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报告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4、交付财产义务。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5、谨慎处理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6、披露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受托人的权利主要有:
(1)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利;
(2)为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获取相应报酬的权利;
(3)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和负担的债务,要求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因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处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的除外;
-
信托法律关系诉讼中的信托法律关系指的是什么
311人看过
-
受托人在信托业务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302人看过
-
代签与受托人的关系是什么?
299人看过
-
信托关系中受托人权利与衡平机制研究
195人看过
-
《委托合同》对已有效成立的转委托、委托人、受托人、次受托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434人看过
-
什么是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
463人看过
信托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财产法律关系。根据规定,信托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或者财产所有权权利,信托的本质即是财产管理制度。因此,信托法律关系就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组成的信托财产管理法律关系。... 更多>
-
受托人和第三人与委托人三者之间的义务关系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1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2、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
-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8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 1、有向居间人支付酬金的义务。做为委托人,在居间人完成居间事务并取得成效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2、有偿付费用的义务。
-
财产管理信托的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在信托体系中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管理信托掌握信托财产的目的,于保护财产的完整、维护财产的现状,不变更财产的方式或形态,并收取是项财产的固有收益和应支付的必要费用。做到这种财产不致有任何损失,这就是管理信托,或称财产管理信托。例如受托管理某委托人的房产,受托人只能负责管理,使之不受损坏,收取规定的租金,支付必要的维修费用。受托人不能随意变卖此房产.或重新拆建此房产。即受托人有管理信托财产之权,而没有支配信托财产之权。在信托关系中.
-
信托事务中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可以增加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原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托人承继。
-
委托的义务是什么第三人跟受托人有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30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第三人与受托人故意串通,以合法的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损害托人利益的,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第三人与受托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