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遗产信托的意义是什么,以及期限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6:51:57 354 人看过

管理遗产信托的意义是什么,以及期限是多久

一、管理遗产信托的意义

管理遗产信托是主要以管理遗产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托业务。此类遗嘱信托的形式主要是由于遗产继承问题引起的。管理遗产信托有“继承未定前”和“继承人已定后”两种情况。

(1)“继承未定前”的管理遗产信托,是在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存在纠纷或遗嘱中的继承人尚未找到的情况下,遗嘱中指定的受托人在处理分割遗产前暂时代为管理遗产。

(2)“继承人已定后”管理遗产信托是指继承人虽然继承了遗产,但因种种原因不能自行有效地保护和经营其财产,以至无法运用这些财产提供自身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甚至使财产蒙受损失时,事先由遗嘱人或其亲属或法院指定或选任受托人,在遗产继承后的一定期限内代继承人管理遗产。

二、管理遗产信托的期限

管理遗产信托期限视继承人情况而定,对未成年人,至其成年之时为止;对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至其恢复行为能力或死亡为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嘱人相关文章
  • 遗产管理人是什么意思,遗产管理人的确定
    遗产管理人的意思是指帮忙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以及进行遗产分割工作的遗嘱执行人。而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则可以通过订立遗嘱人确认等方式进行确认。一、遗产管理人是什么意思遗产管理人的意思是指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是依照法定或约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妥善保存以及管理分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遗产管理人可分为三类:一是法定遗产管理人;二是指定遗产管理人;三是约定遗产管理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的主体包括被继承人指定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或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二、遗产管理人的确定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方式:1.发生遗嘱继承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订立遗嘱的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若其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则继承开始时,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若其未指定遗嘱执行人,
    2023-05-26
    465人看过
  • 什么是羁押以及羁押期限有多久
    1、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根据案情不同,每个人关押的时间是不同的。2、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般情况下的羁押期限。但实践中执行一般羁押期限的并不多。《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羁押的延长期限。延长羁押期限到期,还有许多理由可以再延长。3、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拘留羁押期限:(1)公安机关侦查案件:一般羁押期限:三日。延长羁押期限: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等待批准逮捕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特别延长羁押期限: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任何情况下,拘留的羁押期限都不能超过37
    2023-02-19
    447人看过
  • 江苏户口档案托管期限是多久
    江苏户口档案托管的时间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超过两年的话是需要每年缴纳一定的托管费用的。江苏户口档案托管的话,首先要向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请托管;等到通过之后就可以进行托管了。(一)人才交流中心的托管是无期限的,只要按时续费,就可以一直托管(二)下列情况下需要注意其一,人事档案转出或结婚登记时,必须提前将户口迁出。其二,户口挂靠期间我中心不提供婚姻、计划生育方面任何证明。一、户口迁移的程序是什么?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如果是因为结婚迁移户口的情况。1、因为结婚要将户口迁到另一方所需材料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等的原件以及复印件。2、迁出户口的一方要在所在的社区或者村委开具相关的计生等情况的证明。3、因为结婚要将户口迁到另一方要去迁入地的所在公安局填写一份户口迁入的申请书,填写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公安户籍负责的工作人员。4、所有材料准备好
    2023-03-24
    208人看过
  • 破产受理的意义及时限
    破产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接受,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司法行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由于破产程序开始具有一系列的法律效果,有关破产案件受理的规则在破产法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人破产的申请时,破产程序并未开始。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法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法院认为破产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理由不成立的,则应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1.对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以及债务人的异议期限。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这是因为,破产对债务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事情,故债务人有权及时知道自己被申请破产,而且有权就自己
    2023-06-06
    396人看过
  • 信托基金的期限多久
    信托期限较短,基本为1-2年。其实,我国居民的长期资金并不缺乏,用于养老、子女教育、婚嫁等储蓄十分可观,但造成信托期限短的主要原因是:投资者期望短期内获取收益,对长期理财心存疑虑;信托公司的理财能力、品牌尚无法让投资者信服。由于信托合同数量的限制,信托公司为了募集足额资金,只得寻找企业机构客户,而企业机构客户的资金往往都是短期的。我国的社保基金理事会等大型机构虽然有长期资金,但目前不能购买信托基金。另外,贷款信托无法开发成长期理财品种。一、购买信托基金需要的材料需要带齐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与本人姓名相符的银行卡;如果是他人代理个人办理,除了以上提到的3份材料外,还需要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授权书、代理人有效证件原件、代理人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二、购买基金的风险1.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及赎回未知价风险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及赎回未知价风险是指
    2023-03-21
    50人看过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一审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在我国法律制度中,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属于单位犯罪,而且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才能构成此罪。客户把资金存入金融机构以后,金融机构是没有权利随便挪用客户资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
    2024-01-14
    498人看过
  • 刑法管制期限是多久管制的特征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一、管制刑要怎么进行认定管制刑与拘役刑有何区别管制刑的认定:管制刑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
    2023-06-25
    428人看过
  • 保外就医的管理期限是多久
    (一)罪犯保外就医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于保外就医期限将到的罪犯,监狱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罪犯到监狱进行检查,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到监狱接受检查的,监狱可以派警察和医生到罪犯居住地调查了解罪犯情况,并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对疾病未愈,需要继续保外就医,并经当地公安机关考察同意的,监狱根据其病情和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外就医。对续保罪犯应重新按程序审批,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再继续执行。具保人应积极配合监狱做好监督管理罪犯的工作,对保外就医期限届满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罪犯,监狱应当收监执行。(二)监狱每半年给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发《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考察函》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考察表》,以便掌握罪犯治疗及遵纪守法情况,也可以采取电话询问和派警察实地考察的方式了解情况。监区狱政科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外就医罪犯的事项,确实掌握罪犯在外情况。(三)对有《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违反其它保外就
    2023-02-08
    399人看过
  • 合法继承遗产期限是多久
    一、合法继承遗产期限是多久遗产继承时效没有规定,有合法继承权的遗产继承的时效一直到继承人死亡,没有时间限制;但是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有限制,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二、继承人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不管继承人是因为什么原因,不管有没有造成被继承人死亡,该继承人都应当丧失继承权。三、继承权诉讼时效是否适用特殊时效继承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为继承权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可以行使。只要没有被剥夺继承权,有继承资格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可以继承遗产。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没有时间的限制,但是如果就继承
    2023-12-25
    235人看过
  • 托管公证的保留期是多久
    1、托管的时间限制是多少?根据司法部实施的托管公证规则:公证处有权利和义务保管托管标的物。公证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管保管标的物,防止损坏、变质或者灭失对于不适合保管的保管物,保管人逾期未收到或者超过保管期限的,公证处可以拍卖并保存以下物品的价格:以下物品的储存期为六个月:(I)不适合长期储存或会损坏其价值(2)六个月的储存费超过物品价值的5%。保管物自保管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未被认领的,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取费用后将余额上缴国库。相关法律法规:《存款公证规则》第13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交存:(一)交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二)交存的债务真实合法;(三)符合本规则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四)交存的标的与债务标的如果存款标的与债务标的不一致,或者在存款时难以确定两者是否一致,公证处应通知存款人,如果存款接收人因此拒绝接受存款标的,不能产生存款的效果
    2023-05-07
    73人看过
  • 遗嘱信托管理
    遗嘱信托
    管理遗产信托是主要以管理遗产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托业务。此类遗嘱信托的形式主要是由于遗产继承问题引起的。管理遗产信托有继承未定前和继承人已定后两种情况。继承未定前的管理遗产信托,是在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存在纠纷或遗嘱中的继承人尚未找到的情况下,遗嘱中指定的受托人在处理分割遗产前暂时代为管理遗产。继承人已定后管理遗产信托是指继承人虽然继承了遗产,但因种种原因不能自行有效地保护和经营其财产,以至无法运用这些财产提供自身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甚至使财产蒙受损失时,事先由遗嘱人或其亲属或法院指定或选任受托人,在遗产继承后的一定期限内代继承人管理遗产。信托期限视继承人情况而定,对未成年人,至其成年之时为止;对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至其恢复行为能力或死亡为止。管理遗产信托关系可因下列情形而成立:(1)继承未定前的管理遗产信托的成立,有的遗产没有立遗嘱,无法体现遗嘱人对继承的具体意思表示,虽然根据法律顺序可以析产,
    2023-04-23
    294人看过
  • 公司股权托管的定义及其重要意义
    一、公司股权托管的定义及其重要意义股份托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将股权登记管理的义务和投资者保存并管理证券资产(股权证)的义务委托给政府指定的具有普遍社会公信度的第三方机构履行的一种行为。公司股权托管重要意义:1.股权托管对政府的好处:有利于对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的规范管理;有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利于构筑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和金融资本融合,实现产权交易及制度的创新。2.股权托管对企业的好处:有利于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节省财务成本;有利于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实现多元化;有利于扩大企业知名度,为其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创造条件。3.股权托管对股东的好处:可以有效杜绝私下交易、黑市交易等不规范行为,保护自身利益;规范股权变更,防范欺诈行为;增加股东股权的流动性,拓宽股东的融资渠道;通过股份证明和查询股权信息,减少不
    2023-08-12
    130人看过
  • 要约的有效期是多久以及要约的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一、要约的有效期是多久?要约的有效期是多久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具体情况如下:1.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那么只有在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的时候,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2.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规定了存续期限,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限。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则应当确定一段合理时间作为要约存续的期限。二、要约的有效期是什么意思要约的有效期的意思是要约效力的存续期间,也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时间,也可以称为“承诺期限”。简单的说就是要约在某个时间段内对要约人是有效的,如果过了要约有效期,则要约人作出的要约归于无效。三、要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国法律采纳了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对于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
    2023-04-30
    412人看过
  • 什么是信托产品及分类
    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产品。信托品种在产品设计上非常多样,各自都会有不同的特点。各个信托品种在风险和收益潜力方面可能会有很大的分别。信托产品的种类1.贷款信托类贷款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这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是目前数量最多的一种。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采取贷款方式进行投资,使得这类信托产品在收益风险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项目的收益是封顶的。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这意味着委托人的收益高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临着信托公司提取管理费用可能对这一收益的抵扣。不同的管理费用计提方式意味着收益抵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直接影响着投资人的利益。其次,尽管信托公司基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挑选了相关的项目进行贷款,但由
    2023-05-01
    364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人
    词条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 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更多>

    #遗嘱人
    相关咨询
    • 管理遗产信托有什么意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2
      管理遗产信托是信托机构受遗嘱人或法院委托,在某一时期内代为管理遗产的一种信托业务。那么,管理遗产信托有什么意义呢一、管理遗产信托的意义管理遗产信托是主要以管理遗产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托业务。此类遗嘱信托的形式主要是由于遗产继承问题引起的。管理遗产信托有“继承未定前”和“继承人已定后”两种情况。 (1)“继承未定前”的管理遗产信托,是在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存在纠纷或遗嘱中的继承人尚未找到的情况下,遗嘱中指
    • 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以及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13
      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
    • 信托财产是以什么为定义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9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管理或处理的财产,也叫信托标的物。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有: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
    • 管理遗产信托的成立与终结是指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1)管理遗产信托关系可因下列情形而成立:“继承未定”前的管理遗产信托的成立。有的遗产没有立遗嘱,无法体现遗嘱人对继承的具体意思表示,虽然根据法律顺序可以析产,但各方意见分歧,经久不好解决,此即继承未定。但遗产不能无人去管,只得委托信托机构办管遗产信托。有的遗产分割继承有遗嘱可据,但继承人一时找不到,继承不落实。遗产不能无人照管,只得委托信托机构办管遗产信托。有的遗产既无遗嘱可据,按法定继承,又一
    • 办理身份证需要多久以及办理期限是多久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1
      1、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12条规定,办理期限是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2、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