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北京汉-王科技公司诉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后者侵犯了前者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判其赔偿前者50万元。
2003年,汉-王研制出“多字体大字符集汉字、表格识别方法与系统软件V4.5”(简称汉-王文本王),并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此后,汉-王公司将此软件与硬件相结合,研制出“汉-王文本王5300”、“汉-王文本王5800”等产品并上市销售。
据介绍,2005年6月,汉-王法务部工作人员登录了www.wjed.cn网站,该网站首页上显示该网权利信息为“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主办、武进区教育局电教中心技术维护”,并在该网发现有“今日下载top10”、“本周下载top10”等栏目中,其中“汉-王文本王”等软件赫然在下载之列。据此,汉-王公司向海淀区法院起诉武进区教育局侵犯了汉-王公司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传播该公司软件,并赔偿损失240万元,损失赔偿应计算到侵权行为结束为止。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
乐视网状告某网站侵权
230人看过
-
央视记者状告教育部考试中心侵权败诉
164人看过
-
某演员状告工商局不作为
168人看过
-
黄某状告范某侵权案再起波澜:剽窃还是被署名?
82人看过
-
赵某诉刘某侵害生育权纠纷
190人看过
-
教师个人房产受侵教育局有权干预教师维权吗?
164人看过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8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形式包括直接担责和承担补充责任。 具体而言,教育机构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应当是一种替代责任,因为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一般是由于教育机构的具体教职工没有尽到职责。 但是,其责任是需要由教育机构来承担的,不能由未尽职责的教职工来承担。 第三人责任与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在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人身损害时,由第三人承担直接责任,教育机构在这个时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教育局是否有权开除教师?新疆在线咨询 2024-12-06根据一般认知,教育局并没有权力对教师进行开除。如果教育局擅自作出关于个人去职的决定,这无疑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的程序行为。此外,我和所任教的学校之间的关系并不平等,我们存在隶属与受辖的关系;学校和教育部门之间也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我不直接隶属于教育部门,这意味着我和教育部门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隶属和管理关系。除非政府明确授权给教育部门,要求他们对我进行开除处理,否则教育局没有权力实
-
侵权加教育机构责任上诉状怎么写?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5以下是关于侵权加教育机构责任上诉状的回答:上诉人: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
-
教育金支付中学费被追讨, 教育局已经受理, 教育局还会受理教育局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3首先,我查阅了教育部关于助学贷款的政策,我推测您办理的应当是国家助学贷款,这个类型是有还款期限,指的是最后期限。 其次,关于支付还款方式,和支付还款的年度时间。有要求的,比如开发银行还像是每月10号就登入系统还款,出结算月以外也可以提前还款的。 再者,通过您的描述不存在上诉要求,我认为应该是不可能的,您会不会忽略补充条款等信息,当然也不排除银行系统自身错误以及人工登记的错误可能,毕竟自己的问题先可
-
如何告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即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级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