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劳社老[2001]73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局,地方税务局,温州及所属县(市、区)、萧山区、余杭区社保局(委):
浙江省财政厅、劳动厅、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社[1998]45号文件)下发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省各地已基本实行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税务征收,这对强化基金征缴,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尚有部分市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没有完全移交地方税务部门征收,这些市县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仍承担着部分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职能。根据今年全省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和浙财社[1998]4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将目前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职能全部移交地方税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向同级地方税务部门提供有关企业和职工个人、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帮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应缴费的基本数据。对于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名单,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核定缴费数据后,提供给地方税务部门据此征收。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部门要根据浙财社[1998]45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分工,加强配合,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抓紧做好征收职能完全移交的各项准工作,并对参保对象进行一次认真清理,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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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九)项规定的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指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劳动者有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纳多份基本养老保险费。这类人员的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一)《实施细则》实施前参保人员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经本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可将其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多份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合并为一份个人账户,也可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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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如何转移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3异地如何转养老保险问题: 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由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转移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据转出地提供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等资料,并结合本地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为职工续建个人账户,做好个人账户关系的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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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与企业职工的转移关系是否相同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到目前为止,社会保险关系中只有养老保险一个项目可以异地转移接续。具体政策如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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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社部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转载 关于江西省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我省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和调整时间 我省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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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是部门征收费。有的企业说养老保险帐目不准确与渎职有关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社会保险金都是由社保部门收缴的,税务局无权收取。如果你们没有及时收取,或者擅自委托其他部门收取,那你们就是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