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53:39 386 人看过

第一条为规范本溪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房〔2007〕25号)本办法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1999年4月15日以后国家下达建设规划、政府划拨土地和优惠政策后,由政府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不含安置房),限制住房面积和销售价格,按合理标准建设,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是指经济适用住房依法出售、交换等转让行为。第三条本溪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市区内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市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工作。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自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二、取得不动产登记机关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3)支付地价。第六条地价补缴按下列公式计算:

地价补缴(元)=基准地价(元/m2)×该区域建筑物平均层数修正系数×10%×挂牌房屋建筑面积(m2)×土地出让金项修正系数。

其他城市房屋,其土地性质为划拨性质的,在挂牌交易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可按上述标准缴纳地价。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买受人要求该房屋挂牌或者变更为完全产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有偿使用,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计算应付款额并收取相应款项,付款后出具付款凭证。

(2)地价缴纳证明签发后,申请人可持该证明及相关交易材料向市房地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应当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者经济适用住房转为完全产权的登记手续。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交易:(一)共有产权的住房,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二)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转让的;

<>(三)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限制的;(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受让人取得的房屋性质为完全产权,其管理、权属登记和交易按照完全产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申请人自愿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经政府回购,符合我市有关住房保障政策的,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按照本办法挂牌的,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一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定、判决、调解等原因发生房屋权属转移的,转让人应当提交有关有效法律文书,并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地价,并办理经济适用房产权变更后的过户手续。第十二条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买受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原价购买;不能购买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责令其支付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价格,未支付优惠价格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经济适用房优惠价格=43元/m2×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登记时,买受人按照《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缴纳地价后,可直接办理全部产权。第十三条有关部门征收的地价和优惠价格,应当全部上缴同级财政作为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各类保障性住房遗留问题。第十四条在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本溪市商品房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商品房质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及国家物价局、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品房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用于出售的住宅及其它房屋。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经营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市、自治县物价部门是商品房价格的行政主管部门。第五条商品房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由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他任何部门或开发建设单位都无权自行确定商品房价格。物价部门参与工程招标管理和动迁比率核定工作。第六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开发建设商品房,应在基础工程结束前,持商品房价格构成资料及市工程预算审查管理中心审查通知书和有关部门同意开发审批文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物价部门申
    2023-04-22
    364人看过
  • 银川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审批管理,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列入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优惠政策所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银川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是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领导机构,下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经住办)设在银川市房产管理局,负责组织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银川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负责购买资格的审查工作。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第五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023-04-22
    86人看过
  • 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各区、县(市)物价局:现将《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附件: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二OO二年九月二日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住宅产业的发展,建立我市适应国家住房政策的住房供应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关于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建设用地由行政划拨、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以微利价格公开出售给中低收人家庭具有一定社会保障功能的普通住宅商品房。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除萧山区、余杭区)开发经营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第四条杭州市物价局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
    2023-04-22
    102人看过
  • 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主题词: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通知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和《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08]4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我市面向低收入家庭销售,享受政府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包括面向普通拆迁家庭的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分散平房拆迁建设的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其他面向非拆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04-22
    153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如何上市
    经济适用房
    1、房屋权利人向住房保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2)房屋权证书;(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家庭户口簿;(4)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5)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书;(6)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同意上市转让的书面证明。2、保障对该房屋的上市交易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房屋权利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核价等手续。3、房屋权利人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审批手续。4、房屋权利人和受让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权转移登记手续。上市交易税费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所发生的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税以及交易登记费按存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因继承、遗赠、离婚以及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法定原因需转移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权的,不受5年上市交易年限的限制。一、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可以,但要居住满五年以上,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是住
    2023-03-17
    112人看过
  • 关于印发《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沙办发〔2012〕37号文发布日期:2012年12月5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和单位:《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已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房〔2007〕25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建保〔2010〕59号)、《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小康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常发〔2008〕16号)等制定措施。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具有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政策性住房,包
    2023-05-08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慈溪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1
      慈溪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为保障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和交易行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进程,根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和《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08〕1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原则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销售和交易的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
    •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试行办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参照原建设部等七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本试行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
    •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7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第三条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坚持“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分别决策”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
    • 经济适用房上市手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 经济适用房上市政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政策问答一、什么样的经济适用住房要按照政策规定出售?答:经政府批准定价公开向社会销售或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住房合作社向社会召集会员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截止到4月30日,需按政策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房合作社项目名单附后,以后新增项目由国土房管局公布。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有什么限制?答: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报送国务院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