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多次煽动、引起民族公愤的等。犯本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意思是,有期徒刑十年就是被判入狱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就是三年没有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
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犯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侮辱国旗、国徽罪;
4、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聚众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5、渎职罪中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
二、哪些情形应当独立使用剥夺政治权利
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政权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等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三、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犯罪怎么处罚
构成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所指“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妨碍了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所煽动的暴力行为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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