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领域中没收的两种情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04:10:11 162 人看过

一、一种被称为特别没收,通常简称为没收,也有称为刑事没收,指法院判决没收犯罪行为人的特定物品,至于特定物品的范围,由法律加以限定,一般是指犯罪工具、犯罪所得之物、犯罪所生之物等与犯罪有关联的财物;

二、另一种被称为一般没收,是法院判决没收犯罪行为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财产的范围、种类并不限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物品。

刑法没收财产幅度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于没收财产的范围的规定如下: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法定代理的两种情况
    意定代理的对称。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一种代理关系。与意定代理的区别在于,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非基于本人的授权行为,而是直接由法律根据一定社会关系的存在而确定。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一般认为,法定代理存在于以下的两种情况;(一)民法上的法定代理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其法定代理人;(二)商事法上的法定代理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对于公司取得法定代理权。中国民法典只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民法上的法定代理存在的根据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或其他亲缘关系。商事法上的法定代理则是基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特定的组织关系。法定代理是法律为保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对法定代理人来说,担任代理人既是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也是一项民事义务。法定代理人没有充分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一、哪些情形会导致法定代
    2023-03-30
    158人看过
  • 医疗领域中的人工智能应用情况
    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5、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驾驶证什么扣两分驾驶证扣两分的行为,具体如下: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5、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6、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8、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9、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
    2023-07-21
    83人看过
  • 中国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一)中国建筑业现状2006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0975亿元,比2005年增加6423亿元,增长18.6%;完成竣工产值26051亿元,比上年增加2185亿元,增长9.2%;建筑业增加值8182.4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实现利润1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8.1%;上缴税金1404亿元,增长21.0%。2006年建筑业企业数量已连续两年出现下降,建筑业企业数量调控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初见成效。2004年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达到59018个,增长21.2%;2005年降为58750个,下降0.5%;2006年,再降为56717个,比2005年下降3.5%。(二)建筑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状况1、概况截至2006年底,中国建筑业服务领域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为3456个,累计合同外资金额为
    2023-06-06
    201人看过
  • 外商直接投资的两种情况是什么
    外商直接投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外国人取得国内法人或企业的股份或份额;另一种是外国人向国内法人或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取得国内企业的股份或份额:指外国人以与大韩民国法人(包括正在设立中的法人)或大韩民国国民经营的企业建立长期经济关系为目的持有该法人或企业的股票或股份(以下称“股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
    2023-02-28
    75人看过
  • 导致耕地流失的两种情况是什么
    保护耕地已经迫在眉睫,必须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虽然有学者认为,粮食不够吃,可以从国外买。但是万一有一天别的国家都不卖你呢!所以我们要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真的保护好耕地。那为什么我们国家耕地流失这么严重呢?1、农民违规建房农民违规建房有两种情况:一是伴随农村“建房热”兴起的,农民在耕地上违规建房,造成一户多宅的现象。不少农民为了交通便利大多到公路两旁开拓宅基地。还有就是在耕地上搭建厂房养殖,占用了不少条件好的耕地。二是在城郊,农村建房出租给城市的打工者,导致郊区耕低不断减少。2、国家征地导致耕地流失的两种情况:一是城市扩张征地,或是商业用途,或是工业用途。当然,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占有一些耕地是合理的,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存在未批先建,以租代征等方式违法占用了大量耕地。乱占耕地的后果是导致更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导致很多农民成为“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
    2023-05-05
    250人看过
  • 八种犯罪中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是什么?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第二是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而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要综合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
    2023-07-11
    67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不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而吸收公众存款的。二是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但其采取的方法是违法的,如有的金融机构为了争揽储户,违反中央银行的利率规定,采用擅自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进行不正当竞争,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统一利率政策,扰乱金融秩序。所谓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通过存款名义以外的其他形式吸收公众存款,从而达到吸收公众存款目的的行为。如有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批准资金互相组织吸收公众的存款,但并不按规定分配利润,分配利息,而是以一定的利息进行支付的行为。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个人累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累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这是以储户为单位对本罪立案标准进行量化。无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时间的长
    2023-04-06
    235人看过
  • 商标在法律领域中的特性是什么?
    法律上商标具有以下属性:1、商标具有依附于商品的从属性,即商标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2、商标具有财产属性,是属于商标注册人所有的;3、商标具有竞争力;4、商标具有排他性,其他经营者未经允许不能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是指商品生产经营者为区别于其他商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同一类似商品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组合的显著标志。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何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问:如何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答: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第一、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第二、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第三、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
    2023-07-03
    113人看过
  • 债券投资收益不能收回的两种情况
    债券具有安全性。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收益相对固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但是,债券投资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投资不能收回有两种情况:第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履行约定的利息支付或者偿还本金。第二,存在流通市场风险,即债券在市场上转让时因价格下跌而承受损失。许多因素会影响债券的转让价格,其中较重要的是市场利率水平。一、债券投资有哪些投资风险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利率的变动导致债券价格与收益率发生变动的风险。2、价格变动风险债券市场价格常常变化,若它的变化与投资者预测的不一致,那么,投资者的资本必将遭到损失。3、通货膨胀风险债券发行者在协议中承诺付给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或本金的偿还,都是事先议定的固定金额。当通货膨胀发生,货币的实际购买能力下降,就会造成在市场上能购买的东西却相对减少,甚至有可能低于原来投资金额的购买力。4、信用风险在企业债券的投
    2023-03-15
    413人看过
  • 农业司法鉴定领域工作情况
    近年来,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在农业司法鉴定领域开展了一些工作,主要涉及种植、养殖、生态环境等。种植方面主要涉及果树损害赔偿案件,比如污染、高速公路修建占用果园地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果树损失的案件,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园林苗圃地造成损害的案件等。养殖方面主要涉及鱼类养殖及家畜、家禽养殖损害赔偿案件,特别是鱼类养殖损害赔偿案件较多,水体污染、工程建设等造成鱼类养殖损害赔偿案件,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双方无法知道水体中的鱼类数量,通过当事人提供水体面积、深度、当地气象资料以及投放鱼苗、饲料等饲养管理情况,对水体中的鱼类数量进行科学合理的估算,使相关案件得以正确评判。也有的案件通过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情况,对鱼类死亡原因作出判定,使审判工作能顺利进行。生态环境方面主要涉及由于矿藏开采、工业生产排放三废等造成农田被污染或生态环境恶化,不再适合农业种植等案件,在此情况下,需要对农田被污染的程度、恢复耕作所需投入等相关损失
    2023-06-07
    469人看过
  • 侵犯肖像权的两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二进制一般使用型不当利用。这是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虽经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失当的利用。例如,未经肖像权人(即本人)的同意,为鉴赏或纪念目的而拥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权人只同意将其肖像用于电视广告上,但却被不当的使用在产品的包装上。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一、关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肖像权消极权能】任何组织或者
    2023-02-06
    302人看过
  • 保险诈骗罪的吸收犯的两种情况
    第一,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这里所说的行为的轻重,主要是根据行为的性质来区分的,重行为在行为的性质上较轻行为严重,轻行为应为重行为所吸收。如保险诈骗罪的行为人骗取保险金后,将保险金存放于自己家中。这种情况下,藏匿行为是骗取保险金后的自然结果,保险诈骗的行为在性质上重于藏匿行为,只成立保险诈骗罪而不再成立窝藏赃物罪。第二,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的。所谓主行为和从行为,是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和作用区分的。再将共犯分为共同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的情况下,通常认为实行行为与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相比,实行行为是主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是从行为。教唆行为与帮助行为相比,教唆行为是主行为,帮助行为是从行为。因此,在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中,若行为人先教唆或帮助他人犯罪,随后又亲自参与到保险诈骗罪的实行行为当中的,其教唆行为或帮助行为,则为保险诈骗的实行行为所吸收;若教唆他人去实施保险诈骗罪,随后又帮助他
    2023-04-01
    154人看过
  • 刑法制定中广义的没收包括哪些情况?
    1、一种被称为特别没收,通常简称为没收,也有称为刑事没收,指法院判决没收犯罪行为人的特定物品;至于特定物品的范围,由法律加以限定,一般是指犯罪工具、犯罪所得之物、犯罪所生之物等与犯罪有关联的财物;2、另一种被称为一般没收,是法院判决没收犯罪行为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财产的范围、种类并不限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物品。一、非法走私制毒物品怎么判刑我国刑法规定犯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行为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行为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即是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判刑,至于具体量刑,需要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以及行为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二、没收财产房子要怎样处理没收的房子是要依法上缴国库的,有的会在拍卖后,将价款上缴。对查获的下列物品,可以不交财政部门,经县以上人
    2023-06-29
    27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会导致工程领域的合同无效
    一、什么情况会导致工程领域的合同无效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工程;4.违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二、工程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签订工程合同的程序如下:1.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2.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3.订立勘察、设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
    2023-07-06
    29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刑法领域中广义的没收包括哪些情况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2
      一、一种被称为特别没收,通常简称为没收,也有称为刑事没收,指法院判决没收犯罪行为人的特定物品; 至于特定物品的范围,由法律加以限定,一般是指犯罪工具、犯罪所得之物、犯罪所生之物等与犯罪有关联的财物; 二、另一种被称为一般没收,是法院判决没收犯罪行为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财产的范围、种类并不限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物品。
    • 刑法对没收财产和没收财产一并适用, 其两种情况分别适用于哪种情况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
    • 交通事故的两种情况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6-13
      1.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无责任或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下次要责任时,对驾照影响不大,处理完后可以继续开车。 2.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承担百分之五十及以上责任时,吊销原有驾照,处理后不能开车。如果要想继续开车,需要过了处罚书的禁驾期后重新考取驾照;而且重新考取驾驶证时,不能考取B照以上驾照。
    • 债务承担的两种情况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4
      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即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免
    • 司法拍卖的两种情况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司法拍卖的前提司法拍卖:分法院强制拍卖和法院委托清算管理人再进行程序上的破产企业拍卖两种。1破产企业拍卖:是企业资不抵债或其他经营方式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企业撤销、倒闭,由法院组织清算管理人成立专门的破产企业清算组来委托有资质的拍卖企业或其他机构拍卖该标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