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担保人如何确认合同中的担保份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12:12 321 人看过

保证责任是保证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采取担保的方式是相当普遍的,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比如,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既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又考虑贷款资金的安全性。一般来说,当有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他们会与借款人签订合同。但由于担保人不具备赔偿能力,担保人不具备主体资格,担保责任难以履行,债权无法实现。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没有保证份额的,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赔偿,或者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

两个以上担保人同时或者分别为同一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对担保份额不一致的,视为共同担保。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约定份额的债权人发生对抗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连带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部分,由连带保证人按照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分。

责任的划分应根据合同和担保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加以区分。一般来说(合同未约定时),一般保证人应当平等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向我们的律师咨询一下律师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共同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各保证人怎么承担
    一、共同保证共同保证是指数人共同担保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履行而为的保证。共同保证的特点在于保证人不是一人而是二人以上。因此,在共同保证中发生保证人之间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共同保证除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两种法定类型外,还有其他诸多类型的划分,各种类型的共同保证又因相互交叉、竞合而形成颇为复杂的结构形态。不同结构形态的共同保证中,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及保证责任的承担与分担规则也是不同的。本文对共同保证的各种复杂形态及应遵循的处理规则作了解析,纠正、澄清了一些错误或模糊认识,并对立法的完善提出了建议。二、共同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各保证人怎么承担按份保证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的,为按份保证。按份保证的每个保证人仅就其约定的份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也只能就其清偿的债务份额向主债务人追偿。连带保证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或者
    2023-04-14
    160人看过
  • 共同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如何追偿
    担保人可以在下列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3.各种费用的利息;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024-05-03
    236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合同中人的担保
    人的担保是以人为担保及保证,一般在借款贷款等有此方面。这种担保方法实质上使债的共同担保措施扩张于第三人即保证人的一般财产上。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或赔偿损失。保证人则有义务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债的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人的担保主要是指保证。《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023-06-14
    11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如何认定?
    1、在借款合同中,为偿还借款提供保证的人为担保人,担保人和债权人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2、进行借款活动时,借款人和出借人要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人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而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4-24
    198人看过
  • 对保证人的担保额度如何确定
    首先,技术上,需要运用营运资金测算公式初步核算该客户为实现当年经营目标,总共需要多少资金。其次,分析该客户的资产结构,负债规模,经营方式,行业和产品特性等,确定该客户自有资金量,银行信贷额度,其他融资渠道获取资金的能力和额度,上下游谈判能力等,具此初步判断该客户实力,实现既定目标的可能性,财务费用负担能力和还款能力,资金缺口情况,担保额度的真实需求区间。最后,核定保证方式是否有质有量,足以覆盖预定担保额度,锁定风险敞口。《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4-04-21
    292人看过
  • 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要还款吗?
    一、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要还款吗?1、成为担保人不一定需要还钱。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二、转让债权之前需要告知担保人吗?1、转让债权之前需要告知担保人。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2024-01-26
    493人看过
  • 口头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担保合同怎么写
    口头担保合同,原则上没有法律效力,但是保证人已经开始履行的,合同成立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然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然适用于保证合同,因此,当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义务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不得再以保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反悔。一、口头合同效力是如何判定的如果满足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那么口头形式合同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订立
    2023-06-20
    268人看过
  • 合同诈骗担保人如何担责
    一、合同诈骗担保人如何担责合同诈骗担保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在犯罪嫌疑人犯合同诈骗罪的过程中,担保人对此并不知情,那么担保人不构成犯罪。但是担保人仍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如果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的话,担保人只需要在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的情况下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的责任是连带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二、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合同诈骗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024-01-02
    377人看过
  • 担保期限在担保合同中该如何约定
    一、担保期限在担保合同中该如何约定担保期限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即可,没有约定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2023-09-05
    36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共同担保
    在同一债权上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属于共同担保。《民法典》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基于这条规定,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时,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则根据下列规则确定当事人的担保责任承担:(1)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承担责任的顺序。(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
    2023-08-16
    419人看过
  • 共同担保如何约定
    双方可以约定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两人以上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份额的,按照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保证人要求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有何区别根据保证人的数量的多少,可将保证分为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一)单独保证单独保证是指只有一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除非另有指明,我们通常所说的保证就是指单独保证。(二)共同保证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具体而言,一是保证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至于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在所不问;二是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务。如果数个保证人分别保证各自的债务,彼此之间无关联,仍为单独保证,而非共同保证。数个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一个保证合同固然可以成立共同保证,而签订数个保证合同共同担保同一债权也可以成立共同保证,并且这些合同是同时成立还是先后成立,彼此间有无意思联
    2023-08-16
    485人看过
  • 担保贷款合同金额和担保金额
    合同编号: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三
    2023-06-23
    232人看过
  • 确认担保合同无效起诉
    法律综合知识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2、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4-04-20
    154人看过
  • 共同担保纠纷中
    共同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能不能分割担保责任,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比例承担。没有约定的平均承担。债务担保的方式是比较多的,第三人担保的,可以提供担保物担保,也可以用个人信用担保,个人信用担保是保证,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一、公司股东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公司股东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公司股东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公司股东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二、借钱人不还钱担保人如何办在借款纠纷中,经常会出现借款人不还款或无还款能力的情况,只能由担保人来承担主债权的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是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连带保证,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选择担保人或共同来主张债权。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
    2023-06-23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5
      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首先,在最高额保证中,保证人以自身的担保能力为限,为自身限定一个担保最高额,应当是保证人明确所能承受的一个数额,即最高保证额。如果此额仅为所保证的本金,那么对于保证人而言,他所有可能负担的债权仍然是一个未知数,这个数额也极有可能会超过保证人承受之范围;对于债权人而言,保证债权的范围超过保证人承受范围,其将丧失超过部分债权的追偿。因而,最高额保证合同中
    • 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包括的范围如何确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24
      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首先,在最高额保证中,保证人以自身的担保能力为限,为自身限定一个担保最高额,应当是保证人明确所能承受的一个数额,即最高保证额。如果此额仅为所保证的本金,那么对于保证人而言,他所有可能负担的债权仍然是一个未知数,这个数额也极有可能会超过保证人承受之范围;对于债权人而言,保证债权的范围超过保证人承受范围,其将丧失超过部分债权的追偿。因而,最高额保证合同中
    • 共同担保合同如何承担担保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6
      共同担保按下列方式确定担保责任范围: 1、两人以上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份额的,按照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保证人要求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3、如果某一保证人全部履行保证责任的,有权向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其应当负担的份额(数额为保证责任全额的一半)。
    • 共同担保合同中有担保人是否要承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共同担保按下列方式确定担保责任范围: 1、两人以上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份额的,按照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保证人要求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3、如果某一保证人全部履行保证责任的,有权向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其应当负担的份额(数额为保证责任全额的一半)。
    •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和担保人共同担保的债权如何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10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2.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