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侵权免责事由的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22:35:08 335 人看过

一、不能作为侵权免责事由的有哪些

不能作为侵权免责的事由如下: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饲养动物因为第三人原因侵权的饲养人不免责;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免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二、民法典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

1.过错责任原则,即以当事人是否具有过错来认定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即对于某些领域和主体,因其特殊职责推定其有过错,要担责;

3.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是否有过错,都需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三、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的

侵权诉讼时效是三年。侵权责任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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