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教师资格认定办理费用
不收取费用
二、天津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条件
1)申请人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天津户籍或持有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及人事档案在天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
5)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6)取得二级乙等或以上级别《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办理材料
1、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基本信息确认表
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2寸照片两张
四、办理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
天津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教师资格认定
108人看过
-
佛山南海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73人看过
-
教师工伤认定资格
200人看过
-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458人看过
-
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313人看过
-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缴纳费用吗
387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代课教师资格认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9代课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由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代课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开展,但不能向代课教师收取测评费用。此外,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理时间、认定程序,以及认定教师资格的思想品德、学历和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与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要求相同。
-
天津确认村民资格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11像你妹妹这种情况,属于农嫁非,按照天津高院有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文件,这种情况你妹妹应该还具有原村村民资格,你在天津的哪个区呢,目前有很多区县法院不受理确认村民资格的案件,据我所知,目前津南、西青、东丽三个区法院受理村民资格的案件,你最好去你当地的法院咨询一下,是否受理此类案件,如果受理可以起诉解决,如果不受理,你只能通过上访解决了
-
天津退休教师涨工资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2天津市的农村退休教师今年是会上涨退休工资的!人社部与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总体水平5.5%左右的标准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天津市政府将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开始补发。
-
教师资格的认定机关是哪个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9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
-
上海教师资格证管理办法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6本市实行教师全员免费培训制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对农村地区、三峡库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特殊教育学校适度倾斜,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和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整合和充分利用教师培训资源,制定教师培训规划,组织教师进行培训。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教师参加培训;教师应当依法接受培训,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