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5:22:20 385 人看过

一、关于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妨害排除、妨害防止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为物权请求权,旨在保护物权的完满。《民法典》第196条第1项对此也有也明确规定。

妨害或者可能的妨害产生的原因与相对人有一定联系。换言之,相对人对妨害或可能妨害有无主观上之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影响权利人对其提出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的请求,但是妨害或可能妨害须和相对人有事实上的牵连。

二、排除妨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等。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等。

三、关于排除妨害纠纷所涉及到的法律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一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该条虽然调整的是所有权人和占有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但从该条“返还给权利人”的规定中可以推断出这样的结论——若占有人不享有占有的财产被损害的赔偿请求权,是不可能占有赔偿金的,也就不存在将赔偿金返还给所有权人。因此,对占有的财产被他人损害,占有人是享有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的诉权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除危险相关文章
  • 排除障碍消除危险请求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排除障碍消除危险请求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妨害排除、妨害防止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为物权请求权,旨在保护物权的完满。民法典第196条第1项对此也有也明确规定。妨害或者可能的妨害产生的原因与相对人有一定联系。换言之,相对人对妨害或可能妨害有无主观上之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影响权利人对其提出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的请求,但是妨害或可能妨害须和相对人有事实上的牵连。二、行使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权的条件有哪些?1、权利主体是所有权人或者依法律规定行使所有权权能的人以及他物权人。所有权人包括共有人、财产管理人及所有人的代理人。他物权人参照本条规定也可行使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2、权利行使具有可能性。被妨害的物仍然存在,倘若特定物已经毁损或者灭失,则妨害排除请求
    2024-01-25
    399人看过
  • 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的诉讼时效是否受限制
    一、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的诉讼时效是否受限制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的诉讼时效是不受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可以同时主张吗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可以同时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
    2023-05-06
    258人看过
  • 排除妨害属于物权吗
    一、排除妨害属于物权吗属于。排除妨害是公民生活中一条重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知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二、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的区别是什么1、权利主体不同:物权请求权的主体为物权人,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主体为占有人,二者有时并不同一(在通常情况下,物一般为所有人占有,即占有权与所有权合一;但在特定条件下,占有权也可与所有权分离,形成为非所有人享有的独立的权利)。2、权利基础不同:物权请求权的基础为所有权或者他物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础为事实上的占有。3、功能不同:物权请求权在于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使已为法律确认的物权关系得到保护,维护社会的
    2023-05-06
    217人看过
  • 排除妨害纠纷的关键要素
    一、排除妨害纠纷的关键要素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236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我们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而且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主要差异在
    2023-11-26
    80人看过
  • 邻接排除妨害
    排除妨害
    对于相邻建筑物的特殊浮雕,需要细化排除相邻建筑物的方式。从类型上看,有以下两种情况:(1)拆除影响通风和采光的建筑物。所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有妨碍邻里通风采光的危险时,邻里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采取防风避光措施。如果邻居们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只能就建筑竣工造成的通风、采光障碍要求赔偿,但不能要求拆除障碍物。因为法律在衡量利益时,不能以牺牲大利益为代价来保护小利益。也就是说,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必须考虑到建筑物已经形成的客观事实,主要针对不会对建筑物主体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部位(如附件、雨篷、搁物、吊物等),要求当事人排除妨碍。(2)拆除障碍建筑物。通行受阻,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他人有权要求解除障碍,恢复原状。但是,如果可以打开另一个通道,也可以打开另一个通道。对于这种性质的纠纷,法院有权决定是否支持排除障碍、恢复原状的主张。依据有二:一是尊重历史和风俗习惯;二是平衡上述利益,从生产生活利益
    2023-05-02
    77人看过
  • 排除妨碍还是排除妨害,区别是什么?
    一、排除妨碍还是排除妨害,区别是什么?1、权利主体不同:物权请求权的主体为物权人,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主体为占有人,二者有时并不同一(在通常情况下,物一般为所有人占有,即占有权与所有权合一;但在特定条件下,占有权也可与所有权分离,形成为非所有人享有的独立的权利)。2、权利基础不同:物权请求权的基础为所有权或者他物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础为事实上的占有。3、功能不同:物权请求权在于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使已为法律确认的物权关系得到保护,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占有保护请求权在于恢复占有人对物的占有,以使物的占有人继续保持其占有状态,维护社会和平安宁的秩序,并不涉及占有物权利归属问题。4、举证责任不同:物权请求权人须证明其享有相应的实体权利,占有保护请求权人仅须证明原本有占有的事实即可。5、是否适用除斥期间不同: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即归于消灭,而物权请求权并无除斥期间的限制。
    2023-07-24
    267人看过
  • 消除干扰与消除妨害
    排除妨碍与排除妨害都是民法典赋予的法定权利,二者的权利性质和适用条件都不一样,具体而言即排除妨碍是指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排除妨碍,但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排除妨碍是否适合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而排除妨碍是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所以排除妨碍适用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2023-07-07
    359人看过
  • 排除防碍与消除危险的区别是什么?
    一、排除防碍与消除危险的区别是什么?本质上没有区别。根本的区别是,一个已经发生,一个还没有发生。1、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路障妨害通行,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2、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二、对妨碍民事诉讼有哪些强制规定?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3、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4、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
    2023-04-13
    91人看过
  • 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效力,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一、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效力排除妨害请求权有如下两方面的效力:1.除去妨害,当权利人行使该权利时,被请求人须采取措施排除妨害。2.排除妨害费用的承担。在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费用,被请求人具有过错的,应独自承担排除妨害的费用;被请求人对妨害无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排除妨害的费用。二、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构成要件申请排除妨害应符合以下条件: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且由物权人占有排除妨害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所有权内容受到妨害的物权人,但物权人行使该请求权时,必须要求被妨害的物仍然存在且由物权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物权人行使所有权所谓“妨害”,是指以占有以外的方法,侵害物权或妨碍物权人行使其所有权。妨害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1)对物权人的标的物的侵害,如在他人的房屋边挖洞危及房屋的安全。(2)非法利用他人的财产致使物权人不能对其财产行使物权。(3)非法为所有权设定负担
    2023-06-07
    116人看过
  • 排除妨害纠纷的概念
    一、排除妨害纠纷的概念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二、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一)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二)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三)妨害必须
    2023-05-03
    397人看过
  • 排除妨害损失赔偿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遭受的危险或正被妨害特定的物依然存在,是权利人对现时妨害人行使请求权的前提。就是说这种妨害或危险应当是持续存在的。在审判实践中,权利人请求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不需要证明相对人具有过错,只需要证明其享有物权的特定的物被他人妨害或遭受危险即可。因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的费用由形成危险或妨害的相对人承担。本条不受民事诉讼时效的限制。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请求权】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
    2023-01-25
    78人看过
  • 排除妨害案由的分类
    一、排除妨害案由的分类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纠纷应当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区分其与返还原物纠纷的关系,在排除妨害纠纷中所有权或他物权人并未丧失对其物的占有;而在返还原物纠纷中,物已为他人无权占有或被他人侵夺占有。排除妨害主要是金针于对妨碍物权行使的行为或事实状态一而采取的种措施,当物权的行使受到现实或可能的妨害时,物权人均可以请求排除妨害。二、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我们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
    2023-06-08
    479人看过
  • 如何申请排除妨害
    一、如何申请排除妨害?申请排除妨害应符合以下条件: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与停止侵害的主要构成要件不同之处在于:一为动态,一为静态。妨碍状态多为行为造成的,例如,堆放影响通行;违章建筑物妨碍相邻一方通风、采光;在他人建筑物上设置广告;将有害液体泄露在他人使用的土地上等。妨碍状态也有自然原因形成的,例如树根蔓延至相邻一方的土地。2、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同约定,缺乏合理性。有些妨碍同时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塔吊因超负载掉下,破坏了他人的房屋,并阻塞了通道(排除妨碍是独立的责任方式,不直接涉及因妨碍同时造成的赔偿损失责任);有些妨碍是给他人造成不便。认定妨碍状态主要是看妨碍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轻微的妨碍是社会生活中难免的,不承担排除妨碍责任。妨碍状态是否超
    2023-06-08
    298人看过
  • 2022年最新排除妨害和排除妨碍有什么区别
    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两者只有一字之差,很多人会将两者混为一谈,但事实上,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一、定义1、排除妨碍指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排除妨碍。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2、排除妨害是公民生活中一条重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知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二、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的主要区别妨害是指有不利后果的,而妨碍不具备。
    2022-04-11
    33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消除危险是指消除对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来源的民事责任措施。 危险指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可能性,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有造成损害的可能时,权利人即有权请求行为人消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消除,以防止损害后果的发生。比如,当存... 更多>

    #消除危险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请求权的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排除妨害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方式。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障碍妨害物权的取得或变动,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被排除的妨害需具有不法性,倘若物权人负有容忍义务,则无排除妨害请求权。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
    • 关于居住权排除妨害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25
      民法典对居住权排除妨害怎么执行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居住权人向法院请求排除妨害后,如被执行人不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相关延伸】 问:居住权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 答:居住权纠纷起诉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
    • 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有何相似之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都是基于侵犯民事权利对受害人采取补偿而应负的责任。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过错责任适用停止侵害,而无过责任适用排除妨碍。以及具体适用不同侵权种类的不同适用。
    • 消除妨害请求权和排除危险请求权是什么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7
      1.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2.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
    • (单选题)承担的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2
      全都是。《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