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无法行使放弃继承权的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4:33:07 104 人看过

放弃继承权无效的情况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损害代理人的无效代理行为;继承人收到胁迫、欺诈放弃的,不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无效借贷行为有哪些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

第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参与者的损失自行承担,不受法律保护。

第三、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第四、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我国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第五、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回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第六、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款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第七、高利贷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以上就是有关无效借贷行为的内容。从上文可以看出,借贷进行非法活动、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高利贷利息这七类是无效的借贷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放弃继承等于放弃其它与继承权相关的权利。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一)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二)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保留要求的。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因此,放弃继承权必须以确保其履行决定的义务,确保其他继承权人的权益不受
    2023-08-12
    303人看过
  • 能行使继承恢复权的情况有哪些
    继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指的是:请求恢复继承权的人和被请求人(侵权行为人)。继承恢复权由被侵害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行使。被侵害人,只指处于中二继承权受到不法侵害的合法继承人。也可以说是,继承开始时就享有继承权,但其继承权又遭他人不法侵害的人。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被侵害后,有以下行使继承恢复权的情况:一、一顺序继承人中,一人或数人,对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进行分割。例如,被继承人有父亲、配偶和一个儿子。他死后,其配偶和儿子合谋私愤分了他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死者的父亲,就可以行使继承恢复权。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并未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要求分割遗产甚至实际占有了遗产,这就是对第一顺序继承权益的侵害。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有权行使继承恢复权。例如:被继承人去世时,仅有一个妻子和两个弟弟。继承开始后,死者的两个弟弟私分了死者的全部遗产,这就构成了死者两个弟弟对其妻子合法继承权益的非法侵害,
    2023-06-14
    32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认可继承权放弃声明书
    放弃继承人是被胁迫、欺诈等非出于自愿等的情况下法院不认可继承权放弃声明书。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房产继承权放弃声明书怎么写首先在开头写上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然后另起一行写上声明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对被继承人位于的房产(土地使用证号房产证号)享有继承权。写清楚和被继承人的关系。再写上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房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最后由声明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
    2023-07-27
    346人看过
  • 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人的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人的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
    2023-05-05
    393人看过
  • 继承人在什么情况可以放弃继承权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即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继承人作出自己放弃继承财产的,应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一般都是书面协议。一、转继承适用范围有哪些转继承适用范围如下:1、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承担;2、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实际享有并取得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遗产也应当由其合法继承人承担;3、遗赠中,受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未实际接受遗赠的财产时死亡的,其遗赠的财产也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承担。二、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继承开始后,按
    2023-06-19
    370人看过
  • 继承权的放弃与行使是怎样的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行使指继承人实现自己的继承权。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自己行使继承权,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一、民法典中放弃继承权是否要公证放弃继承权不需要公证。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通过意思表示,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只要作出明确的书面说明即可,不需要进行公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继承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公证,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放弃继承。二、离婚后孩子还有继承权么离婚后孩子还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
    2023-06-25
    296人看过
  •  能否在未经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情况下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授权他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不过,遗嘱、生存和收养关系等事项除外,这些事项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并不属于由本人办理公证的范围,所以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授权他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不过,遗嘱、生存和收养关系等事项除外,这些事项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并不属于由本人办理公证的范围,所以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 放 弃 继 承 权 公 证 能 否 委 托 他 人 办 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放弃继承权公证可以由本人亲自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能否委托他人办理的问题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但是,在办理之前,需要确保委托人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经过公证处同意。总结: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授权他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不过,遗嘱
    2023-09-10
    37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无法授予专利权
    一、哪些情况下无法授予专利权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具体如下: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结合作出的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二、能够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能够授予
    2023-11-22
    394人看过
  • 分析:继承人如何行使或放弃继承权?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采取: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继承人放弃继承是否可附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
    2023-07-08
    316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有权行使的权利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人可按照与被继承人的亲疏远近,通常以一般均等的方法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二)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可请求分配法定应继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四)适用代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样态,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的规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无论男女,平等的享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享有哪些权利
    2023-08-12
    474人看过
  •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哪些,继承权放弃可以再撤销吗
    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方式。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按照民法原理,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但是如果放弃继承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可以向法院撤销。因债务放弃继承权可以吗?因债务放弃继承权可以吗可以进行放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见,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继承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选择。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由于放弃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也意味着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
    2023-07-30
    381人看过
  • 放弃继承权会会出现什么情况
    一、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二、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保留要求的。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因此,放弃继承权必须以确保其履行决定的义务,确保其他继承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有条件和保留意见的放弃继承权不成其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
    2023-06-17
    306人看过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什么情况?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一、怎样写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具体如下:1、首要应当写明本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2、要表明自己是出于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受到任何的威胁、胁迫等影响自愿合法性的事实;3、要明确所放弃的财产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法律如何规定继承权放弃法律规定继承权的放弃必须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才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悔的,由人民法院予以确认。三、放
    2023-03-17
    81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行使放弃权
    1。概念:保险委付是指海上保险中被保险人明确将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在保险标的被推定为全损时要求保险人赔偿保险总额的法律行为。保险委付是传统的海上保险制度。自15、6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的海商法都对其进行了确认和实践。我国《海商法》第249条规定:“保险标的推定为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赔偿全损的,应当将保险标的放弃给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接受或者不接受委付,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接受或者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放弃不附加任何条件。保险人接受委付后,不得撤回。”1906年《海上保险法》和日本《商法典》也作了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条件大致相同。适用条件:被保险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委托权?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有规定。一般来说,它包括以下几点:1)保险标的物全损推定是委付的前提。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部分损失或者全损索赔。如果被保险人选择后者,就是放弃。但前提是保险标的必须
    2023-05-02
    26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允许放弃继承遗产继承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实践中以《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
    • 放弃继承什么情况下无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3
      若在遗产分割开始后继承人反悔或表明要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明文规定该行为无效。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明放弃继承,若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谓遗产处理前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到遗产分割前的这段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
    • 放弃继承权无效的情况包含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3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做出的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来让被代理人放弃的行为。我国《》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所以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做出的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来让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2、放弃继承权不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受胁迫、欺骗来放弃继承权
    • 继承权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还能恢复继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6
      遗嘱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手续。《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哪些情况下土地使使权不能继承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5-29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1、承包经营权,但是收益可以继承。2、与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财产权。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综上可知,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是要看情况的。一般来说,如是通过招标,拍卖等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理应有权继承土地的使用权。但如不是通过招标、公开协商等途径获得土地,或者土地是国有土地则就不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