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查封第三人到期债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52:06 423 人看过

一、如何申请查封第三人到期债权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手段。但是,债务人的财产往往并不一定能满足债权人的保全请求,而债务人可能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对债务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债务人就有可能处分自己的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就难以完全实现,因此,最佳办法是将债务人的债权也进行保全。

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这一程序,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这是我国当前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债务人债权保全程序的基本规定。但这一规定不具体,不易操作,为此,笔者试图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上略抒管见,以求教于同仁。

二、到期债权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成立的事实应进行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异议的事实成立的,如所供的产品质量有争议,财产需经确认之诉后方能确定的,应及时通知第三人和申请执行人,到期债权立即中止执行。

异议的事实不成立的,如执行法院核实后,到期债权的数额就是申请执行的标的,执行到期债权的财产就是申请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应及时发出驳回第三人异议通知书。

异议事实成立或异议事实不成立的通知,应在7日内作出。

驳回第三人异议通知书的内容,也必须载明被执行人异议事实不成立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的内容。该通知书送达后,应立即进入强制执行。

三、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怎么办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如何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手段。但是,债务人的财产往往并不一定能满足债权人的保全请求,而债务人可能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对债务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债务人就有可能处分自己的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就难以完全实现,因此,最佳办法是将债务人的债权也进行保全。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这一程序,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05条之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这是我国当前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债务人债权保全程序的基本规定。但这一规定不具体,不易操作,为此,笔者试图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上略抒管见,以求教于同仁。应当具备以下4个条件: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
    2023-05-02
    186人看过
  • 如何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手段。但是,债务人的财产往往并不一定能满足债权人的保全请求,而债务人可能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对债务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债务人就有可能处分自己的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就难以完全实现,因此,最佳办法是将债务人的债权也进行保全。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这一程序,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05条之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这是我国当前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债务人债权保全程序的基本规定。但这一规定不具体,不易操作,为此,笔者试图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上略抒管见,以求教于同仁。应当具备以下4个条件: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
    2023-03-03
    264人看过
  • 如何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如果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异议理由成立的,则裁定中止执行,第三人就可以依法申请执行;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法院会驳回第三人的异议。一、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需要多久法院判决后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进入执行程序,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执行裁定不服下一步应该怎么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
    2023-03-26
    115人看过
  • 冻结第三人到期债权申请书怎么写
    一、怎么写冻结第三人到期债权申请书第三人到期债权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请求事项:(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事实和理由:(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证据和证据来源: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二、到期债权与到期应得收益的区别到期应得收益是指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
    2023-04-27
    465人看过
  • 能申请执行第三人欠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吗
    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具体如下所述:(一)债主有权申请执行第三人欠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是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对该通知既没有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对其强制执行。(二)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6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62、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63、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
    2023-06-01
    63人看过
  • 查封到期债权期限
    一、查封到期债权期限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财产保全的期限问题,分三类作了规定,第一类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类为查封、扣押动产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第三类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最长期限为二年。其未就保全到期债权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明确说明保全到期债权应列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因财产保全裁定自被人民法院作出时即具有法律效力,故做出裁定是应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予以明确。但对于保全到期债权的期限应列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进而执行哪一个期限,以及保全到期债权应否设定期限的问题,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有的法官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类中,执行
    2023-06-05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债权人起诉后如何申请轮候查封,债权人起诉后如何申请轮候查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9
      债权人起诉后,可以申请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 对第三人到期债权查封的期限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就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期限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下: 第一类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类为查封、扣押动产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第三类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最长期限为二年。 其未就保全到期债权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明确说明保全到期债权应列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因财产保全裁定自被人民法院作出时即具有法律效力,故做出裁定是应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予以明确。
    • 债权人起诉后,可以申请轮候查封吗?债权人起诉后如何申请轮候查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2
      债权人起诉后,可以申请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 被查封的公司债权人如何申请破产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9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如何申请第三人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31
      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暂停执行,第三人可以依法申请执行;理由不成立的,法院驳回第三人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