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年报企业将被系统自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面临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限制或禁入等信用惩戒。3年仍未年报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公示,届时,企业还将面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限制,且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员工贷款买房等也将受影响。
据了解,成都高新区2016年度企业年报率达96.74%,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达80.97%、100%。但也有部分企业因各种原因错过了年报时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成都高新工商局提醒,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已于7月15日开放年报补报功能,未年报企业可以进入系统补报年报并公示,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成都高新工商局确认补报年报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状态。
“下一步,成都高新工商局将对已年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如抽查到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以及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都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成都高新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不想信用受损,企业应注重信用积累,按时、真实报送年报。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企业
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根据提示内容补报年报信息并公示。
二、准备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下载打印《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注:请使用IE8或者IE8以上浏览器。)
2.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注:请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领取)。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网上打印企业年度报告书。
5.企业对应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网上填写并打印其他自行公示信息相关资料;
7.自行提供承诺书。
范本:***公司承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信息和提交的移出异常名录的纸质资料及注册经营地址***真实有效,如有不实,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注:注册地址必须和实际经营地址一致。)
三、将以上资料提交至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由窗口受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审核通过后,成都高新工商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移出异常经营名录决定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后,可以向所在辖区工商所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工商部门在收到纸质年度报告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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