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老人死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7:05:50 375 人看过

在养老院的老人过世后,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归土地证登记的国家、单位或者个人。养老院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的,老人过世后由县级政府安排归属;养老院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老人过世后归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

哪些老人可以随时入住公办养老院

可以随时入住公办养老院的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为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由相关部门提供无偿供养和护理服务;

2、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者高龄老人,由相关部门提供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即按成本价实施收费;

3、为相关部门优待对象,包括市级以上的劳模、因公致残、见义勇为伤残等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中的失能、高龄老人,由相关部门提供适当优惠的供养、护理服务,收费标准介乎于市场价与成本价之间;

4、为“失独”家庭中70周岁以上或失能老人。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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