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整个刑事诉讼就是围绕着他们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了什么样的罪而进行的。具体分析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各种情况,可总结他们的特征如下:
1.全面性与直接性。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对于自己是否犯有罪行以及犯了何种罪行是最为清楚的。因此,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相关陈述能够全面地展现案件事实从发生、发展到最后结束的全过程,即使是犯罪动机、目的等方面的内容也能够准确地表述出来。尤其是从证据的种类上来说,被告人的供述属于直接证据,能够在不依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揭示案件事实的全貌和本质。所以,被告人的口供远非其他的一般证据形式所可比拟。其重要性在现代刑事诉讼中不言而喻。
2.口供的反复性与复杂性。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中被追诉的对象,与案件的判决结果有着至为直接、密切的利害关系,其生命、自由、财产将成为诉讼结果的处分内容之一。因此,对于的确犯有相关罪行的被告人而言,虽然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会主动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被告人通常的选择总是抵赖撒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而即使被告人向有关机关承认其所犯罪行或向有关机关交待其没有被掌握的罪行,也往往是出于某种利益或利害关系的考虑而避重就轻,因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做供述或辩解的分析审查是十分复杂的。这就十分需要有关机关的证据收集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说服教育、政策攻心等方法促使其如实陈述,以查明案情。
①(1998年4月6日)
第二条根据井叶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j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j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四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②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办理流窜犯罪案件中一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I(1989年12月13日)
三、关于流窜犯罪案件的定案处理MAfDqnTCaSE环猎法律国际调查服务机构
(四)被查获的流窜犯供速的盗窃或扒窃事实、情节与缴获的赃款赃物、同案人的供述相一致,或者被告人的供述与缴获的赃款赃物和其他间接证据相一致,如果找不到被害人和报案登记的,也应予以认定。
(五)流窜犯在盗窃或扒窃时被当场抓获,除缴获当次作案的赃款赃物外,还从其身上或其临时落脚点搜获的其他数额较大的款物,被告人否认系作案所得,但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只要这些款物在名称、品种、特征、数量等方面均与被害人的陈述或报案登记、同案人的供述相吻合,亦应认定为赃款赃物。
-
怎么区分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被告人供述
106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
10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与证人证言的质证区别是什么
399人看过
-
关于犯罪嫌疑人供证辩解程序
8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可以在
144人看过
-
运用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25人看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和辩解。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也是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重要依据。... 更多>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内容如何构成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俗称“口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内容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供述”,即承认自己有罪并就犯罪事实所作的陈述,包括自首、坦白、对不利事实的承认等;二是“辩解”,即否认自己有罪,或者虽然承认有罪但说明自己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等情况;三是对共犯的检举,即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罪嫌疑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哪些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律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7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犯
-
贪污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有什么证据要求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4讯问贪污罪的犯罪嫌疑人时,主要应当讯问以下内容: 1、在犯罪主体方面,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包括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的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公司、企业等)、部门、职务、职权、级别,及获得上述职务、职权的时间。 2、在犯罪主观方面,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动机、目的,犯意产生的原因、过程。如果是共同犯罪,还应讯问犯罪预谋的过程。 3、在犯罪客观方面应当讯问: (1)实施贪污行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利辩护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在其基本权利中处于核心地位,国家应当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利的行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也有权利委托律师及有关人员辩护的权利。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针对控方(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自诉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从实体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及理由,
-
如何理解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251、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刑事追诉的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则既存在于公诉案件也存在于自诉案件并且都是存在于审判阶段。 2、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虽然是对因涉嫌犯罪而被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但是却有着重要的程序和实质意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称谓不仅表明了各自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而且互相间还有独立的意义,即犯罪嫌疑人并不必然发展变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