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老院的老人过世后,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归土地证登记的国家、单位或者个人。养老院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的,老人过世后由县级政府安排归属;养老院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老人过世后归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
哪些老人可以随时入住公办养老院
可以随时入住公办养老院的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为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由相关部门提供无偿供养和护理服务;
2、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者高龄老人,由相关部门提供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即按成本价实施收费;
3、为相关部门优待对象,包括市级以上的劳模、因公致残、见义勇为伤残等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中的失能、高龄老人,由相关部门提供适当优惠的供养、护理服务,收费标准介乎于市场价与成本价之间;
4、为“失独”家庭中70周岁以上或失能老人。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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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并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是专为接待自理老人或综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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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死亡,土地归谁?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7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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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死后土地继承全归谁说有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如果老人承包地里还有其他人在世,一般应当由其他人继续承包。如果户里没有其他人了,按照法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但实践中村里一般不收回,具体谁种他们不会管,但肯定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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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过世后,其土地权益归属于谁?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17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这意味着家庭承包经营权属于整个家庭,而不是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如果家庭中某个成员去世,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 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去世,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