严重的养殖户进行了重点执法,经查实,该三户均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县环境监测站对其外排的污水进行了检测,长沙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经该大队于2015年1月18日、19日复查,上述三户养殖户仍在排放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实行排
    2023-06-06
    411人看过
  • 宁夏七类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014年6月2日,自治区环保厅、公安厅联合出台联合执法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根据实施意见,环保部门发现有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案件移送标准涉及以下几个内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
    2023-04-24
    103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后的环境保护税缴纳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
    2023-02-26
    466人看过
  • 人事部、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标准及其发放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标准。(一)一至三等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3元、10元、7元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天3.5元、3元、2.5元。(二)取消原四等津贴标准。二、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发放范围。(一)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发放范围原则上仍按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制定的《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试行办法》(84)城环字第351号执行;津贴等级略作调整,由一至四个等级调整为以下三个等级。一等:从事剧毒物质、强辐射监测和研究工作的,从事空中和重污染现场作业的;二等:从事一般毒性物质、一般辐射监测和研究工作的,经常使用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从事分析、化验工作的,经常深入环境污染现场的;三等:经常深入实验室进行仪器调试、
    2023-04-24
    166人看过
  • 环保案件移送规定
    环境行政处罚
    案件移送规定即一审法院自收到当事人的上诉状之日起应当在30日内将上诉材料报送二审法院(邮寄的路途时间除外)。如果一审法院未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诉材料报送二审法院,则违反法律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环境污染案件什么情形下会终结调查《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调查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结调查:(一)违法事实清楚、法律手续完备、证据充分的;(二)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三)作为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的;(四)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其权利义务,又无其他关系人可以追查的;(五)发现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六)其他依法应当终结调查的情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处罚污染了环境的当事人时,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不仅会导致作出的处罚无效,还有可能会致使作出处罚的行政部门
    2023-07-05
    388人看过
  • 环境保护部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今天上午,中国政府网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2014年底,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要出台政策,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意见称,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电力、电网、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国家规划确定的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意见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卫星导航地面应用系统建设。根据意见,将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根据重点政策措施文件分工方案,2014年底,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要出台政策,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
    2023-04-24
    192人看过
  • 环境保护行政裁决
    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条款清理结果(6)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裁决(共1项)一、环境保护赔偿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说明:1、按梳理后的执法主体填写;一个单位有多个执法主体的分别填写;有多项行政裁决事项的,按照顺序排列。2、行政裁决事项名称,可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归纳。3、法律依据要列出具体条文,对同一行政裁决事项多个法律规范都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顺序排列。如法律规范之间有冲突,应注明。
    2023-04-24
    112人看过
  • 环保部发布进口硅废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3月11日以2011年第23号公告发布了《进口硅废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适用于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的商品编码为2804619011、2804619091,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名称为多晶硅废碎料和其他硅废碎料的进口固体废物的管理。《规定》还对加工利用企业类型、企业环境保护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发布《进口硅废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类项下废物进口禁止与许可法规目录。
    2023-06-05
    401人看过
  • 了解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保护环境的15条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鼓励国家开展环境基准研究。建设施工现场如何保护环境1、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2、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15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3、工期间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4、量避免或减少施工
    2023-07-02
    36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具体有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3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审批单,报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移送案件后,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根据案情,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当事人拘留。
    • 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移送有哪些详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修订后的《办法》对此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明确环保部门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办法列举了7种主要环境行政处罚种类,分别是:(1)警告;(2)罚款;(3)责令停产整顿;(4)责令停产、停业、关闭;(5)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7)行政拘留。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还可以设定其他的种类。在这7种环境
    • 关于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04
      建立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对调查证实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及时作出党纪政纪处理,然后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也可先移送司法机关,再适时作出党纪政纪处理。由此看见,公检法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案水平,从受理审查、立案审核、侦查、移送等多方面
    • 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案件移送的条件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案件移送有这样的
    • 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犯罪怎么量刑法律保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环境监管失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