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是否应该缩短工作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0:52:26 165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安排夜班工作是属于违反生物钟的工作时间,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适当缩短夜班工作时间的。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的法定情形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应当及时通知职工并经职工同意。如果职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法定可以要求职工超时加班的四种情况是:

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故障抢修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

设备检修

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

国防等紧急任务

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作时间相关文章
  • 缩短工作时间需要审批吗
    劳动法对劳动者上班时间是有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法的时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要经劳动部门审批,而增加工作时间要审批,缩短工作时间是不需要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单位能否延长工作时间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就业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过这一限度,就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当出现可
    2023-04-17
    459人看过
  • 夜班工作时间规定
    夜班一般指在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上班,由于夜班工作改变了劳动者正常的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状况,容易产生疲劳,工作比较辛苦,属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一、几点到几点是扰民夜间扰民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二、张家港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内容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
    2023-04-03
    164人看过
  • 门卫夜班睡觉应算工作时间
    为准确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江苏省日前在常州召开了全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省市仲裁办、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就当前仲裁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探讨。工资仲裁时效起算日期有界定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应当从用人单位明示拒绝之日起算;用人单位未明示拒绝支付工资的,应当从劳动者实际追偿之日起算”。该规定是对工资争议发生之日即工资争议申诉时效起算日期所作的具体界定。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工资争议时,应结合具体案情正确把握用人单位明示拒绝和劳动者实际追偿之日的认定。门卫保安夜班睡觉应算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的门卫、保安等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如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实行标准工时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支付其加班工资。但从公平合理的原则出发
    2023-04-22
    132人看过
  • 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缩短工作时间。由于劳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力使用数量的多少,劳动强度大小,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的差异,劳动者体能消耗及对劳动者身体的影响的不同,据此,我国对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早就有过适当的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主要有四种情况:1、从事矿山井下、严重有毒有害、特别繁重和特别紧张体力劳动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可以少于标准工作时间。2、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日工作时间内,可以给婴儿哺乳两次,每次30分钟。3、化工行业对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根据生产的特点和条件,分别实行“三工一休制”与“定期轮流脱离接触”相结合的制度,即工作3天休息1天,每年再轮流脱离原作业岗位1个月,或采用6小时至7小时工作制。4、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作制,纺织行业也曾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度。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好处1、睡眠休息
    2023-04-29
    437人看过
  • 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缩短工作时间。由于劳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力使用数量的多少,劳动强度大小,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的差异,劳动者体能消耗及对劳动者身体的影响的不同,据此,我国对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早就有过适当的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主要有四种情况:1、从事矿山井下、严重有毒有害、特别繁重和特别紧张体力劳动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可以少于标准工作时间。2、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日工作时间内,可以给婴儿哺乳两次,每次30分钟。3、化工行业对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根据生产的特点和条件,分别实行“三工一休制”与“定期轮流脱离接触”相结合的制度,即工作3天休息1天,每年再轮流脱离原作业岗位1个月,或采用6小时至7小时工作制。4、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作制,纺织行业也曾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度。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好处1、睡眠休息
    2023-04-17
    297人看过
  • 避高温缩短工作时间工资怎么发
    一、放高温假工资是否照常发放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所以工资是可以照常发放的。2、法律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
    2023-03-14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休息时间是在8小时以外劳动者自由支配的... 更多>

    #工作时间
    相关咨询
    • 晚班是否应该把工作时间缩短?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8
      夜班一般指在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上班,由于夜班工作改变了劳动者正常的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状况,容易产生疲劳,工作比较辛苦,属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国目前实行的夜班缩短工时制包括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夜班工作的时间应比日班少一两个小时,并发给夜班津贴
    • 夜班工作时间怎么计算,如何缩短工作时间?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30
      夜班一般是指当天晚上10点至次日上午6点之间的工作。由于夜班改变了工人的正常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容易产生疲劳,工作相对困难,属于特殊条件下的工作。《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国目前的夜班缩短工作时间制度包括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夜班工作时间应比日班少一两个小时,并发放夜班津贴。
    • 缩短工作时间是否需要审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7
      缩短工作时间是不需要审批的。
    • 缩短工作时间是否需要审批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5
      缩短工作时间是不需要审批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什么是缩短工作时间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5
      缩短工时制又称缩短工作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实行的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长度的工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