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盐城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
偿还本地无法签约委托还贷的银行购房贷款,或购买异地房产且在异地办理购房贷款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盐城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2、住房借款合同;
3、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4、户口簿;
5、婚姻关系证明;
6、身份证件;
7、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证明;
8、受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9、银行借记卡(存折)。
四、盐城公积金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369人看过
-
盐城市下岗职工公积金如何提取
472人看过
-
公积金提取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268人看过
-
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497人看过
-
公积金去年5月份提取完,什么时候可以离职
106人看过
-
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443人看过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
盐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9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盐城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流程和手续,下面为大家介绍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
-
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余额在什么时候可以再次提取公积金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11、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2、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为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按购房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
-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是怎样的买商品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什么时候?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1程序如下:(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
-
大家装修房子的时候应该如何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时候注意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最近快交房了,手上资金没有那么厚,跟同事朋友借钱又觉得别人不肯借给,是件很烦躁的事,愁了白了头!在购买房子的同时或者装修的时候,们往往都会想到住房公积金。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提取公积金,接下来们来分享下:大家装修房子的时候应该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哪些?1.了解公积金提取的情况。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公积金的要求一般有满足以下的情况:(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
-
住房公积金转移单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才可以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一、住房公积金转移单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转移单只是在办理公积金转移的时候起作用,不能作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