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非法采矿罪与破坏性采矿罪规定在刑法分则同一条中,都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章中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节,它们在构成要件方面的相同点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两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均为国家保护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二是两罪主体都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三是两罪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持放任的心理态度。因此,理论上划清两罪界限、实践中准确认定两罪的关键在于对两罪客观特征的把握。一般认为,非法采矿罪客观方面的重要特征在于行为前提的违法性,即无权开采而擅自开采;破坏性采矿罪客观方面的重要特征在于行为方法的违法性,即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这是区分非法采矿罪与破坏性采矿罪的关键。但是,行为人在无采矿权的前提下采取破坏性方法采矿的,行为前提违法,行为方法也违法,应认定为一罪(非法采矿罪或破坏性采矿罪)还是数罪呢?有论者指出,这种情况下,尽管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的行为方式不同(一个是在无证的前提下擅自开采,经责令停止而拒不接受的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另一个是在有证的前提下,越界开采或破坏性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但是两种行为侵犯的客体和指向的对象具有一致性(分别为国家保护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和矿产资源),而且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客观损害结果也相同,因此,符合吸收犯的特征,应按吸收之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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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破坏性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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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采矿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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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定义、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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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采矿罪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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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采矿罪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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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采矿罪法院会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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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两个以上不同的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另一些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如盗窃犯将偷到的财物存在家中或者卖掉,其窝赃、销赃的犯罪行为,被盗窃犯罪行为吸收,只成立盗窃罪。...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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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采矿罪与非法采矿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30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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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破坏性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破坏性采矿罪量刑标准破坏性采矿罪的相关法律《矿产资源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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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坏性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如何处罚,判几年?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什么是破坏性采矿罪(一)破坏性采矿罪的概念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二)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是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其中包括各种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金属、非金属矿产、燃料矿产和地下热能等等。2、犯罪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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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罪与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4两罪所不同的主要表现在客观特征上,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在无证的情况下所实施的非法采矿,或者进人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行为,而破坏性采矿罪,则是在持有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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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样解释破坏性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怎样量刑?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26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