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土地补偿款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2-03 08:58:55 56 人看过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确权土地政府会收回吗?
    一、土地确权到底确什么?怎么去理解?具体是怎样一个过程?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将理清国家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财产权利界限,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二、土地确权的同时遇到了有一部分没有分出去的土地,这些地如何处理?这部分地属于未承包出去的土地,未承包出去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三、如果集体所有的土地确权后被国家征用,那么补偿款如何分?1、征收农民承包地的,一般由村集体预留一部分给失地农民缴纳的社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2、征收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关于审理涉
    2023-04-16
    394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怎么计算补偿金额
    一、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怎么计算补偿金额(一)土地补偿金算法如下:地补额=上年平均产量×补偿倍率(6<补偿倍率≤10);(二)安置费算法如下:若需安置人口数×补偿倍率大于等于15,则总安置费即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15;否则,总安置费等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率再乘以需安置人口数;(三)地面附属物及青苗费用补偿以省级、自治区及直辖市政府规定为准(通常按市场价作价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
    2024-07-11
    117人看过
  • 政府征收企业土地补偿款企业应否缴税
    一、政府征收企业土地补偿款企业应否缴税在土地征用补偿款项方面,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该项费用无需缴纳任何税费。即当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被征收单位所获取到的相应补偿,在其定性上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范畴之外,无需征收印花税。然而,若相关企业并没有制定出关于重置或者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以及购买其他固定资产等相应的计划或者报备立项的文件资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从政府所取得的搬迁补偿收益将纳入到应纳企业所得税总额中进行计算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政府征收房屋赔偿多少钱一平方1、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各部分的补偿标准不同,比如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
    2024-03-17
    80人看过
  • 因政府修路宅基地收回怎么补偿
    一、因政府修路宅基地收回怎么补偿?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各地政府部门可以自行规定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
    2024-01-11
    376人看过
  • 政府定价集体土地拆迁补偿
    2007年10月,猎德经济开发公司把他们起诉至天河区人民法院,原因是他们拒绝签署拆迁安置协议。双方谈不拢。李应开觉得无法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我们还是要上诉。此时,广州市内关于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问题,正在逐步变得明晰。从2008年第一周开始,广州市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的统一标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2007年12月29日,广州市建委、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出台。这是首次由地方政府酝酿制定并付诸实施的关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强制性标准。该强调了以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进行拆迁补偿。同时,对广州市内130多个片区的补偿标准做了底线上的明确。行政法治化补偿标准的出台,是政府行政法治化的体现。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郭巍青教授评价,这至少表明政府以规则约束自身行政、约束开发商市场开发行为的意愿,并能够有效的保护处于弱势地位上被拆迁人的经济利益和个人权利。近年来,广州城市面积的急速扩张,使
    2022-04-30
    181人看过
  • 政府收回划拨土地签协议吗
    一、政府收回划拨土地签协议吗政府收回划拨土地要签订协议。如果是国家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纯粹为公益目的而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政府因公益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不需要进行补偿,因为承担公益责任的主体还是政府。如果是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还有那些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依法可从事一定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如有一定营利功能的学校、医院等企事业法人对划拨土地的使用依法包含经营性私益目的,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其划拨土地的应给予适当补偿。三、划拨土地回收程序1、拟定收回方案市县土管部门根据市县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管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县政府土管部门提出,土管部门
    2021-07-29
    234人看过
  • 乡政府扣留土地补偿款合法吗
    一、乡政府扣留土地补偿款合法吗乡政府扣留土地补偿款是否合法,首先需明确乡政府并无直接征收土地的权力,其角色更侧重于协助与监督,关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与使用,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1.若乡政府无正当理由扣留土地补偿款,显然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及《民法典》中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2.乡政府应当确保土地补偿款及时、足额地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都是不被允许的。二、乡政府是否有权征收土地1.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乡政府并不具备直接征收土地的权力,征收土地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需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2.乡政府声称自己有权征收土地,或是仅凭县市政府的授权书就进行征地拆迁,都是超越法定权限的违法行为。3.乡镇级政府在征地拆迁中,主要承担的是协助、指导、监督等职责,而非直接实施征地拆迁。三、乡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权限乡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权限
    2024-07-25
    316人看过
  • 土地几年不开发政府要收回
    一、土地几年不开发政府要收回对于已经征收的土地,若在一定期限内未进行开发使用,政府有权进行收回。1.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年限,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精神,若土地征收后多年未动工,构成闲置土地的情形,则土地征收批文可能失效,政府可依法回收这些闲置土地。2.特别是当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将自动失效。此举旨在防止土地资源浪费,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二、征收土地多年未动工的后果征收土地多年未动工,不仅会导致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1.如前所述,土地征收批文可能因长期未使用而失效,政府有权收回该土地。2.对于已实施征地但长时间未供地的,相关部门会在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中扣减相应指标,以示惩戒。3.对于具备耕作条件的闲置土地,政府可能会要求交还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或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以保障土地资源的
    2024-07-23
    429人看过
  • 政府能否收回已划拨的土地?
    可以收回。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时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之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所限制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无偿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为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可以转移吗?国有划拨土地可以转移。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一、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三、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四、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
    2023-07-07
    72人看过
  • 政府征地补偿款多久发放,政府征地补偿款标准
    政府征地补偿款一般会在具体征收并拆迁前发放,实践中一般是制定方案后的三个月内发放。政府征地补偿款标准根据土地的性质和用途有所不同,如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征收林地的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一、政府征地补偿款多久发放政府征地补偿款一般是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发放,具体的时间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应当在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合同后发放并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征地补偿款应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到位。如果补偿款在拆迁仍未到位,则要警惕是不是遇到违法拆迁,拆迁补偿款是不是专款专用等问题了。二、政府征地补偿款标准政府征地补偿款标准具体如下: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
    2022-05-23
    194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款分批次下发,这合法吗
    一、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款分批次下发,这合法吗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所以分批次支付征地补偿款是不合法的。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
    2023-12-04
    267人看过
  • 了解政府如何制定土地征收规定
    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3.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政府征收土地多长时间政府征收土地要多少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征地审批通过后,由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
    2023-07-19
    209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的新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政府的部门有哪些政务院设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下列各部、会、院、署、行,主持各该部门的国家行政事宜:内务部;外交部;情报总署;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贸易部;海关总署;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业部;食品工业部;轻工业部铁道部;邮电部;交通部;农部;林垦部;水利部;劳动部;文化部;教
    2023-08-15
    477人看过
  • 土地承包政府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标准是什么.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区片综合价或者年产值标准,今后则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宜由地方政府在综合评估投入成本、运营成本、预期收益等多项要素的基础上,核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所有权中所占的比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和所有人按核定比例分别受偿,承包人如已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该利益应在核定比例内扣除。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
    2023-03-14
    1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复垦补偿规定?能要求政府回收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 政府补偿的土地,乡政府征收怎么补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9
      市、县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因旧城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更换房屋产权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造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政府土地回收补偿划拨符合什么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相关规定: 1,工业企业用地收储,土地使用权人被收储土地后如有安排工业用地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新厂区基础设施建设。如被收储土地后不给予安置工业用地或虽符合安置条件但不要求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转产转型。 2,如土地使用权人在政府规定的期
    • 国有土地有证被收回政府有没有补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1
      就你说滴情况,政府收回通常情况下是需要补偿的,按照当地的政策确定
    • 工业用地政府回收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相关规定: 1,工业企业用地收储,土地使用权人被收储土地后如有安排工业用地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新厂区基础设施建设。如被收储土地后不给予安置工业用地或虽符合安置条件但不要求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转产转型。 2,如土地使用权人在政府规定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