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22:00:34 302 人看过

民事诉讼是相对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而言的。是指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纠纷的诉讼。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法院和当事人。其包括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各种诉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

一、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

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3、法院排期开庭;

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5、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二、二、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如下: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的流程为原告起诉、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等。

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是什么?

辩论原则,是指经济诉讼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项,在法院的主持下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辩论原则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进行辩论,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

辩论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辩论的范围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内容,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内容。

(二)辩论权是当事人进行辩论的基本权能。

(三)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

(四)经当事人辩论所形成的“材料”应当是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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