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员工怀孕公司能解除合同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9:41:21 247 人看过

可以。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2条只是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也即对于“三期”女职工不得进行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所规定的,不受第42条的限制,因此女职工在试用期间怀孕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怀孕期公司解散了如何赔偿

怀孕期公司解散了,公司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但是公司解散,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定的终止事由,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包含孕期职工,单位支付职工补偿金。如果该企业已为职工投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应依据《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二、女职工三期是什么意思

女职工的三期具体是指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在三期的,除过失性辞退和双方协商一致的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给职工作为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怀孕员工能否在孕期被公司裁员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怀孕期间上班迟到早退,可以辞退吗怀孕期间上班迟到早退,单位是不可以辞退的,若员工违反单位制度的情况下,应该按照单位制度处理但是不能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7-11
    247人看过
  • 怀孕女工试用期被辞退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案例]1996年5月6日,张某应聘于某建设开发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张某办理社会保险。1996年9月,张某结婚,同年11月12日,单位为张某出具准生证证明。至1996年12月30日止,张某已怀孕十七周。同年12月4日,单位以张某不适合在公司工作为由,辞退了张某。张某以其怀孕公司不得辞退为由,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诉期间,1997年1月7日,张某在公司拟好的《声明》上签了字,并领取了至1996年12月4日的工资。《声明》内容为:我系某公司职员,于1996年12月初离开公司,请按公司有关规定给我结算工资,结清后,与公司不再有任何纠葛。公司辩称单位辞退张某时,张某还在试用期内,单位与张某未签劳动合同,双方并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单位辞退张某完全是因张某在试用期间,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报销时弄虚作假,无故旷工达十三天之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根据《劳动法》第
    2023-06-10
    422人看过
  • 女工试用期内未通过考评且怀孕遭公司解聘
    我国劳动法对女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用工均由特殊规定,而女工贺某(化名)在试用期内怀孕,却被某外资制药公司以试用期内不符合考评为由予以解聘。不服解聘的贺某在未获劳动仲裁支持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双方劳动合同,支付所欠发的工资。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贺某之诉判决不予支持。2012年5月下旬,28岁的贺某与上海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委派至该制药公司的上级公司工作。同年12月1日,贺某又与该制药公司签订了期限从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贺某在该公司处担任客户经理,试用期为6个月,每月工资为2.2万元。同日,贺某还签收了新员工入职培训须知,约定贺某作为公司员工应在入职后,四个月内完成公司要求新员工须完成的系列课程,否则将被视为试用期间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2013年4月,贺某工资被调整为2.42万元。2013年4月22日,该制药公司向
    2023-06-09
    386人看过
  • 试用期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想解除合同员工怎么办
    一、试用期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1、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天辞职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3、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公司解除合同员工怎么办?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
    2023-02-21
    307人看过
  • 试用期与合同期限有关试用期内怀孕不能辞退
    试用期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关于女士:我是去年毕业的大学生,在一家私人企业实习。如果我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应约定哪些内容?试用期的长短是怎样规定的?鑫希望律师事务所曲江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七项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对应: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女工怀孕不能辞退张女士:我找了份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不巧的是试用期内我怀孕了,公司得知情况后,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能辞退试用期内怀孕的女工吗?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3-06-10
    398人看过
  • 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问:我企业在2005年8月录用一名女职工,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该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我公司欲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发现其已怀孕,不知我公司现在可否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对于《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不能孤立理解,应结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准确理解。《劳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辞退。”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
    2023-06-10
    448人看过
  • 违法解除怀孕员工劳动合同
    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1990年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复函》(劳办计字(1990)21号)中进一步明确“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在处理有关女职工在“三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时,应全面理解、适用以上有关法规和文件。一、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23-03-29
    422人看过
  • 试用期怀孕公司辞退员工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4、《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试用期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1、试用期怀孕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
    2023-08-17
    279人看过
  • 试用期内怀孕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怀孕,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一、劳动合同可以随便解除吗劳动合同不可以任意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工伤单位可以合理性辞退员工吗用人单位不可以无故辞退工伤职工。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违法单方面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三、员工在哺乳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在哺乳期能主动解除劳动
    2023-03-03
    313人看过
  • 试用期怀孕能否转正,试用期公司无故裁员如何赔偿
    一、试用期怀孕能否转正试用期怀孕能否转正,这是用人方决定的事情,是否能转正要看用人方的决定。但是用人方是不能辞退试用期怀孕的职工的。只有出现如下的情况才能辞退试用期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您不符合
    2023-04-19
    115人看过
  •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员工能获得哪些赔偿?
    有《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除此之外,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公司辞退员工要给多少补偿金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
    2023-07-24
    161人看过
  • 怀孕女性员工在试用期内能否被企业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本规定不包括《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即:“如果证明工人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就业条件,雇主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此外,《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不能孤立理解,而应结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准确理解。劳动总局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请示》的批复明确规定:“女性员工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如果发现她们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不符合条件,可以解雇她们。“可以看出,女性雇员怀孕后,雇主并非绝对无法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如能证明怀孕女职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提醒雇主不得以女性员工怀孕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2023-05-07
    420人看过
  • 员工在试用期内是否可以隐瞒怀孕终止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员工是否可以隐瞒怀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隐瞒怀孕,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但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并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解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26条(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42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
    2023-05-07
    215人看过
  • 公司不能开除怀孕员工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两名在家休病假的孕妇员工张某和方某同时接到了电器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电器公司作出的与张某和方某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要求电器公司应与张某和方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今年6月27日,两名在家休病假的电器公司孕妇员工张某和方某同时接到了公司与其二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是其二人未按指定时间到公司报到,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两位孕妇员工被开除了。张某和是电器公司的员工,至今在电器公司工作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张某和方某诉称:今年6月4日,我因怀孕到医院就诊,医生建议我休息1周。同年6月9日,我将请假申请单交给负责人,申请单上记载的请假天数为2007年6月16日至6月30日,人事专员和店长也签字确认。在我休假过程中,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作出旷工通知书,并以邮寄方式送达给我。同年6月27日,公司以我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作出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在电器公司工
    2023-06-09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公司在试用期内怀孕的员工能不能开除?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31
      试用期内,怀孕公司不能因怀孕而辞退。只有怀孕的员工有下列情况,公司才能辞退: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女员工在试用期间怀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解决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9
      为什么解除了劳动合同?对方可以在试用期以不达到录用标准不予录用,但不能因怀孕解除合同
    • 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公司解除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2
      1,《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照常发放,即使强制解除也因违法而无效。当然女职工自愿解除的除外;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你怀孕期、产期、哺乳期
    • 公司的新员工怀孕了想知道试用期员工怀孕能辞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2
      一、试用期怀孕女职工可以辞退,但是辞退理由必须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予以辞退。这种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必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个要求是对所有员工的统一要求,对于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也不例外。二、试用期内女职工怀孕,能否以怀孕本身作为辞退理由?这就是一个较为可笑的问题了。在劳动关系里,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在正常的劳动
    • 能与试用期内的怀孕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26
      如果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下列情形的,是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