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1:03:07 136 人看过

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独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现效力上的相互交错。这种效力上的交错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出卖人,不是向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另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时,承租人在一定前提下,有权向出卖人主张赔偿损失;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买卖合同中与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关的条款。

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这种效力上的相互交错,并未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因为它是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的,是各方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也就是说,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之所以能够向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主张标的物的交付,是因为在买卖合同中就约定有这样的条款,承租人就是基于买卖合同中的该项约定,享有从出卖人处受领标的物的权利。

在这种意义上,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本来就是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之一,他对于出卖人所享有的权利,系属合同相对性的体现,而不是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在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所享有的对出卖人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或是基于买卖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或是基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合意的产物,而不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基于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变更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的条款,也是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非属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两个合同构成,存在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及承租人三方当事人。在实践中,融资租赁交易表现为这样一个复杂的过程:

(1)用户与供应商(出卖人)之间商定设备买卖合同条件;

(2)用户向租赁公司提出缔结租赁合同的申请;

(3)用户与租赁公司之间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签订买卖合同;

(5)供应商向用户交货,用户进行验收;

(6)用户向租赁公司交付标的物受领证,并支付第一期租金;

(7)租赁公司向供应商支付买卖价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如何利用租赁合同融资
    融资租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此外,融资租赁属于表外
    2023-04-07
    387人看过
  • 最高法:融资租赁合同性质及效力该怎么认定?
    融资租赁合同是对融资租赁交易的体现,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同时存在买卖及租赁法律关系,与其他合同相比,融资租赁合同由两个合同(出租人与供货人签署的买卖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构成,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两个合同的效力互为前提,共同构成了融资租赁合同。正确认定融资租赁中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之间的关系,避免与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产生混淆,对于准确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效力有重要作用。一、出租人的义务是什么?1、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的价金;2、在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负有协助义务;3、不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条款的不作为义务。4、取回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当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取回;当租赁期间届满时,可以取回;当承租人重大违约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当然也可以取回。5、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目的时的责任。租赁
    2023-05-07
    298人看过
  • 如何判断一个合同是租赁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1、合同形式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传统的租赁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2、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3、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融资租赁中标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货方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不承担责任,租赁中标的物由出租人交给承租人后,由出租方承担责任的;4、租金的计算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是根据设备价款、运费等计算出来的,租金的数额比一般财产租赁中的租金数额要高;5、合同的生效条件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为前提,租赁合同的成立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合同一经订立,租赁关系即为成立。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征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
    2023-07-14
    358人看过
  • 虚构租赁物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影响吗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在于既融资又融物,融资是目的,融物是保障。若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双方通谋虚构租赁物,致使合同缺失融物这一关键要素的,事实上无法形成融资租赁关系,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应当按照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融资租赁业务实践中的“虚构租赁物”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双方明知租赁物实际不存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双方就将来取得、目前尚未取得的租赁物开展业务;售后回租业务中租赁物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租赁物存在低值高卖情形。应结合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律师补充:“虚构租赁物”是指租赁物本身存在虚假这一情形,顾名思义,若租赁物客观不存在,仅有融资之实而无融物之实,不符合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基本特征,当然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标
    2023-05-06
    135人看过
  • 《租赁合同》出租他人之物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租赁合同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但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他人之物出租的,租赁合同仍为有效,不过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如出租人不能将标的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则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如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则承租人应交付租金,而不得以租赁物非为出租人所有对抗。出租人以他人之物出租的,对标的物的所有人构成侵权或不当得利,应当向标的物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负侵权的民事责任或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可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对于承租人而言,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也仅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至于物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出租人,原则上并不重要。承租人取得租赁物后,不得基于出租人对租赁物不享有所有权为由,主张撤销合同。承租人既然已经取得了租赁物的使用权,
    2023-06-09
    194人看过
  • 出租人是否有权更改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不能随意变更买卖合同。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租赁物的依据,后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两者缺一不可,构成联动关系。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卖人均形成正式合同关系;出卖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准合同关系。虽然买卖合同是由出租人和出卖人订立的,但在买卖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出租人和出卖人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修改和补充合同。融资租赁情况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该破产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为___万元,计___家,其中,中国工商银行支行抵押资产评估值为____万元,中国银行省分行抵押资产评估值为____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市分行合同纠纷债权为____万元。以上虽经确认抵押、保证担保有效,但依国发〔〕____号文件,国经贸企〔〕___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规定,其抵押资产、保证担保资产应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不能优先受偿。其抵押、保证担保债权依法按普通债权对待
    2023-07-02
    313人看过
  • 怎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一、怎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广为运用的一种新式租赁合同,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国家规范合同文本的,应尽量使用其规范合同文本,没有规范合同文本的,必须做到合同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责任明确。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融资租赁合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广为运用的一种新式租赁合同,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国家规范合同文本的,应尽量使用其规范合同文本,没有规范合同文本的,必须做到合同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责任明确。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二、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的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融资租赁标的名称。(3)数量。(4)质量:由于融资租赁标的一般使用时间较长,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或消耗,应规定一个合理的标准,作为区分双方当事人
    2023-02-20
    267人看过
  • 如何认定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一、如何认定融资租赁法律关系1.标准一——权利义务关系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在售后回租中出卖人即为承租人)和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如果某项具体交易,在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时,并没有签署买卖合同,或者虽然签署了书面的买卖合同,但根本就没有买卖标的物的行为,那么这种融资租赁合同就不构成法律上的融资租赁关系,而很可能构成实质上的借贷关系。2.标准二——合同因素在分析某项交易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除分析其权利义务外,还需要分析具体的合同因素,例如标的物的性质、价值和租金的构成。标的物的性质:比如租赁物为在建商品房项目或保障房项目,房地产开发商为承租人的融资租赁合同,一般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关系。因为在建商品房或保障房根本不具备出卖给租赁公司并出租给开发商的法律性质和条件。再比如,一般情况下标的物需为物,权利不
    2023-06-08
    232人看过
  • 签订超过20年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超过的部分应认定为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二十年。一、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
    2023-03-25
    227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是否担责
    需要具体根据情况而定,出租人并未干预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另外,如果当事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由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那么,出租人应该承担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二条【承租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支付租金义务】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不影响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第七百四十七条【租赁物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第七百四十八条【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
    2023-08-18
    13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扫描件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须注意问题1、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资格。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必须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即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需具备金融主体资格,否则为非法主体。2、标的物的型号、质量或质量标准。由于融资租赁合同中有两个合同关系,所以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必须注明合同标的的型号及质量或质量标准,以免发生错误。同时,由于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通常使用的时间较长
    2023-02-19
    479人看过
  • 转租纠纷中能否认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转租纠纷中可以认定租赁合同的效力。转租的租赁期限,应该在原承租人与房东约定的承租期限内,二房东与大房东签一年合同我签三年的,对于次承租人,起先的一年是有效的,超过的二年是无效的,但是可以追究二房东的违约责任。可以找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建委(负责租房等问题)或者中介进行协调。一、怎么处理房屋转租纠纷1、协商解决找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建委(负责租房等问题)或者中介进行协调。2、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
    2023-02-26
    213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比较的特点,融资租赁合同是三方合同吗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比较的特点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1.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2.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3.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4.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二、融资租赁合同是三方合同吗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合同的主体存在三方当事人,因此属于三方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2023-05-03
    34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中如何收取租金?
    出租人于每期租金支付日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要求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以保证承租人提前做好支付准备。承租人应在租金支付日前l周以电汇方式向承租人汇出租金。出租人的管理人员或财务人员应对已收到的承租人汇来的租金进行确认,并向承租人提供相关发票。另外,出租人的财务人员还应在公司的会计核算中确认每期的收人和费用。如果涉及交易或租赁资产财产税的缴纳问题,应根据相应税法的规定,由出租人的财务人员直接缴纳,或敦促承租人向相应的税收征管机构缴纳。如果出现承租人迟付租金的情况,出租人的管理人员或财务人员就要向承租人发出催收租金的书面通知,并按照合同约定加收延迟利息;如果有情况表明承租人已经失去支付租金的能力,就应通过法律手段停止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使用,加紧催收租金,必要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如果承租人已经确实无力偿还租金,就应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按照债权文书公证的约定,不经诉讼
    2023-06-28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租赁合同的效力有何不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
    • 租房合同有效力如何认定租赁合同有哪些效力,租房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7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物品、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
    • 融资租赁合同具有哪些法律效力?(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7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第二百四十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第二百四十一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
    •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否产生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7
      融资租赁合同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是真实的;(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以虚构租赁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货币、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
    • 一项租赁合同能否认定为融资租赁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一项租赁合同是否认定为融资租赁合同有如下规定租赁合同是在房东与租赁人直接启动的租房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带有集资方式的租赁合同一个目的是租房一个目的是集资这就是他们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